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的那年,前妻也是带着孩子不辞而别,给我留下了离婚协议,两个人离婚后就在没有见过面,那时候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我家里穷,我妈那一年生病住院,家里原本就没有什么钱,因为要给我妈动手术,这光是手术费就差不多要六万,再加上后续的疗养,这花的钱就更多了。
我和前妻以前就一直因为家里的经济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她总是觉得自己嫁给我,是多么丢人的一件事情,我和她结婚的那几年,基本上是各种的吵架。我执意要给我妈妈看病,毕竟我爸去的比较早,我从小就是跟着母亲长大的,这当初给我办婚礼的时候,为了娶媳妇,我妈是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我婚后我妈也是各种的包容我老婆,结果最后,我妈病倒了,她却不愿意给我妈看病。因为我把家里的钱都拿走了,我在医院里照顾我妈,她不愿意去医院,就在家里带孩子,后来她就和我选择了离婚,带着孩子去了自己娘家。离婚以后,我一门心思都在我母亲身上,给我母亲看病,给我母亲买各种的药品,这手里的钱,也是根本就留不住,那边和前妻离婚以后我就一直都没有再婚,也是没有人愿意嫁给我。
我和前妻离婚也是有三年的时间了,前一段时间,我家里拆迁的时候,我也是没有想到,这前妻竟然又带着孩子回来了,说什么要和我复婚,要我看在孩子的面上,和她复婚,以后会好好的和我过日子,我这听了以后,瞬间就火了,直接让她滚开,我那是毫不犹豫的就把她赶走了,就算是留,我也是只愿意留着我儿子,她想都不要想留在这里,你们说,我做的过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