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男子醉酒深夜持刀砸门,结果被退伍女兵手持两把水果刀反杀,成为了网友热议的话题,核心主旨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虽然事件本身已经过了半年,但是直到最近才流出了检方的起诉书。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云南丽江永胜县80后退伍女兵唐雪,在回家途中遇到了一名醉酒男子,唐雪被其拦车并且受到了醉酒男子的辱骂,随后,唐雪的父亲在和该男子理论的时候,三个人发生了肢体冲突。据检方信息表明,在事发当晚23点至第二天凌晨1点期间,醉酒男子李某先后5次和唐家发生了冲突,双方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升级。
后来李某被朋友送回了家中,当其父母得知李某的行为后,带着他来到了唐雪的家里,对之前发生的冲突进行了道歉,此时,事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良性的结局,但是李某依旧处在醉酒当中,道完歉之后突然要求唐雪的父亲也给个说法,因为之前的冲突中唐父打伤了李某,眼见李某又要借酒闹事,家人就将其拉回了家中,结果李某回到家中后,竟然带着菜刀再次来到唐雪家中,对着其家门一顿砍砸,和李某随行的朋友上前将菜刀夺下并且丢掉。
而在屋中的唐雪则手持两把水果刀打开了房门和李某对峙,这个过程中,李某的朋友一直从旁劝阻,并且拖拽住了李某防止他继续闹事,在拖拽过程中李某踢中了唐雪的腹部,随即唐雪就冲上前去和李某厮打在了一起,却没有想到,手中的水果刀在厮打过程中,竟然划破了李某的右胸大动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后送医抢救不治身亡。而80后的唐雪被当地公安机关拘捕,并被检察院起诉,而唐雪的案情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此时依旧引发了大量的讨论,唐雪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而关键点在于,在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中,李某的菜刀在唐雪出门前就已经被朋友扔掉,而唐雪则是手持双刀和赤手空拳的李某厮打,这里我们先抛开前因到底是谁的对错,仅仅对这一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情进行评论。有网友拿出了此前持刀伤人结果被反杀的昆山龙哥,但是唐雪的事件和昆山事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后者是在持刀追砍他人的过程中刀具掉落,被受害人捡起后反击造成了误杀,而唐雪则如前文所述,是带着自己的刀具,和已经丢掉了菜刀的李某对峙。
那么,从自我防卫的角度来说,唐雪此举是因为自保无疑,但是李某被自己的朋友进行了阻拦,已经没有了能够致人严重伤害的可能和潜在危险,在这一过程虽然踢中了唐雪的腹部,但是也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而唐雪受到踢打后,却持刀上前厮打,在这个过程中持续挥舞其中一把刀具,最后不幸将二十多岁的李某杀死,最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送检方审查起诉。从昨天也就是8月25日流出的检方起诉书显示,在唐雪被拘留之后,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原因,先后两次退回到警方处补充侦查。
并且检方认为:唐雪和被害人李某发生扭打的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唐雪案件又符合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如前文所说,唐雪和李某冲突的过程中,在朋友的干预下李某已经缺少了致人严重伤害的条件,而唐雪的行为显然符合“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典型的防卫过当。我们通俗来讲,正当防卫的限度不能超过可能引发的伤害上限,如果超过就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当初李某没有朋友随行,并且持续用菜刀攻击唐雪的话,那么唐雪失手错杀李某应在正当防卫的限度之内,这就和当初的龙哥事件一样。事实经过已经基本澄清,唐雪目前还关押在拘留所等待最后的审判,这里还是要奉劝大家一句,喝酒要有限度,长辈有一句话说得好:猴子变人一亿年,人变猴子一瓶酒。如果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属于酒风较差的类型,在酒桌上还是尽量的互相节制,喝酒误事也会害人害已,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因为喝酒引发了严重的后果。
说实话,我们中国的有些法律真应该学学外国,像美国私闯民宅直接被枪杀都没事,像这种情况,难道要等到自己真的被杀,或者天天被威胁才能被重视吗,我不是说美国有多好!但是中国的法律确实挺多这种,要被害了才被人重视!!!!
