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天生具有同情弱者的基因,但现代社会出现了一种“我弱我有理”的怪象,一些人专门利用弱者身份博同情,法律本该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但人情却无处不在,只要不涉及自己利益,有些人会专门攻击强者,即便对方没做错。
12月6号讯,河南郑州“大货车违规上高架,司机跳桥身亡”有了通报,当地称,涉事司机严重超载,开着百吨王上高架,交警和路政跟随时,司机突然开门跳车,误判跳下高架桥不幸身亡,他们对司机遭遇深表同情,会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在12月3号晚上23点半左右,郑州交通运输执法队的人员驾车发现严重超载超限的货车停在北三环高架桥中间车道上,在靠近时,货车司机马上启动车辆,司机明显是发现了执法车辆,也知道自己是违法上高架,所以他没有停车,一直开到跳车处。
执法车辆本来想着等下高架再拦下货车,没想到司机直接开门跳下车,然后快速穿越多条车道逃跑,因为高架桥上还有其他社会车辆,执法人员为了其他车辆也为了司机安全,于是紧随其后想要制止他的危险行为,没想到司机直接翻越护栏掉了下去。
司机应该是害怕被高额罚款,所以想要逃,但却误判了高架桥到地面有十几米高,毕竟罚款扣分也没有命宝贵,他本意应该不是轻生,而是单纯想逃,没想到掉下了桥,最终不幸身亡,执法人员也没有料到司机会翻越护栏。
司机驾驶的这辆重型自卸货车,营运状态是停运,也就是不该出来拉活,而且该车限载31吨,加上货车自重十几吨,最高车重不能超过五六十吨,但是在超限站称重显示,该车总重高达109吨,超载了五十多吨,属于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违法车。
这种车上高架具有极大的风险,一是可能造成桥梁倾覆,以往有这种惨剧,二是发生车祸事故,如果侧翻,对于其他小车来说就是灾难,现实中超载车压扁小车的事故比比皆是,所以禁止这种车上高架是有原因的。
有人提出疑问说,为什么在上高架前不阻止,很多人不知道,当地高架入口有上百个,不可能每个入口都安排人手,当地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像是酒驾一样,不能让交警在对方喝酒前制止,因为司机都知道,怎么做是违法行为,他们为了自己利益选择这么做,就应该有被逮到罚款扣分的准备,没人可以在别人违法前制止其违法。
对于司机的遭遇,我们深感同情,他这么做可能也是为了多挣点钱,但是没考虑到这么做违法,还可能给其他无辜的人带来悲剧,被查到就老老实实接受处罚,没必要搭进去一条命,同情司机但也不能为违法者开脱,社会需要规则,否则人人都将成为受害者,针对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弱者有理,这是法院造成的,不是居民造成的。电动车骑行者在机动车道逆行被撞身亡,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还要负赔偿责任,这是法院的判决结果。只要过错方人死了,没有过错的一方也要赔钱,法院就是这样的办案原则,希望在这个案件上公私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