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乔芮 王艾冰)“近期发现有品牌用AI复制我的声音,未经授权编造剪辑广告视频,还有减肥药广告,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恶劣。在此说明我从来没有推荐过任何减肥药,有商家利用AI技术非法剪辑投放广告,我一定追究到底。”4月18日,女演员张馨予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商家利用AI技术复制其声音售卖减肥药,引发广泛关注。

4月18日晚,演员发微博表示遭到AI拟声侵权。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通过AI伪造技术假冒名人的事件并非个例,刘德华、刘晓庆等多位歌手、演员也曾遭AI拟声侵权。
“通过AI拟声给医疗或保健类产品打广告,除侵权外,存在一些巨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4月19日,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首先误导消费者购买有害产品,将导致消费者面临健康安全风险;其次,用所谓的“保健品”来替代正规药物治疗,可能会延误疾病的最佳治疗时机,使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第三,当然会造成被侵权者名誉权受损。另外,该行为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消费者及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
4月19日,爱追星的网友诺诺(化名)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由于AI拟声非常接近原声且表述连贯,相关视频上也没有任何AI合成的相关提示,“别说是不懂这些技术的老年人,就是粉丝有时也会被迷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张勇介绍,自然人享有声音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声音。未经声音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声音权人的声音。
“若AI伪造他人的声音用于上述广告,即使是对声音的模仿或合成,只要具有可识别性,使一般社会公众能将其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联,就构成对声音权的侵犯。”张勇说。
“另外,随着 AI 技术的快速发展,声音被伪造、合成和滥用的方式日益复杂多样,对于 AI 生成声音的侵权认定标准、平台责任等,缺乏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张勇表示,除了声音,有些AI广告还可能结合换脸技术,这就进一步侵犯了被侵权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
张勇建议,细化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AI伪造声音、肖像等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明确 AI 技术提供者和使用者在防止技术被滥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比如在使用AI技术的视频中进行提示,方便观看者加以甄别;另外,建议消费者在正规渠道购买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