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曝光“充电宝刺客”:法律如何刺破价格陷阱

听芹评社会 2025-03-16 10:58:48

在出行日益便捷的当下,共享充电宝已成为许多人外出时维持电子设备电量的 “救命稻草”。但谁能想到,这看似便利的服务背后,竟隐藏着重重 “陷阱”。2025 年 3 月 15 日,央视 315 晚会将 “充电宝刺客” 这一乱象曝光,让消费者们大为震惊,也促使人们思考法律在规范这一市场乱象中应如何发力。

在一些热门商圈、景区周边,共享充电宝的价格可谓 “高得离谱”。以往每小时 2-3 元的价格已成为过去式,如今部分共享充电宝的收费标准飙升至每小时 10 元甚至更高。以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为例,不少共享充电宝租赁点明码标价每小时 10 元,短短几个小时,消费者就可能面临几十元的高额账单。更让人无奈的是,部分充电宝归还时还困难重重,一些租赁点的卡槽故障频发,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归还,只能眼睁睁看着费用不断累加。

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充电宝刺客” 现象存在诸多违法违规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共享充电宝商家随意抬高价格,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价格的制定应基于成本与合理利润,而如此离谱的高价,并非基于成本的合理上涨,更多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在电子设备电量告急时的急切心理,进行的不合理定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同时,商家在价格公示方面也存在问题。《价格法》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然而,部分共享充电宝租赁点虽然标注了价格,但往往不够醒目,或者对后续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未作清晰说明,比如在消费者未及时归还充电宝时的超期收费标准。这种模糊的价格公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得消费者在租赁时无法准确知晓自己将承担的费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高价陷阱。

回顾过往类似案例,曾有一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在某景区内设置租赁点,以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收费,且在消费者租赁时未明确告知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的变更。消费者在使用后收到高额账单,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经调查核实,认定该企业违反《价格法》,责令其整改,退还多收费用,并对其处以罚款。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市场价格秩序的维护。

面对 “充电宝刺客” 乱象,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加大对共享充电宝市场的巡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于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共享充电宝市场不应成为价格乱象的 “温床”,法律必须成为刺破价格陷阱的利刃。共享充电宝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定价,清晰公示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租赁共享充电宝时,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仔细查看价格及相关条款,若遭遇不合理收费,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任何企图通过价格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来谋取暴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共享充电宝市场一片清朗,让消费者能够安心享受便捷的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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