女法官遇害原因公布!法院通报,揭开详细来龙去脉,果然不出所料

大神侃文啊 2024-08-16 01:41:35

文|编辑:浅梦

河南省漯河市一名女法官王佳佳不幸遇害。

据官方通报,王佳佳法官在职业生涯中始终秉持公正原则。

其作出的裁判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女法官王佳佳遭报复杀害

河南漯河市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恶性事件,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不幸遭遇报复杀害。

凶手竟是曾与其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交集的党某某。

据悉。

该案源于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党某某作为受害者,向法院提出18832.93元的赔偿请求,但经法院审理后,仅支持了9384.89元的赔偿金额。

对此结果,党某某心生不满。

最终将怨恨转嫁至法官王佳佳身上,实施了残忍的报复行为。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并将党某某抓获归案。

据透露,党某某作案后曾畏罪服毒。

被抓时已昏迷不醒,但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院最新通报:还原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据了解,党某是一名50岁的未婚男子,居住在漯河市城区,据传其家庭条件十分贫困。

去年,党某在骑电动车时与一辆小客车发生轻微碰撞。

事故造成他左踝关节和左腕关节轻微损伤。

交警在勘查现场后认定小客车一方负全责,党某无责任。

然而,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在随后的赔偿问题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党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小客车一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

考虑到党某的家庭情况。

当地司法局还特意为他指定了援助律师,希望能够为他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女法官却并未如党某所愿地作出全额赔偿的判决。

根据法庭调查和证据审查,女法官发现党某所主张的住院天数与实际不符。

尽管党某声称自己住院了29天。

但医嘱记录显示,在其中的后14天里,他并未实际住院接受治疗,而只是开具了少量的止痛药物和外用贴膏。

因此,女法官在判决中仅支持了党某前15天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损失。

共计9000余元。

这一判决结果让党某大失所望,他无法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争取来的赔偿竟然被打了折扣。

心中的不满和怨恨逐渐积累。

最终演变成了极端的报复行为。

8月7日傍晚,党某携带凶器潜入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

趁着女法官下楼取快递的时机对其实施了残忍的杀害。

个人看法

有网友质疑,为何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仅赔偿医疗费即可了事。

而忽视了受害者的后续康复费和精神损失费?

这一观点迅速得到了部分网友的共鸣,他们认为受害者因事故遭受的心灵创伤和精神折磨同样应得到赔偿。

然而,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法律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并非如网友所想。

以本次交通事故为例,受害者党某虽然因事故受伤。

但其伤情并未达到法律上规定的伤残等级,因此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此外,对于后续康复费的赔偿问题。

法律也面临诸多难题。

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法院难以准确预估并赔偿具体的康复费用。

虽然部分项目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后续治疗费用。

但鉴定费用较高且预估金额往往低于实际支出,对于像党某这样仅受轻微损伤的受害者而言,可能并不划算。

值得注意的是,党某在住院期间的后14天并未实际接受治疗。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够正常工作。

这一事实在判决过程中被女法官充分考虑,并最终决定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然而,这一判决结果对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党某而言,9000元的赔偿款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网友热议

通告因老汉实际住院天数较短,提供的各项住院花费与申诉金额不一致。

最终是判定肇事司机赔偿9000多元之观点,还讲不讲法律事实证据证明原则?

谁主张的实际住院14天?有证据吗?住院29天18000元。还真不高。

法官办案,不只是办别人的人生,也是在办自己的人生。

虽然不赞同老汉的违法行为,但是对于不住院就不算误工费和营养费这个判定。

个人觉得不太合理,把老汉的医院住院发票公布一下。

在医院用了多少钱,让评论区的网友评评理。

看看公平公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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