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爷今年73岁,婚姻状况丧偶,退休金每月3040元,一个儿子已成家,自己有楼房。
走进李大爷的家,窗明几净,到处都收拾得干净利索,原来李大爷以前当过兵,不但身体素质好,做起家务来也不在话下。
李大爷说,儿子毕业后就在重庆工作生活,怕他一个人在老家觉得孤单,非常支持他找个伴。
对于另一半,李大爷的要求很简单,人品好,能踏踏实实跟他在一起过日子就行。
根据李大爷的要求,红娘首先想到了同样住在辽源市的邹阿姨。
邹阿姨今年67岁,有过两段婚姻,退休金1900元,目前与儿子一家同住,在长春有一套40平的楼房。
提起自己的感情经历,邹阿姨说她这一辈子都要感激第二任老伴,虽然他比她大了17岁,但他却给了她从未得到过的宠爱与呵护。
邹阿姨在2004年与第一任丈夫因感情不和离了婚,离婚后第二年她遇到了第二任老伴。
两个人在一起相濡以沫17年,邹阿姨一直过得非常幸福。
老伴在世期间,不但给邹阿姨买了养老保险,还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了她,可以说在物质上给了邹阿姨足够的保障。
老伴去世后,邹阿姨把房子租了出去,因为儿子工作单位不景气,孙子又在上大学,为了帮扶儿子,邹阿姨也开始了四处打工的日子。
虽然现在和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并不孤单,但邹阿姨还是渴望能有一个自己的家。
再找老伴,邹阿姨的要求也很简单,一是身体素质要好,二是必须得对她好,三是两个人必须得登记。
在红娘的陪同下,邹阿姨来到了李大爷家。
两个人相互介绍后,李大爷开始带着邹阿姨参观他的家。
邹阿姨一边看一边感慨,真干净,不像个单身的。
红娘笑着说,吓我一跳,不是单身的我也不敢给你介绍啊。
得知李大爷年轻时当过兵,邹阿姨说,我也喜欢当兵的,当兵的人都有素质。
邹阿姨显然对李大爷的第一印象不错,但李大爷却觉得对方长得有点黑,个子也小,眼缘上差了一点儿。不过,来者为客,李大爷也愿意坐下来与对方好好了解一下。
李大爷首先发问,你原来在哪上班了?
邹阿姨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工作。
李大爷并没有惊讶,他开始把自己的情况介绍给邹阿姨。
经过一番简单的交谈后,李大爷觉得对方是个踏实过日子的女人,于是对邹阿姨的看法也开始改观。
李大爷问,你看看你对我有什么看法和意见?
邹阿姨笑笑,没啥意见。瞅你这家,就知道你是个正经过日子人,是个有责任心的人,我想说的是,两人如果走到一起,就要一起过后半生,互相守护,谁也不能把谁半道踢出去。
李大爷听得频频点头,哪知他接下来的一番话,差点让邹阿姨惊掉下巴。
李大爷说,我也赞同你说的这个,赞同啥呢,就是两个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都认为可以了,再在一起住个不超过三个月,就可以办手续了,不办手续我也不干,我也不想找搭伙的。
邹阿姨试探着说,你的意思就是想要登记咱俩得先在一起生活两个月三个月之后,是这个意思吗?
李大爷也有点不自然,老妹妹我跟你说,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一个阶段才能互相了解。
邹阿姨马上说,这个我做不到。我真要是到你家来了,咱俩在一起住了,那就得有这张纸(登记),没这张纸我好像做不到。
李大爷挠挠头,那你说如果不在一起的话,那互相也不能了解谁啥样啊?
邹阿姨反驳,咱俩离的也不远,我可以来了坐一会,唠一唠,但住宿我不能答应。
李大爷坚持自己的想法,你要是不在一起生活一个阶段,你对任何人也没法了解,必须在一起生活。
邹阿姨告诉红娘,如果对方一直坚持他这个要求,那就拉倒。
眼看着两个人僵持不下,红娘赶紧出面调解。
红娘说,她能理解邹阿姨的想法,毕竟她是女人,如果风风火火地与男方在一起住了两个月三个月,然后两个人觉得不合适分手了,她没办法面对世俗的眼光。
邹阿姨点头,对,儿子儿媳妇会怎么看我。
红娘接着说,她也能理解李大爷的想法,他只是想两个人有了更多的了解之后,再步入婚姻,这也表明他对婚姻很慎重。
红娘提出了折中的意见,邹阿姨可以白天过来与李大爷相处,两个人在一起做做饭,聊聊天,但邹阿姨晚上不在这里住。虽然不能朝夕相处,了解的过程可能会长一点,但如果两个人真心相对,不会在意多相处几个月的。
邹阿姨表态,我要想迈出这步,我就把心放在你这里,因为咱折腾不起,都后半生了,我不想让儿女瞧不起我,不想让亲戚朋友看不起我,我就想一步到位,我指定真心换真心,指定对你好,钱无所谓,我就要一张纸,要个名分。我不想迈出去我再回头,那样会让我没脸见儿子。
李大爷私下对红娘说,他也并不是非得坚持先同居再领证,他只是想对婚姻负责任,如果对方认可他,两个人可以先处处。
邹阿姨说,两个人处处可以,但有件事她得说在前面,因为儿子单位经常不开支,她的退休金都给儿子了,希望李大爷不要有意见。
李大爷说,你的钱我不管不问,咱俩的生活费我出,如果在咱俩生活期间,你儿子孙子出现情况需要你拿钱了,你跟我商量,咱们能帮我尽可量帮,这一点你放心。
李大爷这番话让邹阿姨很是感动,她觉得对方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决定与他好好相处下去。
两个人适不适合,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估计李大爷也是这样的想法,同居三个月,时间短,见效快。
但他却忽略了女方的感受。
邹阿姨是个传统本分的女人,家人朋友对她的看法她十分在意,在两个人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她坚决不同意与对方共同生活。
邹阿姨考虑的不无道理,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彼此满意顺利领证当然皆大欢喜,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矛盾,两个人黯然分手,邹阿姨再回到儿子家,确实会在小辈面前失了身份与面子。
凡事均有利弊。
试婚可不可取,要看双方对这种方式的认可程度。
结婚登记是件严肃的事情,关乎到双方的晚年幸福,所以更要谨慎对待。
常言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让时间来验证一切,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