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臣作宰,路出名区,想要成为名家大腕,谦逊是必不可少的风格!

利哥看天 2025-03-08 04:22:33

王勃作为初唐四杰之首,《滕王阁序》表现了他绝世的才华,他在序中却说自己的家父,到交趾做县宰即县令,我们路过这个有名的地方,我只是个不谙世事的童子,躬迎这盛大的宴会。胜字做动词使用,有超过、胜出、打败之意,做形容词有优美的、盛大的之意。这里的“饯”特别有意思,作为名词,有蜜饯之词,用蜂蜜和糖浸过的果品。如果当动词使用,是用酒食来招待远行的人。

王勃写的诗是其中有一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成为千百年来人们吟唱的一句话。

读王勃的作品总有一种英雄郁都不得志的感觉,他6岁时能作诗,9岁就会指出专著的错误,可谓少年得志意气风发,可命运却给他开了一个大玩笑。王勃恃才自傲,在英王府写了一篇《檄英王斗鸡》文,本来是为了展示不世的才华,唐高宗看了之后就恼怒异常,也合该王勃命运多舛,他被逐出王府,成了一个时代的弃儿。一个人的心态比较好,能够承受生活的风风雨雨,可以隐晦韬略,等待东山再起。怕就怕命运不济了,还任意胡为,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条。王勃后来重新被任命为参军,他的府上却私藏官奴,如果被人发现是会坐大牢的,可这时王勃竟然做出了一个让他终身悔悟的事情,他竟然偷偷地将这个官奴杀了,被人举报后定成死罪。好在武则天被扶为正室,大赦天下,王勃被免去死罪,但是终身不能为官,他的父亲也受到牵连,被派到最遥远的越南担任交趾县令,父子俩路过南昌时,被阎都督邀请,王勃就做了《滕王阁序》,这时候王勃的心情人能理解,他已经是个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放不开的?

于是他卑微谦逊到极致,才自称自己为童子。对于一个想有所建树的人,谦虚谨慎是必不可少的作风,在生活中才能谨小慎微,不断地学习知识,每天都会进步。相反,一个骄傲自大的人,自以为天下第一,尤其是受到生活的责罚之后,仍然不知道改悔,这才是最可怕的,人间许多不幸,都来自于骄傲自满,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最终被时代所抛弃!像王勃这样的文学巨人,总是不断吸收营养,才能写出《滕王阁序》这样精美绝伦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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