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黑龙江工业学院东校区一食堂引入餐饮企业项目公告

旺仔胖胖 2025-01-12 10:05:51

公告=黑龙江工业学院东校区一食堂引入餐饮企业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东校区一食堂引入餐饮企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2025-GK001

项目名称:东校区一食堂引入餐饮企业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东校区第一食堂总面积843平方米,就餐区面积494平方米,售饭区95平方米,后厨219平方米,刷碗间35平方米。餐桌95张,能容纳380人同时就餐。现承担教职工早、午餐及学生日常三餐供应服务。

二、公开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的要求

1.餐饮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相关管理体系证书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2.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参标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餐饮企业须具备高校餐饮经营经验,并且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经营项目必须涵盖早、午、晚餐,全天候营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食堂基本功能;

5.入驻餐饮企业需对就餐区、售饭区、后厨及刷碗间进行适当维护维修,并对餐桌和刷碗机等设施设备进行适当增补;

6.实行零租赁政策,免收管理费。餐饮企业不得整体转包或分项转包。

(二)服务范围:

1.餐饮企业需为教职工提供早、午餐服务:

早餐品种:至少包含2样粥、2样包子、2样面饼以及油条、豆浆、饺子、馄饨、2种小咸菜、每人一个鸡蛋。

午餐品种:至少包含2样面饼,米饭等主食,每餐至少提供3荤3素菜(每周必须还有鸡鸭鱼肉骨等种类)、1汤1粥1水果;

每周供应一次饺子或包子;在传统节日期间需提供相应节庆饭菜保障。

2.可经营学生餐(基本大伙)及特色风味项目,严格按照高中低档菜品比例3:5:2执行。

(三)服务标准

学校餐饮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12〕38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21〕99号)文件精神和全省高校学生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把握伙食发展方向,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以《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中高学后伙〔2012〕2号)文件为指导,核算伙食效益,控制经营利润。按照《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体函〔2019〕632号)文件要求,开展大宗食品原材料及附属物品(商品)采购工作。执行《黑龙江工业学院食堂运营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落实各项管理政策和运营机制。

按照《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2019〕文件精神,结合我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经营服务工作,服务师生用餐。

(四)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配备1名食堂管理人员(餐厅经理)和1名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员;按照供餐人数与工作人员比为45:1的标准,配备相应炊事人员;所有人员需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并经培训后上岗。

2.设施设备管理。学校现有设施设备提供给企业使用,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添置;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企业须归还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若有损坏或丢失,按折旧价赔偿;企业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自行处理;若需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须书面征得学校同意,并承担所有费用,改造后的不可拆除资产归属学校所有。

3.企业经营区域需满足校园统筹范围内,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体现公益性、保障学生基本需要。以下指标为基数:

(1)按照黑龙江省高校后勤伙专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相关标准的通知》〔2012〕文件指示要求,满足基本伙食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2)按照《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中高学后伙〔2012〕2号)文件要求,高校学生食堂的伙食结构比例中,基本大伙的占比为50%-60%,且毛利率控制在35%以下;风味特色项目的毛利率控制在45%以下。

三、主要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意向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1+1+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

2、服务地点:黑龙江工业学院东校区一食堂。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固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0万元整。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一周内,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约期满,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4、验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1+1+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供应商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gxzb1003@163.com

联系人:徐 工

电 话:13621121064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