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4期),近期,该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21类食品543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黄西战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香辛料类),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亚东新城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新昌县碧玉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井茶,其中三氯杀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天猫词味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词味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心怀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干,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高淳区锦露包子店销售的馒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高淳区锦露包子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南京市江宁区福万家生鲜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山东藻升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海带片(水产制品),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编辑 唐峥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