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回顾马斯克的“诉讼史”,可以看到他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达到商业目标。而这次诉讼,或许很大一部分情绪来自其希望别人看到他在OpenAI创业初期所扮演的领袖角色。
作者|罗布
IT行业从业者、观察者数日前,马斯克将OpenAI公司以及创始人兼CEO山姆·奥特曼告上法庭——“OpenAI已转变为全球最大科技公司微软的事实上的闭源子公司。新董事会领导下,它实际在完善通用人工智能,以最大限度提高微软利润,而非为了人类利益这一初衷。”这场诉讼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与世界上最先进的人工智能公司的一场正面交锋。马斯克可能给OpenAI挖了个大坑
从溯源讲,马斯克是OpenAI的“缔造者”之一。2015年时,他与奥特曼等人共同创立了OpenAI,马斯克并在公司草创阶段前后累计给予了超过4400万美元的支持。图:2016 年,黄仁勋亲手将首台英伟达DGX-1送给包括马斯克在内的OpenAI团队但在2019年,马斯克离开了OpenAI。当时据称就是他认为,OpenAI在从创立初期的“非营利目的”开始转向利润驱动,因而他和领导层发生了分歧。而去年夏天,马斯克也推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公司xAI,也就是说如今的马斯克,已和奥特曼及OpenAI是竞争对手。如果回顾马斯克的“诉讼史”,可以看到他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达到商业目标。而这次诉讼,或许很大一部分情绪来自其希望别人看到他在OpenAI创业初期所扮演的领袖角色。针对这次诉讼,美籍印度裔亿万富豪维诺德·科斯拉,则认为马斯克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认为马斯克因为没有尽早介入人工智能领域而感到懊悔。科斯拉在中国知名度有限,但作为Sun公司的创始人,并被誉为“全球技术领域投资之王”。其在硅谷科技与全球投资圈地位不容小觑,其观点也代表了不少看客对此次诉讼的态度。但如果认真读马斯克的上诉书,可以看到,除了对OpenAI是否有违初衷而走上营利机构的“灵魂拷问”外,他还提出希望对GPT4究竟是否算“通用人工智能”做出法律层面的判定裁决,这或许更是一个“商业鬼才”操作。因为这将对OpenAI造成“二难困境”——如果法院认定GPT4是“通用人工智能”,那么此前微软和OpenAI之间的交易会否因不符合OpenAI初创原则而判定为无效?如果法院认定GPT4不是“通用人工智能”,那是不是OpenAI的产品被过度炒作营销了?一旦出现裁决结果,无论是或否,都将对OpenAI形成事实性打击,这将多多少少影响微软和OpenAI相关产品的商业前景。也就是说,如果纯粹从商业角度“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马斯克的起诉,或许是因为他在硅谷甚至全球人类历史上又一次“工业革命”的支点之处慢了半拍而感到遗憾,所以希望用法律手段来弥补他的商业版图?路线之争:马斯克VS奥特曼,杞人忧天还是想太多了?
但是,跳出商业竞争和利益纠纷,毫无疑问的是,从2022年底ChatGPT的横空出世,到如今Sora再一次震惊全球,技术的突飞猛进让全世界看到人工智能或许可以在相当多智力任务上和人类进行竞争。那么,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大模型领域,现状是如何?相关能力是在被夸大还是被隐藏?以及被夸大或隐藏的背后动机可能是什么?这一技术的未来预期又是什么?马斯克这位“黯然离开的创始人”提起诉讼,未必能给出这些问题的答案和全貌。但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这些关乎人类命运的问题又确实值得重视。马斯克的顾虑并非此刻才有,也绝非一家之言。早在2020年,即马斯克离开OpenAI大约一年后,他就曾对《商业内幕》杂志表示,“我觉得对人工智能最错误的人,是那些最聪明的人,因为他们不能想象计算机可能比人聪明得多。”而2023年3月,GPT亮相后数月后,马斯克也成为千余名呼吁暂停开发更为先进的人工智能的科技领袖之一——他们以公开信方式,警告AI工具“对社会和人类构成深远风险”,并认为人工智能的开发者们“陷入了一场失控的竞赛,开发和部署越来越强大的数字思维,以至于所有人——甚至包括它们的创造者——也无法理解、预测或可靠地控制它们”。如今,这封公开信获得的签名支持人数已超过三万人。图:2023年3月发起的“暂停先进人工智能实验”公开信