完全的正当防卫。男的该死!一而再,再而三地,并且提刀上门,与这种人渣谈什么正当防卫,当时不杀他,后患无穷!
要是女兵徒手打不过醉汉呢? 就只能等死了??双方武力不对等的情况法律没有考虑到。我支持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持刀闯入私宅,就是想杀人,为啥不能反抗?一个女的想自保,而行凶男子又拿刀,女的为啥不能拿刀?作为一个为国服役的退伍军人,她的人身更应受到法律保护,行凶男死有余辜。
我还是那句话,事儿出不在法官身上,说啥都是个笑话。什么叫防卫过当?这本身就是个笑话。别人要杀你,你把他打倒了,打几拳保证他起不来?法律规定了?
正当防卫
真有意思。你们让一个弱女子赤手空拳和一个小伙子去打架吗。她要保护自己的家人。没有错。李某的朋友是不是来帮架的。是不是来助声势的。本人支持正当防卫
拿刀去人家几个意思?支持正当防卫!
酒疯子死有余辜
关键是两人不对等啊!一个男酒疯子,一个弱女子,你让唐雪怎么办啊!李某该死!
法律虽然龟腚的很细,但你M又不是所有受害人功夫都已臻化境,可以一两秒钟之内从观察形式到考虑怎么合理制止对方,再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把时方放倒。这纯属扯淡。你既然规定那么细,就把防卫持凶器伤害寸和防卫空手打架区别对待,只要凶手动刀做出伤害姿态就可以kO
醉汉等同于精神病患者,思想行为都不受大脑控制,出于防卫,怎么都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我的法官是不是也有精神病,壮男没有菜刀难道就不能置女孩于死地?如果女孩没刀在手,壮男难道不可以掐死女孩,或者击打致命部位,如太阳穴。所以个人认为主要看醉男的性质是否恶劣。否则个人认为女孩属正当防卫。
原来抗日战争是中国不对啊,你可以向联合国告状,但是不能还手啊?,支持日本像联合国提出战争
肯定正当防卫
都打上门来了,杀死活该!
就这些酒彪子还拿着刀去别人家里闹事这叫私闯冺宅为就应该有这种防卫,在美国当场击毙属正当防卫一点过错都没有!
在那种情况下,有几个人能够保持冷静?换作是我的话,如果有人持刀来我家,我会毫不犹豫拿刀将其击杀,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
都持菜刀打上门了,若不是有个当过兵的女儿,后果不堪设想,既然他三番五次找死那就超度他了!
杀的不愧,对方醉酒,违害他她人的人生安全,假如那一脚把她肠子踢段了,然后没抢救过来,那又怎么讲呢,这种人喝醉酒闹事,杀!杀!杀!
支持你,退伍女兵[点赞][点赞]
这种恶棍,杀了也应该,支持无罪判决。
杀的好,又除一害
正当防卫无疑
支持正当防卫
酒疯子闯到人家家里砸门闹事杀死应该没什么罪!
醉酒,持刀,伤害,这时候还不动手非要等姑娘死了再来判刑么![横脸笑]
应该正当防卫,那个男人该死
支持女兵!无罪!
对恶人太善,对善人太恶。中国就是这样,我极度厌恶这种法律制度。国外你拿刀砍人家门试试?分分钟要你命。中国就是以圣人的标准去衡量一个人的行为。别人打你你只能报警,还手就是互殴。遇袭难道不应该有无限自卫权?有刀用刀有枪用枪,保证自己安全,谁知道对方还会拿出什么东西来。难怪这么多有钱人移民,自身合法权益都保障不了还谈什么爱国。
在中国正当防卫就是他妈的天大的笑话
我就想问一句,那个醉汉即便没有刀,难道就对女兵没有任何威胁?你确定不拿刀就不能杀人?
法官的意思是,死者没有用刀砍杀,是不可能打死退伍女兵的?法官把你女儿拿去给一个醉汉打,看看会不会杯打死?
前段最高检不是出台标准了吗?正当防卫不看后果,要看手段是负对等,本案醉汉多次挑起事端!最后持刀上门,即使被朋友夺掉刀,扔了!但他仍有捡起的可能,这样拿水果刀和醉汉对持没毛病!下来就是被朋友拉着仍然伤害对方说明其要伤害对方之心扔不消失!只是他的刀被夺了,其持刀伤害的意识还没消失!所以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上门闹事找死!!!
