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和谐离不开制度的制约,毕竟人的欲望是无线的,没有制约就会走上歧途。我们总说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国,所以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因而家庭的稳定也是来源于家庭的稳定,所以说婚姻制度对于国家的安稳有一定的作用。其实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了一些规章制度,然而隋唐便将婚姻制度纳入了法律的范畴之内,因此我们来了解一下唐朝的婚姻制度。
现代的婚姻有两个步骤,一个是结婚,一个是离婚,结婚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加的组成,而离婚则是两个人背道而驰,一个完整的家庭破裂。然而在古代用的不是这两个词,而是成亲和和离,淑兰之所以能够与夫家和离,也是多亏了明兰的帮助。然而在这之前,孙家是想要将淑兰休弃的,两者的意义完全不同。一个是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另外一个却是被丈夫抛弃,乃是耻辱的方式。
现代讲究婚姻自由,而且在成婚之前对彼此有所了解,可是古代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人没有任何的了解,因此之后的磨合有了一定的难度。然而和离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古代讲究门当户对,大户人家之间的联姻非常常见,既然婆家和娘家在一个水平线上,自然不能够通过男方或者女方的个人意愿解除婚姻,只有二人在同等的条件之上选择分开,和离才能够达成,也能够保住两家的颜面。
这样的制度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毕竟被丈夫休弃的女子很难再有活下去的希望和理由,基本上都会走上极端,有了这样的制度他们就能够为自己的幸福搏上一搏,也不会驳了两家的面子。此举也算是提高了女性地位,也会让男性有所收敛,不要为所欲为,以至于走上这样的道路。除了感情不和之外,还有一条就是没有孩子,如果说女子未能生育,和离也是唯一的出路,当然丈夫不介意除外。
这么看来,唐朝的婚姻制度也算是有一定的先进思想,不过毕竟没有那么的完善,还是有很多弊端存在的。要知道婚姻制度不像现代这么的有约束力,他的制度反倒是一种法律形式的礼制,意图用这样的方式达到思想控制的目的,这也是上位者颁布此制度的目的。除此之外,一般的制度都会有一定的部门去管理,可是在唐朝并没有婚姻部门,既然没有正规的流程,自然也就很难有公道可言,即使闹上公堂,也不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