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53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发布了一项法令,即《反犹法令》,该法令要求犹太人必须为王室服务,否则将被迫离开英格兰。这项服务实质上是将犹太人作为王室财政的提款机,随时供王室索取所需。除了政治上的正确性之外,犹太人遭受排斥和屠杀,但这并没有得到底层民众的普遍同情。事实上,即使在近代,与犹太人没有直接关系的人也会因为“排犹屠犹”的行为而对希特勒产生怨恨。然而,在英国,情况并非如此,英国人并不同情犹太人。这是因为犹太人在积累了财富之后,逐渐转向高利贷业务,即从实体经济转向虚拟经济,不再愿意为底层民众提供商品,而是通过资本运作来快速获利。这种做法加剧了犹太人与当地社会之间的矛盾和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