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梁丽躺在手术台上准备做人流手术。
突然,主刀医生对她说了一句:“我们这里是教学医院,会在手术过程中进行一些研究。”
梁丽听完医生的话,还没来得及细问,就在麻醉剂的作用下昏睡了过去。
手术结束后,梁丽才明白,自己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院的一群男实习医生围观了。
自己的隐私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了侵害,梁丽觉得无比耻辱和愤怒。
于是,梁丽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01
事情还得从2003年开始说起。
那一年,梁丽高考失利,母亲又因生病需要一大笔钱来治疗,生活的全部一下子压在已经下岗的梁丽父亲身上。
看着父母整日愁眉苦脸,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梁丽决定放弃复读的机会,外出打工。
不久后,梁丽在纺织厂找到了一份工作。
在那里,梁丽认识了一个名叫时军的男孩,梁丽和时军年龄相仿,兴趣爱好也相同,两人在一起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于是,两人渐渐从同事发展成了恋人。
在相处的过程中,他们对对方都很满意,很快两人就租了一间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后,梁丽和时军虽然收入都不高,但能互相理解,日子也过得温馨甜蜜,彼此都认定对方是此生的唯一,还去见了家长。
在双方家长的祝福下,两人开始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
然而,就在他们兴高采烈地筹备婚礼时,一场意外发生了。
2005年7月的一天,梁丽在吃饭时呕吐不止,时军见状立马带她去诊所检查,结果竟然是她怀孕了。
时军对梁丽说:“这不正好嘛,我们都要结婚了,把孩子生下来吧”。
听了时军的话,梁丽很感动,可一想到患重病的母亲和俩人的经济能力,梁丽犹豫了:这孩子生下来,拿什么养呢?
梁丽把自己的顾虑告诉了时军,经过商量后,他们最终还是决定打掉孩子。
之后,梁丽又有点担忧地问时军:“万一给我做手术的是男医生,咋办呢?”梁丽心里对这种事还是很忌讳的。
时军连忙安慰她:“没那么巧的,如果是男医生,咱们就要求换一个。”
02
两人下定决心后,便开始找医院准备做手术。
起初,梁丽为了省钱,想小医院去做人流手术,可时军坚决反对,他觉得既然做手术,就应该选择正规的大医院,否则,万一手术出现危险,影响到梁丽的身体健康,甚至影响她以后怀孕,那就得不偿失了。
最终,在时军的坚持下,他们选择了青岛某附属医院。
来到医院,没怎么耽搁,梁丽签了手术同意书,做完一系列术前检查后,梁丽就被推进入了手术室,时军则在外面焦急地等候。
躺在手术台上的梁丽十分紧张,但好在,她的主刀医生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医生,女医生见梁丽神情紧张,便温柔地安抚道:“不要紧张,没事的,这只是个小手术。”
看见主刀医生是个女医生,梁丽原本担忧的心也放下来了。
可就在主刀医生给她注射麻药时,却突然来了一句:“我们医院是教学医院,在手术的过程中可能会进行一些研究。”
此时,梁丽根本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研究”什么呢?怎么“研究”?梁丽来不及细问就在麻药的作用下,很快失去意识,进入了睡眠状态。
之后,过了几分钟,在外面等待的时军看见七八个身穿白大褂的年轻男女医生,径直推开手术室的门,进去了。
眼见进去了这么多医生,时军有些疑惑不解,是不是手术出问题了,一个普通的人流手术怎么需要这么多医生?
想一探究竟的时军从手术室门缝里,看到梁丽一动不动地躺在手术台,主刀医生一边做手术,一边在说些什么,其他医生就围在手术台前观看。
见此情景,时军火冒三丈,他想冲进去,但又怕影响到女友的手术,只好默不作声地在门外焦急地等候。
待手术结束并安顿好女友后,时军怒气冲冲地跑到主刀医生办公室质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进入手术室围观?”
