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布了一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待遇,而且即将于2025年1月起实施,早缴费参保的人员将会获益更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病残津贴制度将全面实施。在《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中,国家明确规定: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有关病残津贴制度前几年已经在宁夏、广东、四川等多地试点,现在已经基本成熟并出台了全国性的方案。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以发放病残津贴,只不过是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不过,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复查鉴定,不会是“一劳永逸”了。对于恢复劳动能力的参保人,或为按要求进行复检的,会依规停发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的领取条件和标准怎么计算?领取病残津贴的条件有三大类,着实还是有些复杂的。
首先,对于缴费年限不足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的人群。病残津贴领取是有时间限制的,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领取时间为12个月。每多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可以多领取三个月。
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在2030年以前还是15年,2030年以后将逐步提升至20年。
这类人群的病残津贴,是按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的基础养老金来计算并发放。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是根据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情况和缴费年限情况,领取一定比例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比如说平均缴费指数0.6,每缴费一年,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假设社平工资是1万元,那么每月就是80元。
也就是说,只缴费一年的情况下,领取病残津贴也就是只有几十元每月。但是如果达到15年,也能领到1000多元。
可以说病残津贴的待遇是累计计算,对于年轻时早参保、不中断的人群,能够提供更好的保障。
这种病残津贴是按照每年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水平来增加的,比如说2024年是3%。
第二类人群,缴费年限达到了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但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
这类人群也是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计算方式和第一类人群一样。但是,一旦其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达到5年,病残津贴会按照第三类人群的待遇发放。
第三类人群,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这类人群的病残津贴待遇,是完全按照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来计算的,除了基础养老金以外,还会有个人账户养老金。
病残津贴的增加,也开始按照各个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来执行,而不是全国养老金平均调整水平了。相对来说,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由于缴费时间短,退休年龄早,养老金水平低,养老金增长的时候,增长水平是往往超过平均水平的。
这实际上就相当于另外一种提前退休的模式,类似于过去的病退。只不过,所有参保人群都有了统一的规定。
总体来说,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确实是越来越完善了,对于参保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有了新的更好的规定,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