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一劳务工人高空坠落致残,保险理赔之路何以畅通?

刘炳金 2024-11-12 20:33:21

(案例分享):安徽省淮南市一起涉及劳务工人的工伤事故,引发广泛关注。据悉,葛某在参与马鞍山市和县明发中学工地的水电安装工作时,不幸从高空坠落,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然而,在后续的保险理赔过程中,葛某却遭遇了来自劳务公司的重重阻碍。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湖北明安智能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公司)与淮南万旭劳务服务部(以下简称万旭劳务部)签订了一份《水电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协议书》,双方就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中铁三局三公司江湾新城四大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儿童王国、儿童博物馆)及江湾新城中学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进行协商。其中,葛某受聘于孙某的淮南万旭劳务服务部,主要参与马鞍山市和县明发中学工地的水电工作。

2021年3月9日,葛某在工地上进行高空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和严重伤害。于是,葛某便前往和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和脚部手术治疗。因和县人民医院漏诊,葛某的肩膀疼痛难忍,遂又去淮南中山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肩膀出现骨折,之后葛某就在淮南新康医院进行了肩部的手术治疗。然而,万旭劳务部的主要责任人孙某只垫付了葛某在和县医院的费用,剩下的所有费用都是葛某自费的。之后,葛某将孙某诉至F庭,虽然孙某个人已赔偿葛某部分损失,但在后续的保险理赔过程中,给葛某带来了重重阻碍。这使得葛某在经济上陷入了困境,无法承担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

经安徽衡磊司法鉴定所鉴定,葛某目前遗留左肩关节和左踝关节功能丧失,构成十级伤残。因此,葛某希望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理赔。然而,葛某在申请保险理赔时却遭遇了新的难题。据葛某称,明安公司和万旭劳务部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工人购买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然而,当葛某向两家公司提出出具相关证明以便申请保险赔偿时,却遭到了拒绝。两家公司不仅未给予积极的回应,还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导致葛某的保险理赔之路变得异常艰难。

据有关法律人士了解,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发包方在工伤赔偿中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承包方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时,发包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再加上,明安公司和万旭劳务部签订的《水电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协议书》中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责任划分:乙方承担本协议金额2%的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余款由甲方承担】。”因此,明安公司和万旭劳务部都需要对葛某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葛某希望二公司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支持工人进行工伤保险理赔,承担起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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