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撞人致35死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正少年向未来 2025-01-20 15:52:50
珠海撞人致35死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2024年11月11日晚 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樊维秋

樊维秋因个人生活中的婚姻问题和对离婚财产分割的不满,出于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驾驶车辆冲入正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锻炼的人群中。

这一行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社会恐慌,最终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

案发后,樊维秋被当场控制。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维秋批准逮捕。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樊维秋服判,没有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了樊维秋的死刑判决。

2025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了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该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公众对樊维秋的残忍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

该案件也再次提醒人们,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境,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切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珠海撞人致35死案是一起极其严重的恶性事件,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司法机关依法对樊维秋进行了公正审判和严厉惩处,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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