正当防卫,醉鬼杀人于无形
这个正当防卫应该好好跟美国学学,前不久美国一飞行员擅自进入一美国老头家里,结果被老头一枪毙了,法院判无罪。中国对正当防卫要求太高,现实中你死我活的人不可能那么理智。
第一是谁叫你喝酒?随行有谁?第二喝醉了四肢不听使唤?不能四处撒泼。自已能喝多少不知道吗?平常在一起爱喝一个总是那几个?蓄意闹事,而借酒装疯,死是自找的。
战友们!顶她一把!
在自己家持刀怎么了?又TM不是在公共场合,手里拿东西壮胆不行吗?难道拿扫把对峙持刀醉酒男?正所谓不作死不会死,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该杀杀得好
先要考虑人的应激反应,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很难作出纯理性判断。再要考虑威胁源头,而源头就是拿刀上门来的酒鬼。该案当事人在家里受到生命威胁应判正当防卫,自己家的安全性不容浸犯。
双方都拿刀对等。不存在防卫过当。
这个社会越来越奇葩,土匪都打进屋里,我还不能用刀自卫了,何况还是一个弱女子
该杀,拿刀杀人就要有被反杀的觉误
狗屁理论 一再的闹事最后打上门 还要等有了实质伤害才能反击?当他拿到砍门的时候 已经是故意伤害了 被踢一脚不算 还要笑着问脚没事不?什么玩意
真有意思。你们让一个弱女子赤手空拳和一个小伙子去打架吗。她要保护自己的家人。没有错。李某的朋友是不是来帮架的?是不是来助声势的?本人支持正当防卫 别人正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时,叫正当防卫,用不恰当的方式防卫造成严重后果,容易防卫过当,对方失去抵抗力以后,你再多打一下,都是故意伤害
什么叫防卫过当,纯属放屁!三番五次打到刘人家!拿看菜刀。人家一个弱女子面对一个装醉的恶徙,说是菜刀被人拿掉了,谁知道不一秒怎样?对这种正当防卫,必须执特。扬善惩恶1
不是正当防卫是啥?等着被侵害吗
下次得等到砍你的人把刀掉地上了,才捡起来还击,当然前提是他还没砍死你。
不明白,他拿着刀找上门来是想干什么?醉汉怎么了?醉汉就可以拿着刀上门找事儿吗?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受到威胁了,还不能反抗吗?李某的刀是自己放下的吗?在没有刀的情况下李某还踹了一脚,而且是在撕打过程中划伤了大动脉,不是砍,她是拿着刀,但是她是为了自卫,因为李某是拿着刀来的,还有就是都打到家门上来了,她还不能动吗,就只能被他打死吗?
法律应该规定,只要上门闹事,一律打死,无罪。
别人正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时,叫正当防卫,用不恰当的方式防卫造成严重后果,容易防卫过当,对方失去抵抗力以后,你再多打一下,都是故意伤害
用刀杀死赤手空拳的醉汉是正当防卫?
好姑娘
我草拟大爷的,闹事的醉汉不要说对于女性,对于男性都是威胁,。
谁如果再次瞎扯淡说防卫过当,那就让醉犯手提菜刀去它家三番五次砍杀它,让大家看看它是怎么防卫不过当!它站着说话不腰疼,就让它躺着说话来一个防卫不过当!
敌人都打到家门口了,我们是还击还是坐以待毙呢?
小编故意杀人
法官脑残,没法说
如果这样也判刑的话就没有天理了!
正当防卫
只要对方拿了刀,反杀就是正当防卫
防卫并无过当!本身对峙双方并不均等,一方为壮汉,一方为妇女,强弱非常分明,故妇女在受不法侵害时可实施无限防卫!
嗯。意思是我先拿刀去砍你,没砍中,你就不能反击是么?
