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最近火爆全网!
因为她在处理一起“行人闯红灯撞倒正常骑行者,导致骑行者遭迎面驶来的小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时,她依法依规,秉公示法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谁犯的错,谁买单!”从而引起了全网的满堂喝彩!
我们且来看一下事情发生的原因始末!
9月4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造成骑行电动车的受害人摔倒进而被对向驶来的轿车碾压致死的交通事故案”!
法院还原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行人周某在人行道内闯红灯,在不看身后骑行者林某的情况下,忽然从马路牙子上跳至辅道的行人斑马线上,
将超速骑行的林某撞倒在地,结果林某的车子失去平衡,致使林某身子倒向机动车一侧,造成林某被机动车道上驶来的轿车司机刘某碾压致死!
令人气愤和不耻的是,当行人周某在看到林某被自己撞倒后,竟然迅速跑开了!
普陀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行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周某在案发后迅速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系法定加重处罚情节”!
最后,普陀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直接判定“行人周某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林某超速负次要责任,而轿车司机刘某则属于绿灯正常行驶不用承担责任!”
与其说这是一场交通肇事事故,不如说这是对薛依斯法官的一场公平正义的法律天平在其内心的真正考量和考验!
如何对事故三方公平定责,这对薛依斯法官来说面临多方考量!
行人周某作为“弱势群体”判他全责,他是不是很冤,无法承受?
让超速(已死亡)的骑行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这对他来说是不是有些雪上加霜、太过于残忍?
判轿车司机刘某无罪,毕竟是他把骑行者林某碾压致死的!这对他来说是不是会有一种放纵偏袒的错觉?
最后,薛依斯法官站在仁义道德的制高点,向一切不公开了先河——法绝不能向不法低头!谁犯错谁买单!
真正做到了秉公示法,不偏袒、不纵容!
不能因为你是弱势群体,你就对违法肆无忌惮;不能因为你是死者你就觉得你比法大!向一切违法乱纪者说“不”!为人民的好法官薛依斯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