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男子意外去世,银行让妻女还5.8万欠款,法院:不用还

男人看世界 2023-03-01 05:27:06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父债子还”,这句古话放到现在的法制社会,是不是有法可依?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一男子去世,有一张6万额度的信用卡,陈先生平常都是随借随还,信用不错,在发生意外前,陈先生用信用卡消费一笔58000元,随后突发疾病去世。

银行得知陈先生去世,电话联系到了陈先生的妻子和女儿索要欠款,并告知如果拒不归还,将会起诉二人。

由于妻女不知道陈先生欠款一事,双方各执一词,发生争吵,陈先生的女儿电话中要求“先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否则其他一切都免谈”,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看到这个我挺佩服这家人,知道用规则和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记得曾经老人去世,子女想要去银行取剩下的存款,银行要求子女证明亲属关系,更有甚者,要求开出你妈是你妈的相关证明。

家属的这一招反制,虽然不一定有效果,但着实恶心了银行,痛快!

但是银行也将陈先生妻女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立刻归还欠款。

法院在了解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认为陈先生生前透支信用卡的58000元,陈先生妻子确实不知情,不知者不罪。但是双方属于夫妻关系,财产共同所有,妻女是否需要还款,需要调查这笔钱是否用于生活开销。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银行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银行最终没有举证证明,所以法院认为这580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陈某妻子无需偿还。

而银行认为,陈先生妻子和女儿,是陈先生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了陈先生所有遗产,所以这58000元债务也应当由妻女来偿还。

但是在法庭上,妻女早有准备,陈先生妻子向法院提交了还款证明和贷款明细等相关证据,证明陈先生生前外债很多,遗产早已被归还欠款,所以陈先生妻女没有多余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判决,陈先生妻子及女儿无需替陈先生归还58000元欠款,银行不服,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法院这么判,主要依据是两点:一是银行无法证明这58000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不属于共同债务;二是陈先生遗产已用于归还债务,没有多余遗产归还这58000元。

最终法院判陈先生妻女无需偿还这58000元,万万想不到,银行也有栽跟头的时候。之前看新闻一些老人存几十万一百万的,被银行工作人员违规买理财,然后套现走了。银行以员工已离职为由,拒不还钱。现在看到银行栽跟头,真的挺痛快的。

不过,看到这里,我有个疑问,如果一个人假设一笔10万存款,家属谁都不知道,存在银行,突发意外去世,银行会主动告知家属来提取这笔存款吗?如果不告知,这钱是不是就归银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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