杀的好,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不敢想象会是什么结果
丢掉菜刀并非是主动的,而是被朋友夺下,拎菜刀上门就有伤人的主观故意,所以没有菜刀一样有危险,必须无罪释放,如此下去方能震慑犯罪份子
一个女孩受到暴击威胁拿起武器反抗有什么不对么?就算对方没有拿武器就不能对女孩造成生命威胁了么?而且退伍军人怎么了?是退伍军人都能一个打好几个么?为什么要把退伍军人挂在首位?事实很清楚,这就是一个女孩子面对暴徒的自卫行为,试问谁在面对暴徒的时候还想想我这么做是不是正当防卫?是不是还得考虑考虑我应该挨打还是不挨打?我都被他开打了还要理智的去思考?而且还是在我家?
进屋找事的都搞死
这种无赖之徒应该杀...
他可以随意闯入民宅吗?这种人死有余辜
拿刀堵人家门口,遭反杀还成了被害人。黑心法官你早晚遭到同样的报应。
难道要等到被砍的快死的时候才反击吗!
喝酒闹事弄死去球
我觉得酒后闹事,就应该像酒驾一样,只要喝酒闹事,无论什么情况,都是喝酒者责任![点赞]
持刀上门被杀有什么怨的,支持正当防卫!
应以故意杀人判。你不开门出来,人家有没有跳你院里,这女的当过兵,受过训练,没杀一个敌人杀了自己同胞。判她死刑
醉了还知道对方家庭地址,
两次三番地上门闹腾,该杀。杀敌于家门口,正当防卫!
根据城堡法,善闯民宅者杀无赦。
有空央视给多放点关于老百姓的事 别每天放香港的破事 毕竟离我们太远了
他不拿刀!就不会把唐雪打死吗!也许一拳就要了唐雪的命!支持属于正当防卫!
杀的好,喝点酒就以为自己是宙斯了吗?现在去见上帝吧
狗屁不通
都持刀上门了,不杀了等着被杀?
无言以对,家都不安全了
入室行凶还不罪加一等?法律得让老百姓怎么保护自己啊?你把女兵换成政府领导试试?
百分百正当防卫,建议无罪释放,我喝了几十年酒,从不借酒发疯,这是酒德!
难道不是为民除害么?
正当防卫,骑在脖子上拉屎,还不让人反抗吗。法律是对的,但有的人会钻法律的空子,明明有错在先,还理直气壮。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老百姓真难,只有挨打才没有事
正当防卫就是个狗屁,那苛刻的条件就是保卫罪犯的。
妈的人家持刀上门恐吓我还不能保卫自己家人了?叫律师和检控方自已去当兵吧,号召所有退伍的兵哥兵姐一齐支持女主
双方男女力量不对等,如果那女的是法官的妈,或者是法官的老婆或女儿,请问法官大人,你该咋判决?
小编,你能不能用点心啊?写个文章人家明明是93年的,你写个80后的?[笑着哭][笑着哭]
支持检察院公诉的罪名:属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到底是80后退伍女兵还是93年的???
我喜欢此女子!什么时候出嶽了,说一声!
虽然李某丢掉了刀具,但是如果李某身上还藏有刀具呢?当时的情况是提刀砸门,虽然后面把刀丢了,但他完全有身上藏刀的可能。那么唐某从屋里拿出水果刀防身,是合理的。难道让一个女流之辈赤手空拳去对付一个可能藏有刀具的男子?这是其一。其二,李某在看到唐某的刀具后,非但没有离开,反而变本加厉踢向唐某肚子,那么以常人思维,肯定是有恃无恐,让人觉得他身上更有可能藏有刀具。其三,唐某在扭打过程中划伤李某,但当时的出于自卫划伤了李某,并未使李某致死。同时李某负伤逃离时,唐某并未追击。而李某负伤时,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就医,这个没有具体说明。那么在扭打时,唐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期间?而在李某负伤逃离时正当防卫结束,唐某并未追击,而此时李某并没有死亡的同时是否算防卫过当?
1,疑惑为啥2小时的过程都不报警!2,闹到家门确实难忍,但是环境中有人一直在劝架,很难对女方造成严重伤害,所以觉得有些‘过当’。建议轻判
醉酒都应该判刑了,酒厂的责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