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乐年间有一对夫妇,男的名叫曾三,女的名叫张燕,这夫妇二人是郎才女貌,成婚之后是十分的恩爱。
可是,俗话说得好,这人在一起久了,总会有看厌倦的时候,总会心里有些七七八八的想法。
这不,由于曾三乃是一个跑货的货商,常年在外跑货,与自己的娇美妻子是娶少离多,这就导致了美艳的张燕心里有了一些想法。
要说这张燕啊,不但人长得漂亮,那更是自带一股子狐媚之劲,走路说话对于那些男子都是极具备诱惑之力。
原本,她与曾三成婚之后,由于二人十分的般配,她也就改变了很多,可是这日子一长,她那骨子里的劲就又出来了,就又开始兴风作浪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耐不住寂寞的她,最终与集市上的脂粉店老板张大财做下了苟且之事。
这事一旦发生,就如同有瘾一样,二人便是越发的不可收拾了。
这不,当曾三回来时,自然就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心中气愤却又没有拿到把柄,便隐忍下来,想着待它日拿到真凭实据了再说。
这天,突然有一下人模样的人前来曾家敲门,并送上一封信。曾三打开信,发现居然是集市上的脂粉店老板张大财的邀请函,请曾三和张燕赴宴。
收到邀请函曾三气得不轻,本想将函件撕扯,可是转念一想,也许此次前去赴宴倒是一件好事,可以把事情弄清楚,也可以解决此事。
于是,他便拿着邀请函回到屋内,将其此事告诉了张燕。
张燕一听,掩饰不住兴奋之色,立即开始梳妆打扮起来。
曾三见张燕如此的不避讳自己,心中的气更盛,却也没有多言,依旧隐忍着。
夜色降临之时,曾三携张燕带到集市上最大的酒楼,醉仙居。
包房里,张有财端坐上位,举起酒杯道:“二位,请。”
酒过三旬后,这张大财突然就说道:“贤弟,我叫你一声贤弟,你不会生气啊。”
“哪里的话,能与张大哥结识是小弟的福气。”曾三道。
“好好好!”张大财连说三个好字,随即财大气粗的道,“于我张大财来说,钱财都只是身外之物,我所积累的财富已经足够我几辈子使用。不过,我却也有遗憾之事。今日约贤弟出来相聚,实则是大哥有一事相求。”
“喔,不知大哥有何事还需要求我?”曾三嘴上如此说,心中却是隐隐地猜测到了几分。
张大财借着酒劲,看了看坐在旁边地张燕,打了一个酒嗝,道:“贤弟,可否将你这妻子让于我,我愿意付出白银五百两。”
五百两,这在当时已经算是一大笔钱财了。这张大财为了张燕也算是一掷千金了。
面对如此问题,哪怕是脾气再好的人,也无法继续忍受下去。只见曾三赫然身起,将酒壶摔在地上,吼道:“张大财,你这是何意?你简直是欺人太甚。”
“相公,生什么气啊,张大哥不过就是一句玩笑话罢了。”张燕急忙上前扶住曾三,劝道。
“哼!你这妇人,你以为你与他之事我真不知道吗?实话告诉你们,我如果不是看在多年夫妻的份上,我早就将你二人之事报官了。”曾三怒吼一声,摔袖而去。
房间中,独留下一脸呆滞的张燕以及怒气冲天的张大财。
半晌,张大财才气愤的说道:“事情已经发生了,也已经暴露了,要想解决,就必须想出两全其美之策。”
“什么是两全齐美之策?”张燕问道。
“怕是只有这样了。”张大财一边说,一边用手掌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啊!”张燕惊呼一声,脸色大变,道:“这这,这……”
这了半天,她却是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二人便在房间中又商量许久,这才分开。
当张燕回到家时,却没有见到曾三,心下疑惑便托人四处寻找。
说来也怪,从这日起,这曾三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过。
初时,张燕托人四处寻找,渐渐地也就不再寻找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开始不再避讳什么,大胆地与张大财约会。
又过了足足一年时光,曾三依旧是音信全无,曾三曾经问过张大财是不是将曾三杀害了,可张大财却是当日与张燕商量之后,二人一起离开的酒楼,从那日起,同样再也没有见过曾三。
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神奇的是这曾三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后来,张燕为了能与张大财长长久久,便来到衙门找县太爷,报了失踪死亡之案。
县太爷也是一个糊涂官,收了张大财的银子之后,就直接宣判曾三失踪死亡。
到此,张燕与张大财便明目张胆地住在一起,并在醉仙居举办了酒宴,宣布二人正式结为了夫妻。
要说这事也算是当时的一件奇葩之事,这等宴席,居然连当时的县太爷都参加。也正是因为县太爷参加了,这二人便成了真正的夫妻。
必定啊,在整个县城,能有几人有幸得到县太爷的认可啊。
就这样,二人便开始正大光明的生活在一起,对于曾三之事,早就将之抛之脑后了。
时间一天天流逝,转眼间这二人便在一起生活了足足一年时光。
一年里,二人之间的甜蜜也渐渐地被生少所冲淡,那种初时在一起的感觉也在悄悄地消失。
而张燕呢,本就是一个水性扬花的女子,又怎么能够耐得住寂寞呢。
于是,她便在张大财经营的胭脂水粉店里,偷偷地与那些前来购买的男子打情骂俏。
在知道,张大财虽然自己经营着店铺,但是每月都会在月底时外出采办货品。
这月月底,又到了采办货品之日,张大财早早地就出了门,店里就只有张燕一人了。
正午时分,店里来了一名翩翩公子,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面相清秀,英俊潇洒,一袭白衣,此等男子,真是应了那句“公子人如玉”之言。
这男子一入店,便径直来到张燕所在之处,问道:“这位夫人,可有姻脂卖啊?”
