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前山东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政策,我以前写过好几篇这方面的文章,但由于受到政策出台时空的限制,内容不是很完整,在山东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政策中,主要的原则性规定集中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
山东是我国经济发展大省,也是我国著名的礼仪之邦。山东的很多政策力度即使放在全国来比较,都是具有超前性和示范性的。比如山东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但内容详尽,操作性强,容易得到贯彻和落实。
山东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除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外,具体的文件规定包括《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即鲁卫发(2022}3号文件;鲁卫办字(2022)137号,即《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6号,即《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
在这些文件规定中,代表了对不同性质工作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在山东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鲁人社发(2015)46号,《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来执行的。凡是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退休时不再按照原来增加5%的退休费的规定执行,而是采取一次性补贴的方式支付给本人,经费从原单位列支。
具体计算方式为,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为,本人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乘以5%乘以180个月。
比如王某退休时是专技十级,薪级为30级,对应的岗位工资为1940元,薪级工资为2139元,合计基本工资为4079元,按照5%的比例增加补贴,乘以5%后等于203.95元,乘以180个月,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为36711元。
如果王某属于企业职工,或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的职工退休的,执行的文件依据则是鲁卫发(2022)3号,即《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按照该办法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 100元的奖励扶助金。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

在2022年之前,山东执行的政策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一次性奖励,但由于资金是由企业负担,虽然有政策,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不执行,导致政策无法落地生根。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策,由于奖励资金是由财政负担,基本上都能得到落实。但这个文件的有效期是到2027年10月31日,以后是否还要继续执行不得而知。
鲁卫办字(2022)137号文件,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
从这个办理程序中可以看出,除了原来的企业职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外,还将城镇无业居民,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纳入了奖励扶持的实施范围。其办理程序为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初审,公示,街道初审上报,县级审批确认。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财政按照属地原则予以保障,通过惠民惠农一本通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频次,规范发放。
综上所述,按照山东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同单位退休的群体,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执行的文件依据是不一样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是按照一次性补贴的方式发放,企业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是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