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