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法犯罪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农业银行一分行收到监管百万罚单,已卸任5年的行长被终身禁入银行业。
据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10月30日公布的白金罚决字〔2024〕10号罚单,农业银行白城分行因存在“制作虚假贷款资料,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交易背景审核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内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35万元。
△农业银行白城分行。
同时,时任白城分行行长李润和对上述后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通榆支行行长杨明对第一项和第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十年;时任通榆支行副行长朱明、通榆支行科员刘长伦对第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工商变更显示,农业银行白城分行负责人于2013年10月由张峰变更为李润和,于2019年9月由李润和变更为王廷琦,这意味着李润和担任白城分行行长的时间约6年左右,杨明则于2012年7月起任通榆支行负责人,于2017年9月卸任,担任支行行长约5年左右。至此次被监管处罚,两人已分别卸任5年、7年多。
上述罚单并未公布披露细节,从违法违规问题来看,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涉及贷款发放方面。
湘财Plus注意到,农业银行今年已有多人被采取监管禁业措施,时间从三年到终身不等,其中:
时任农业银行海林市支行副行长朱建华对该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贷后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张恪对该行违规办理汽车分期业务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农业银行绍兴上虞舜山支行助理客户经理黄辉对该行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时任农业银行抚远市支行客户经理杨先利、董长生对该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员工涉及刑事案件。2024年3月,浙江台州监管分局对农业银行台州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发生员工受贿案件”处以罚款45万元,时任台州分行客户经理陈猛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同月,时任农业银行本溪分行桓仁县支行个人金融部经理李军经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直接经办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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