因此本次诉讼,代表了人工智能研发社群内部,关于人工智能伦理道德及其与社会利益是否一致的长期辩论的又一次“大爆发”。一部分人强调人工智能作为“工具”的积极潜力,并主张采取务实态度。这其中就包括奥特曼,他明确表示,“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普遍误解是科幻小说,但这与长期以来将其作为工具使用的人们非常不同。”但马斯克则代表了另一部分群体,对人工智能技术控制权的深层次忧虑。从“器物”层面讲,目前GPT及其类似产品,仍建立在代码算法、海量数据、超强算力基础上。但凡某个环节链条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使用故障甚至安全风险,这同数字科技过去数十年的发展和所遭遇的一些问题相比,并无显著差异。甚至说同工业革命以来,内燃机或电力系统出现问题而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也类似,更多是关于“工具的有效管理和故障排除”的问题。但从“道法”层面讲,通用人工智能的内部规则难以解释,其未来形态和前景是否只是“工具”,则更让人深度忧虑。目前,已有出现通过特殊提示词,以语言刺激形式,将GPT内部的阴暗面激发出来,从而产生危险结果的事情。未来,当参数达到万亿甚至百万亿级时,人工智能的能力迁移、逻辑迁移与意识涌现的可能性,则会带来更多未知性。作为碳基生物的人类,是否始终有能力掌控作为硅基生物的人工智能?硅基生物会否反向操控人类?这种好莱坞科幻电影《终结者》式的疑问,或许并非只是异想天开。也正因如此,它或许会带来超越奥本海默作为“原子弹之父”而有的内心惶恐和挣扎。如果OpenAI真的被迫开源,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既然马斯克真的提起了诉讼,那么OpenAI就有败诉并且被迫公布代码的可能性。考虑到目前全球科技竞争和地缘政治的态势,有的网友对此颇为乐观:OpenAI开源,中美AI产业差距将迅速抹平。近来,国内有“国外一开源,国内就自研”的半玩笑、半讽刺说法,认为中国企业必须通过“抄袭”的方式来追赶。不过要看到,至少在大模型领域,虽然GPT3.5以后的相关代码没有开源;但以谷歌、Meta为代表的企业则是走的开源路线。片面认为人工智能领域中美差距扩大的原因仅仅是美国不开源,是不能成立的。一是,从综合角度看,中美人工智能领域差距拉大的原因是综合的,并非只是国外开源与否问题。无论从数据质量、芯片算力、人才储备,还是行业生态、资金投入、政策环境等方面,要客观看到当前中国的不足之处。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达成中国人工智能事业必须要发展,不发展将是最大的不安全的共识。作为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最前沿,相关研发难免产生安全顾虑,但若因为存在相关挑战就去设立新时代的《红旗法案》(当年英国限制内燃机汽车行进时速的法案),将是因噎废食。二是,从创新体制看,尽管马斯克此次炮轰OpenAI及背后深度绑定的微软,但要客观看到ChatGPT及Sora的成功,得益于微软和OpenAI更为创新的产研合作模式。长期以来,科技创新既需要坚守科学家长期主义的理想,又需要重视技术同用户场景的融合,这二者间存在张力,却在此次人工智能的突破中更显示出缺一不可的特性。颠覆性数字技术,必须走出论文的象牙塔,从工程化到场景化,最后走上产品化和商业化道路,才能形成反哺技术进一步更新迭代的良好循环。三是,从企业路线看,在科技战已成为中美竞争主战场的今天,技术的自主可控正在变得更加迫在眉睫。这也是为什么华为、百度、腾讯等科技巨头,在大模型开发过程中高度重视自主研发。从模型算法到机器学习框架,再到机器算力等基础设施,确保全链路自研,将是美国对华“小院高墙”技术壁垒下,中国企业实现技术突围和确保安全的必然选择。当然,也要看到,自主可控并不等于闭门造车。自主可控的过程中,仍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这也是任何软件开源对其它开发者的最大参考意义。总之,针对这场诉讼,无论是把马斯克更多看作市井商人,还是深邃的警世智者,对我们而言都绝不只是“隔岸观火”的看热闹。美国人工智能领域飞速发展的示范力量,应成为对中国政产学研各方加强协力、加紧追赶的鞭策。借用《漫长的季节》中的那句话,“往前看,别回头”。本文系和讯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编辑|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