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分家把什么都给了儿子,却让女儿赡养父母,公平吗?

阿运农村人 2024-07-31 23:38:25

网友私信:

父母生养了我和两个弟弟,我在2010年出嫁,两个弟弟一个2013年成家,父母当时给ta在县城付了房子的首付,彩礼也是父母给的;另一个弟弟2015年结婚,跟着父母在农村生活,家里的“户主”现在就是这个弟弟,ta的婚礼花费也是父母承担全部。

我当时结婚的彩礼8万元全部给了父母,婚前打工五年的工资,除了自己的生活费,也是全部给了父母。

如今,父母上了年纪,在县城生活的弟弟,觉得自己被父母分出去了,不管父母,陪同父母生活的弟弟弟媳,弟媳不好说话,弟弟没啥本事听弟媳的,也不孝顺父母。

今年开春,我生了二宝后,父母非要来帮我带孩子,一住就是大半年,现在干脆说:“还是跟着你过日子舒坦,你比你那两个弟弟好。”

我并不是不愿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只是我也有公婆,我也需要理解丈夫,理解公婆也想带孩子的心意,可是父母铁了心不回去农村生活居住了,两个弟弟也从来都是不闻不问。

说实话,偶尔想起,我会觉得不公平(不是不孝顺),就是觉得父母分家把什么都给了儿子,甚至连我的彩礼、打工挣的钱都拿给了他们的儿子,反过来却让我一个人承担养老的责任和义务,我觉得不公平。

在农村,分家把什么都给了儿子,却让女儿赡养父母,公平吗?

在农村,分家把什么都给了儿子,却让女儿赡养父母,不公平,但在农村,这是很常见的现象。

过去有句话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嫁人后,回娘家就变成了“客人”,娘家父母的自建房、存款等几乎都只在儿子中间分配,甚至为了给儿子结婚,当父母的甚至还会给女儿“开口和伸手”。

这种“一碗水端不平”的做法,不知道寒了多少女儿的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旦儿子不孝,父母又会找女儿实现养老,女儿往往会因为心软和无奈选择接受父母,可当父母的却未曾思考过所谓的“公平”,这对于女儿来说,属实不公平。

虽说“儿子结婚生子,延续的是家里的血脉”,当父母的自然会对儿子更加上心,但是难道女儿结婚生子,延续的就不是家里的血脉吗?嫁到婆家生养后代就只是给婆家延续血脉吗?这明显不合理,重男轻女的思想虽然早就被摒弃,但重男轻女的行为却并未消失。

当然,作为女儿,嫁为人妻后,留在婆家过日子,对于父母留下的自建房和所谓的存款,多数女儿都不惦记,因为毕竟要留在婆家开枝散叶过自己的日子,娘家的东西留给兄弟也很少有做女儿的去“争抢”,可是很多时候,父母的态度却对女儿是一种伤害。

“把什么都给了儿子,儿子不孝顺,就去找女儿养老,不管女儿的生活困境却反过来要女儿心疼自己的哥哥或弟弟”,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对,当父母的不能拿着“养育恩情”去道德绑架女儿,却对儿子无限纵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都对父母有赡养、扶养扶助的义务,但是法律却没有明确表达对“不孝顺父母”的人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尤其在农村,若是儿子不孝顺,多数情况下父母的“养老”都只能由女儿在帮衬,父母百年之后,不孝顺的儿子却会大操大办葬礼来表达“孝心”,实乃讽刺。

如此,笔者觉得,在农村,分家把什么都给了儿子,却让女儿赡养父母,这样的做法不公平,应该是“谁赡养父母,父母的财产全部给谁”,虽然这样说但这样做很难,在农村,即使儿子不孝顺,父母也会选择“隐忍”,甚至还会袒护儿子,反过来却觉得养女儿是为了“享福”的,如此做法,哪来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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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运农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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