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11月1日,临汾海姿供热公司、临汾热力公司热力管网前后脚启动供暖工作,当时不少网友欣喜地留言说,家里有温度了。不过,才高兴了没两天,陆续收到网友反馈说家中的暖气又没了!
具体是什么原因,尚不太清楚。目前收到的视频显示,有的地方管道加压后出现了漏水点,于是不得不停暖维修。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本来正常情况下,15号才到正式供暖时间,提前供暖只会增加企业成本;但还有网友表示,每年冬天家里供暖温度才十三四度,所以提前供暖算是一种弥补。
说句明白话,既然热力公司声明热是一种商品,那么商品属性就要做到货真价实,不能缺斤短两,拿广大用户薅羊毛、割韭菜。这是商品交易的基本常识,比如,一斤苹果五块钱,你卖蔫了吧唧的烂苹果就应该按照处理品折价出售才合情合理。此外,由于供热企业的不可选择性,往往用户处于弱势地位,而恰因为如此,供热企业更要负起社会责任感,不可强迫用户花5块钱去吃烂苹果。
所谓良心者,不违理、不负情、不愧心罢了。
以下是某些供热公司每年在玩的老套路,请大家重温并对照一下现实。
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现在看来11月1日临汾供热公司启动供暖,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好在现在的天气不是很冷,社会大众质疑的是供热是民生工程,某些热力公司这样欺上瞒下的态度和做法,群众是否能够温暖过冬?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去年供暖不热的原因是热源不足,是不是可以理解准备了10个人的饭,却来了20个人,结果大家都没有吃饱,但是饭店却按照20个人的标准收了餐费,那么作为临汾的某热力公司,既然你们没有完成供热的任务,你们提供的服务有瑕疵,缺斤短两,你们就有责任和义务给社会大众退还供热费,如果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你们是不是还应该假一赔十?另外热源不足的问题你们这些年难道就没有一个解决的办法吗?
来源:黄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