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浙江杭州男子王越(化名)因怀疑妻子出轨同事,在极度痛苦中选择自缢身亡。时隔近8个月,2025年4月9日,王越的父亲徐先生起诉“插足者”刘某某的案件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因涉及“第三人侵害配偶权”而备受关注,代理律师欧阳一鹏表示,此案可能成为《民法典》颁布后全国首例明确认定“配偶权”受侵害的案件,其判决结果或将为类似情感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王越与妻子于2024年1月举办婚礼,婚姻生活仅维持半年便遭遇重大危机。2024年7月30日,王越给妻子买了一部新手机,并在帮忙导入数据时意外发现妻子与医院同事刘某某的亲密合照及暧昧聊天记录。这一发现让他深受打击。
7月31日,王越前往妻子工作的医院讨要说法,医院随即成立调解小组介入此事。当天,王越与妻子前往舟山散心,试图缓解矛盾。然而,8月2日凌晨2点18分,王越写下遗书发给妻子,内容充满绝望。妻子在上午8点51分回复“等我”,但为时已晚——当天11点,酒店服务员在房间衣柜中发现王越已用吹风机电源线自缢身亡。
痛失爱子的徐先生认为,刘某某的介入是导致儿子走向极端的重要原因。他在起诉书中提出三项诉求:1. 要求刘某某认错并公开道歉;2. 要求刘某某对王越的死亡承担相应责任;3. 要求经济赔偿,并以此案警示社会,强调道德约束的重要性。
徐先生表示,自己已是肝癌晚期患者,身体状况极差,但仍坚持推动此案:“我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案子有个公正的结果。” 此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插足者”刘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王越“配偶权”的侵害?王越的代理律师欧阳一鹏指出,在《民法典》颁布前,类似案件往往因“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但《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第1091条规定,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欧阳一鹏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直接破坏了王越的婚姻关系,属于“侵害配偶权”的范畴。他表示:“我们希望通过此案明确,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行为不仅应受道德谴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能否介入情感纠纷?支持者认为,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恶意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应受制裁。反对者则担忧,过度法律干预可能导致“情感警察”现象,甚至引发滥诉。
如何界定“侵害配偶权”?目前法律未对“配偶权”作出明确定义,法院如何认定刘某某的责任成为关键。
有法学专家指出,此案若胜诉,可能开创先例,未来类似案件或可援引判决;若败诉,则意味着法律仍难以直接规制婚外情行为,只能依赖道德约束。
王越的悲剧折射出当代婚姻关系中的脆弱性,而此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未来类似纠纷的处理方式。无论判决如何,此案都已引发社会对婚姻忠诚、法律责任与道德约束的深刻思考。
对于徐先生而言,这场诉讼不仅是替儿子讨回公道,更是一次对社会的呼吁:“人不仅要在法律框架内活动,也要有基本的道德底线。”此案的最终判决,或许能为情感纠纷中的受害者提供新的法律救济途径,也可能成为《民法典》时代婚姻权益保护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