张燕哪里见过如此俊俏的公子哥,早已经是心跳加速,被迷得七荤八素了。娇面一红,连说话都变得结巴起来:“有,有,不,不知公子喜欢哪款,又是买给谁人?”
“夫人你喜欢哪款?”男子问道。
“什么?”张燕抬首相望。
男子笑道:“夫人帮我选一款你喜欢的吧,我准备送给心爱之人。”
“好!”张燕听闻眼前男子有心爱之人,心中多少有些失落,便随意选了一款,道,“就这款吧!”
谁知,那男子接过之后,又将其递给张燕,并道:“夫人,小生将它送给你!”
“什么?”张燕当场就呆住了,娇面更红,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眼前之人所说的心爱之人就是指自己啊。
她接下姻脂,道:“公子,我们初识,何来心爱一说?”
“夫人所有不知,自从半月前在城南庙会与夫人有一面之缘后,我心系于夫人,日日思念,今日方才斗胆前来相见。”男子说道。
“死相!” 张燕见对方如此说,便也露出娇艳之色,轻骂一声。
这天下午,姻脂水粉店关了门,直到第二日早上才打开。而那名男子,也是第二日早上方才离开。
离开时,他站于店前良久,又到旁边的包子铺买了包子,对并包子铺店老板说:“嗯,不错,不错,这味道真是不错。”说话间,却是看向胭脂水粉店,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还没有吃包子。
第二日下午,张大财回来后,便觉得周围的人看自己的眼光不对,心生警惕,便悄悄打听一番。
这一打听,顿时怒火中烧,冲入店内,便问张燕。
谁知这张燕也是一个火爆脾气,居然直接就承认了,并说:“你个老不中用的东西,闹什么闹,当初如果不是你害死了曾三,我又怎么会跟着你?实话告诉你,公子已经许诺将于数日后风风光光的迎娶于我。今日,你要么写下休书将我休了,要么我就去县衙揭发你谋杀曾三之事。”
“哼!你这个歹毒的妇人。”张大财听后,怒不可遏,冲到后厨,拿起菜刀,便将张燕给活活的砍死了。
周围邻居听到动静后前来围观,正看到张大财挥刀砍杀张燕,便有人跑去报了官。
很快,县衙的官差来到现场,直接就将张大财给抓了。
县太爷害怕当年收张大财银两之事败露,直接就将张大财撑掌至哑,然后判了斩首之刑。
至于张燕,却是连尸首都没有人前去收敛,直到几日后来了一长相英俊的和尚,才去屋内将张燕尸首收敛,并在店前念了往生经。
和尚走后,包子铺老饭总觉得眼前的和尚看着眼熟,好似就是当日那位前来与张燕相会的男子。
城南圣水庙中,为张燕收尸的男子坐于佛像之前,伸手扯下脸上的面皮,露出本来的面目,回首望向店外时,只见此人赫然正是曾三。
原来,当日,他离开酒楼之后,一时间想不开便跳河自尽,却是被城南圣水庙的老和尚救了,并带入庙中开导。
曾三本想立即皈依佛门,可心中之恨却怎么也放不下来,于是便求师傅相助。
这师傅也是一个奇人,就想出了奇招,这才有了前面男子进入胭脂粉店与张燕相会之事。
当然,当天下午和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如今,曾三已经改佛号为忘情,坐于佛前,与青灯古佛为伴。
[得瑟]不应该叫死鬼么?
像这种和尚估计很多人都愿意当[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错字连篇,还“张燕问曾三是不是将曾三杀了,”他自杀吗??[吐舌头笑][吐舌头笑][吐舌头笑]
死鬼[得瑟]
好、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