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一世渡劫
编辑︱一世渡劫
前言二十多年前,当有了类似于城市评比之后,便提出了一个词语:市容市貌。
市容市貌在最初的时候,包涵的内容较少,大家的理解就是环境卫生,专门针对的也就是垃圾、污水、绿化等影响正常出行生活的事物。
发展到现在,市容市貌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管理的范围愈发扩大。
百科中这样写:市容市貌是一个城市的脸面,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是城市对外展示的名片,同时也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具体是指城市道路、建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构成的城市景观。
其实以上内容还很有完整,因为从城管的日常执法来看,他们更多的管理方向是店铺、摊位等,并且管理的极其苛刻。
事件回顾11月5日,贵州威宁。有一位服装店老板将自己前几天遇到的事情发布了出来,自己在店内贴广告,却被城管执法人员认为影响了市容市貌,必须要撤掉。
老板抱怨,这个也太能扯了吧。
威宁商业街上,老板在这里开了一家服装店,因为近期生意不够景气,再加上房租到期,老板想关掉门面另觅生意。
于是老板在店内贴上了广告,上面写着:门面到期,所有商品亏本处理,门面转让。
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这样的广告是司空见惯的,常在大街上行走的人,基本都可以见到商家类似的广告用语。
但贵州这位老板万万没有想到,就这大家都用的销售措施,却是违规的行为。
这天,店内突然来了好几位城管执法人员,不止两三个人,他们是抱团来的。执法人员进店后,立即告诉老板他的广告纸影响了市容市貌,是不能贴的。
老板很迷惑:我这是个店里面,又不在外面,也不行?
城管:也不行,店内贴这个同样不允许。
老板:你们也管的太宽了吧。
城管:大家都是工作,是职责所在。
老板:好吧,行吧,不想和你们搞了,我撤下来还不行么。
事件就是这个样子,城管执法人员提出要求,老板依照行事。可是老板心有不甘,事后便将事情发布到网上:我这个贴在自己的店内,城管执法的说我贴错了,不能贴,要扯掉,大家评评理,他们能不能管我店里面的事?
当事件公布出来,许多人也感觉非常的迷惑,里面贴两张纸,是许多商家常用的办法,难道也不准么?
还真不准许,因为当有人将问题反映到威宁某城管执法部门的时候,回复是这样的:经过调查,店内贴这个也属于野广告,所以不能贴,最近有检查,执法严格没有错。
此回复已经给整个事情定了性,店内野广告,的确不能贴。
其实从最近几年类似的事件,大家都可以感觉出来,城管执法在管理店铺的时候,那可是事无巨细的。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样无微不至的管理,还是少些为妙。
类似事件去年12月,在云南曲靖,有位商家开业大吉,按照惯用的流程,在门口摆放了几个漂亮的花篮,讨个好彩头。谁料想此举却被城管给处罚了,因为店家将花篮摆到了人行道上,是占道经营,影响了市容市貌,必须要缴纳200元罚款。
老板很不服气,将此事反应上去,收到的回复是:正常执法,不予投诉,此举是创城的需要。
9月22日,内蒙古赤峰市,一家服装店做了一个广告牌,将其放在室内的橱窗前面,外面的人从店前经过,便可以看得见。
城管发现后,认为广告牌不符合规定,必须撤掉,否则罚款200元。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商铺的玻璃上有允许有广告宣传,要保持明窗亮镜,在室内放置也不行,太影响市容市貌。
今年6月,广州某条街道上,一家理发店,在玻璃大窗上贴了几张发型宣传海报。随后便来了数位城管人员,亲自动手将理发店的海报给撕掉了。
他们对老板说:不许在玻璃上贴这些广告海报。
类似的事情太多太多,许多地方对店铺的牌匾都做了统一的规定,必须要同样的尺寸、同样的颜色、同样的字体,店家都没有自由选择怪的。
更有甚者,去年有位小孩在店门口放个小桌子写作业,都被城管人员认为影响市容市貌,强行将小桌子给收走了。
这都叫什么事嘛?
结语一个城市不仅仅有市容市貌,还更应该有营商的环境,还更应该有共存的温度。
照城管如此一刀切的执法,将目之所及都纳入到市容市貌的框里面,并且要严格规范管理,对商家来说就是无形当中的束缚、经营中的紧箍咒。
当前经济形势之下,要给予商家更多的扶持才好,更多的宽容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