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效机制点亮和谐之光
——西藏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化解质效
2024年10月20日,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权益维护、强化服务效应、强化风险防控,不断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抓好落脚点 强化源头治理
在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上用心
近期,某用人单位因经营战略调整对外聘人员进行分流,18名外聘人员不满分流方案,向单位提出“2N”的经济补偿主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介入后,当即立案调解,经过连续两天持续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圆满解决了矛盾争议。“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实在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不断对仲裁委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人社系统围绕质效提升忠诚履职,坚持规范引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西藏自治区统一调解仲裁文书格式,规范调解仲裁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优先调解、终局裁决、简易处理等规定,依法适用终局裁决规定,全面落实分别制作裁决书制度。一项项制度创新,加强了裁审衔接,提高了仲裁终结率。2024年,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率达45.3%。
面对案件量逐年递增的情况,西藏自治区探索建立“三调”“四式”“二办”工作模式,即未立案先调解、边立案边调解、审理中再调解,说服引导式、得失对比式、以点带面式、合力攻坚式,以及开通劳动人事争议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有效预防了集体争议的发生。
西藏自治区人社系统还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行现场调解、容缺受理、线上审理、要素式办案等速调速裁方式,优先受理、快调速裁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均在30日内办结,办理时间平均缩短1/3。
2024年10月17日,林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在“背对背”调解中与用人单位在调解室沟通。
找准发力点 强化权益维护
在提供便捷为民服务上用情
近期,农民工陈某在工地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也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陈某陷入困境。陈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自治区仲裁院请求帮助,仲裁院立案后很快便开庭审理,9天后便下达终局裁决书,裁决用人单位向陈某支付21.45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西藏自治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积极践行热心帮助、耐心解释、诚心解困、公心调解的“四心”工作法,确保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困难诉求帮扶到位。多年来,自治区无一例违规办案和超期结案情形,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通过集立案受理、咨询接待、仲裁文书送达、常态化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执行指引等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工作方式,西藏自治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实现了一窗多能、一窗通办,让当事人维权更便捷、让群众少跑路。
西藏自治区在各地仲裁院设立“便民服务台”,提供电脑、打印机等便民设备,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推动西藏劳动人事争议线上智慧服务平台系统投入使用,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组庭、排庭、庭审、结案、文书送达、归档等全程线上办理。
2023年以来,全区使用系统立案3428件,其中线上审理379件、线上送达1074件,切实解决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实地申请仲裁、参加庭审、收取法律文书等问题。2023年以来,西藏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结案率为97%、调解成功率达67%以上。
2024年11月29日,那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保中心检查配送行业企业参保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选准切入点 强化服务效能
在创新调解仲裁服务上用智
“原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太懂,还以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只是保护劳动者,结果去年就因为没办工伤保险,一名工人发生工伤后,公司赔了很大一笔钱。后来仲裁员入企普法,让我知道了法律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的,以后我们一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管理。”近日,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西藏自治区在调解仲裁工作中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持续深化“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办案方式,切实发挥仲裁调解的灵活性、便捷性作用,推广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方式,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服务质效;根据“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西藏劳动人事争议线上智慧服务平台和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庭审、线上结案、电子材料送达,不断提升服务效率,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西藏自治区结合“四下基层”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春志愿、法治人社”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进一步畅通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渠道,主动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进企业,对相关劳动人事争议法律问题作出专业解读,分享典型经验做法,助力企业规范管理、完善机制。
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上升的趋势,西藏自治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建立案件讨论制度,共同交流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积极打造“政策专家”“业务能手”。
夯实基准点 强化基层基础
在打造争议化解支点上用功
“调解仲裁工作专业性较强,但西藏区情特殊,导致基层专业仲裁员配备不足和流动性快。为此,我们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着力推进调解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更快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快速提升能力、快速上手。目前,这项工作取得很好成效,拉萨市堆龙区、城关区、柳梧新区等基层仲裁委已经开始独立办案,基层组织能力得到极大提升。”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调解处负责人常晓菊介绍。
西藏自治区深入推进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及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通过下发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目标、标准、时限,对各级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作用发挥、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年度指标量化,并积极协调考核办将上述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评范围。同时开展半月调度制,实时通报工作进展,推动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立体化调解网络。
西藏自治区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着力打造解纷维权“一扇门”。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方案,赋能加载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服务,推行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口径答复、一套流程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进一门、到一窗、跑一次的一站式调解服务。
针对自治区基层仲裁机构人员少、流动大、专业弱的难点,西藏建立跟岗学习制度,以“传帮带”“学中干、干中学”等方式,围绕调解仲裁工作的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标准、方法技巧等,对地市、县(区)调解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现场教学培训,有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作者丨王成刚
编辑丨邱 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