医生淡定地回答:“我们这里是教学医院,实习医生围观手术过程是很正常的事情。”
气愤不已的时军反问道:“观摩也要看是什么手术吧,这种手术不是侵犯病人隐私吗?”
医生听后,向时军解释道:“在医院里面这就不能叫隐私,而且我们在术前征求过你女朋友的意见,她自己都同意了。”
时军想起了术前梁丽的担忧,她连主刀医生梁丽都不愿意是男医生,怎么会同意这么多人去围观她的手术呢?这里一定有蹊跷。
时军还想追问,但却被医生一句“我很忙”打发出去了,时军很郁闷,但是女友刚做完手术,他也不愿意拿这些事去烦她,于是,时军也就沉默了。
所幸的是,梁丽的手术很成功,很快就出院回家了。
然而,回家后没几天,俩人在闲聊时,时军问:“动手术时有几个年轻的医生围观,你知道吗?”
梁丽听后,想起手术时的情景,原来主刀医生所说的“研究”,竟然是这么回事。
梁丽无法接受这件事,她越想越觉得委屈:“我都不知道有这么多人看我做手术,还有男医生,我从来没有答应过医生这件事。”
梁丽越说越激动,她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她无法接受这样的事。
所以,等身体完全恢复之后,她决定要为自己维权。
03
不久,梁丽来到医院找主治医生讨要说法:“我什么时候同意你带人进来观摩我的手术了?”
然而,面对梁丽的质问,医生却淡淡地说:“做手术前我问了你,你是同意的,所以我才带人进来观摩手术的。”
梁丽反问道:“你当时并没有说清楚教学研究是什么意思,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肯定不会同意的。”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梁丽曾多次与医院就此事进行交涉,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医院非但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还推卸责任说这是梁丽同意的。
梁丽对医院的态度非常不满。
随后,性格坚韧的她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梁丽希望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5年11月23日,青岛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有哪个未婚女子能接受在做这种私密手术时被人围观,你们怎么能随意侵犯病人的隐私权呢?”
“这是现场教学观摩,你进了这个场合,就要放弃你的隐私权。况且,你自己不是也答应了吗?”
“你们又没有明确告诉我“教学研究”是什么意思?如果当时你们解释清楚,我死活也不会同意。”
双方在法庭上你一句我一句地激烈辩论着,都有自己的充分理由。
医院认为,作为教学医院,培养医生是他们的工作,属于一种公益事业,也是国际惯例。既然患者选择了他们医院,也就选择和接受了他们的医疗模式。
医院还表示,医院对手术的全过程都是保密的,除了在场的医生以外,其他人并不知情,况且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明令禁止实习医生不能对人流手术进行观摩,手术前医生还获得了原告的口头同意,因此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权。
为此,医院出具了两份在场医生的证明材料,证明在手术前梁丽是清醒的,且口头同意了观摩手术。
对于医院的说法,梁丽提出了质疑,认为即便医院是为了公益事业而为之,也应该术前征求患者的意见并获得同意,而不是等到患者都上了手术台,才象征性地口头询问一句,这样就是对患者隐私权的不尊重。
双方各执一词,唯一的证据就是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可法庭认为,这两名医生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根据证据效率的原则,法庭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虽然医院主张原告口头同意进行手术观摩,但却无法提供有效的证人证言,也无法提供梁丽同意进行手术观摩的其他证据,法官们经过多次集体讨论,最终达成了共识。
法院认为,虽然公民有义务为医学做贡献,但我国法律并未授予教学医院,可以不经患者同意而组织涉及隐私权的教学。
因此,法院判决医院因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向梁丽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04
近些年来,医患纠纷已成为民事纠纷的重头戏,也是媒体关注的热点。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患者的知情权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
在本案中,如果当初主刀医生在动手术前,能重视患者的知情权,把“教学研究”的真正方式和做法,清楚地、如实地告知梁丽,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一切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医院和医生接触,作为医生,应该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来解释“知情权”。
而作为患者,我们应该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公益事业,呵呵,治病没交钱[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