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感觉襄阳健桥医院这个事情很像钓鱼执法,只不过钓鱼的人是个公民而已。
然后,作者在评论区又解释道,引诱别人做违法的事,这就是钓鱼执法。
有人回应说,作者的判断正确,钓鱼执法就是不合法。个人用欺骗的手段获得的证据就是不合法的证据,这要看法官如何判断了。
没有上官正义一年多的实地取证,健桥事件就不能被暴露,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个孩子非法脱离监管,取得合法身份,让多少个家庭处于悲伤和破碎之中。
这种行为严重干扰社会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应该坚决制止。
我不知道上官正义行为是不是钓鱼执法,但是钓鱼执法的前提是你真犯法了,如果大家都能合法合规做事做人,谁又能奈何得了你呢。有句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有人带出这个节奏,是不是司马昭之心呢!
健桥事件走上法庭的话,会不会有律师也认为上官正义取得的证据是用欺骗的手段,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听到有律师说过姥爷的钱不是姥姥的名言名句。法官是否会采信,我们也不晓得,毕竟大家见识过用案外人的出生证打赢的医疗官司,法官用三常理论去裁定的终审案件。
你怎么不问稽毒、卧底警察收集的证据合不合法?对于犯罪分子,只要证据确凿,就可以定罪。不要再出来丢人现眼
[得瑟]钓鱼执法是古今中外常用的打击犯罪手段,谁告诉你不合法?你从哪部法律里找出不允许钓鱼执法?
小偏什么居心?就是你的仔没有彼拐卖
对付违法行为为,那有什么证据违法不违法,证据就是证据
小编良心大大的坏
捌卖,卖出生证是事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