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邯郸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宣判,元凶终被绳之以法

考林苑 2024-12-30 15:53:32

今年年初,河北邯郸曾发生一起惨绝人寰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

三名初中生将一名同学骗至一个蔬菜大棚内,对其实施霸凌并勒索钱财后,残忍将对方杀害,将其遗体埋藏在蔬菜大棚内。事后面对警方盘问,还串供矢口否认。

最后,在警方缜密的排查下,这三名元凶的犯罪事实终于得到证实,而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他们也纷纷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并交待了作案的整个过程。

该案件当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网友们对三名凶手的残忍手段以及冷酷无情的心理素质表示震惊,强烈要求对他们“直接死刑”,并追究涉事学校以及他们的家长监护不严的责任。

当然,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要以法律为准绳,肯定不能民众认为要怎样就怎样。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审理后,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该案件做出了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同时,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还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针对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很多网友都表示“大快人心”、“罪有应得”。

但是有不少网友觉得这个判决太轻了,认为明明三个人都是那么穷凶极恶,为什么不判死刑?甚至还有一个人连刑事处罚都没有?

也有网友表示光判三名凶手远远不够,应该追究学校和他们班主任的责任,以及他们家长的责任,是他们监护不严、教育不到位,才催生了这三个“小恶魔”。

还是那句话,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大家除恶务尽的朴素情感可以理解,但也要拥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要相信相关部门做出的判决是客观、公正、合理的。

但围绕此事以及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霸凌和犯罪事件,我们依然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应该好好想一想,怎样才能减少未成年人霸凌和犯罪事件、如何才能减轻未成年人霸凌和犯罪事件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笔者认为,我们至少可以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加强对监护人监护不严的处罚力度。‌“熊孩子”的背后往往站着“熊家长”,监护人尤其是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不仅具有为孩子提供生活保障的责任,还有管教孩子的责任,孩子误入歧途,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做错事了监护人负有监护不严的责任,现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实施,孩子犯事了,绝对不能让监护人当“甩手掌柜”。

第二,夯实学校和老师的监护责任。学校是中小学生主要的活动场所,学生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学校里在老师的看护下度过的,学校和老师应该承担起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尽管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件来看,很多未成年人霸凌事件都是在学校的范围内发生的,证明学校和老师的工作存在不足和漏洞,应该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管理,对于做得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应该严肃处理。

第三,让“问题青少年”得到更加有效的矫治教育。回顾近年来的未成年人霸凌和犯罪事件我们会发现,大多数涉事青少年都是屡教不改的“问题青少年”,让这样的学生继续在普通学校里接受教育,由于学校缺乏针对性的矫治教育师资和手段,不仅可能会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还给他们提供了继续伤害其他孩子的机会,这样对大家都不好。应该增设专门的矫治教育机构,及时让他们得到有力有效的矫治教育,才是真正的因材施教,才能挽救“问题青少年”。

第四,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教育和关心孩子不仅仅是家长、学校和老师的事情,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事情,社会各界都应该行动起来,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遇到未成年人霸凌和犯罪的情况,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特别是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能,别让前段时间浙江瑞安“废弃小学发现举报信”事件重演。

总而言之,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行动起来,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和谐、快乐、无忧无虑的教育成长环境。让我们以这次事件为契机,齐心协力不断改善孩子们的教育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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