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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情感纠纷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赔。男子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
姚明这身高炫得……我竟然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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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断绝关系,不相往来。母亲生病卧床3年,男子没管过一天,全部由哥哥照顾。结果没想到,母亲去世后,男子把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平分母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2万。法院这样判!根据大参考7月6日的视频,这天法院接到了一个奇怪的诉讼,一男子把自己的双胞胎哥哥告上了法庭,要求平分已故母亲的12万元遗产。原来男子和哥哥是一对双胞胎,但是因为其父亲早逝,所以都是母亲将他们一手抚养,直到两人都毕业工作,结婚生子。但是几年前,母亲和男子因为一些家庭小事产生争吵,而男子在其伴侣的鼓动下,和母亲签署了一份协议,给了母亲2万元,用这些钱买断母子情谊,以后母亲的养老他不会再管。见男子如此绝情,男子的哥哥也将母亲带走,独自抚养,随着时间的推移,母亲逐渐患上了老年痴呆,尽管如此,小儿子也没有出现过。直到母亲去世,哥哥办理完一切丧葬事宜,母亲已经入土为安,男子却突然出现,开口就要平分遗产。哥哥十分气愤,表示十几二十年你对母亲都没有照顾过,甚至连葬礼也不参加,还有脸来要遗产,我是绝对不会给你的!男子一听也生气了,直接把哥哥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判决男子有赡养能力,但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不能继承其母亲的遗产,诉讼被驳回。事情一出,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赡养的时候不见人影,就算母亲再想念,也不出现,分遗产倒是跑得比谁都快!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聊聊!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赔。法院怎么判?...齐先生情感纠纷时根本无法意识到可能导致自身死亡,就属于人身意外。...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断绝关系,不相往来。母亲生病卧床3年,男子没管过一天,全部由哥哥照顾。结果没想到,母亲去世后,男子把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平分母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2万。法院这样判!7月6日,大参考报道。男子朱某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因为父亲去世的早,是母亲含辛茹苦将他们哥俩抚养长大。两个儿子相继成家后,母亲年纪也大了,于是将自己的积蓄,平均分给了两个儿子,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结果没想到,在轮到朱某家里的时候,母子俩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朱某的妻子本来就不想照顾这个“累赘”,便怂恿朱某,跟母亲断绝关系。朱某照顾母亲也照顾够了,欣然同意,他与母亲签订了协议,双方从此断绝母子关系,不相往来。从此以后,照顾母亲的责任,就落在了朱某哥哥一人的身上,即便是母亲生病卧床3年的时间里,朱某也未曾露过面。母亲因病去世后,朱某无意中得知,母亲还留下用地补偿、抚恤金等,于是找到哥哥,要求平分母亲的遗产。哥哥大怒,认为朱某已经签订了协议,就不能分遗产了,亲兄弟因此发生纠纷,朱某也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分割12万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第一,朱某认为,作为母亲的儿子,与哥哥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得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朱某母亲丧葬费,抚恤金以及土地征用补偿等均是均应该视为母亲遗产,朱某是母亲的儿子,有权要求分遗产。第二,朱某曾经跟母亲签订过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没有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还有权分得遗产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母子关系基于血缘产生,属于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法律行为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是无效的。第三,法院怎么判?法院认为,朱某虽然与母亲签订了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且有第三方人在场,但是由于该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故不具备法律效益。也就是说,朱某对母亲并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法院另查明,在其母亲生病住院期间,一直都是由朱某的哥哥照顾,尽到了全部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朱某具备赡养能力而不赡养,在母亲生病住院期间未曾尽到赡养义务,应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形,应该撤销继承人身份。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朱某的诉求。你怎么认为呢。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 外 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 赔,保 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 赔。男子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的意外险,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的意外险,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 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赔。男子母亲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大概4000块钱,我俩有俩闺女,她倒好,一个都不想要。我当场血压就上来了两个活生生的大闺女啊,一个月只给800抚养费,当妈的真能说出口。其实我查过民法典,抚养费该按工资20%-30%算。她这工资水平,给一个孩子800还说得过去,但两个孩子按法律规定得往上调啊。我掰着手指头跟她算账:现在幼儿园学费每月1200,晚上还要喝奶粉,一个月800,周末去趟游乐场还得200,这还没算生病去医院的钱。她倒好,翘着二郎腿说:"你非要带孩子去,就自己多掏点呗"。前天我还咨询了律师,人家说像她这种死活不要抚养权的,法院判的话抚养费至少得给到工资30%。要是她坚持耍赖,到时候法院直接从工资卡里扣。我跟她摊牌说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她立马又改口说给1000,还补了句"再多我就活不起了"。现在这事僵在这儿,我算看明白了。有些人离婚时真能刷新三观,连亲闺女都能当菜市场砍价。反正我底线摆在这,实在谈不拢就让法院判,总不能让孩子喝西北风吧?源网
事发晋江,一男子因情感纠纷欲跳河轻生

事发晋江,一男子因情感纠纷欲跳河轻生

N海都全媒体记者黄晓蓉通讯员郑世杰 ...经过救援人员了解,该男子是因为情感纠纷才产生轻生的念头。在长达半个多小时的心理劝导后,男子情绪逐渐平稳。消防救援人员和民警见机迅速将他拉住,合力将他拉回安全区域。审核:林洪涛
【#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父母诉生父母#今天一审开庭】#养母起诉追寻4年前姚策去世

【#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父母诉生父母#今天一审开庭】#养母起诉追寻4年前姚策去世

【#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父母诉生父母#今天一审开庭】#养母起诉追寻4年前姚策去世真相#6月26日上午10时,“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养父母许敏夫妇诉姚策亲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宽及姚策妻子熊磊、北京某医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起诉的事实与理由日前,大皖新闻记者拿到了一份起诉状,许敏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主要围绕姚策生前最后几天抢救治疗一事。起诉状显示,2021年3月19日10时17分,姚策就诊于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就诊期间由三被告杜新枝、郭希宽及熊磊陪同。2021年3月23日病程记录单载明:“家属拒绝进一步调整药物抢救治疗......08:00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双侧瞳孔散大。家属拒绝进一步抢救治疗。”2021年3月23日08时11分,姚策去世。死亡记录中诊疗经过载明:“家属拒绝进一步检查,拒绝抢救治疗”。此外,许敏还称发现一份《患者授权委托书》中姚策授权被告熊磊的签名中“姚策”二字明显属于伪造。起诉状认为杜新枝、郭希宽、熊磊作为姚策家属向医院明确表示拒绝进一步检查、拒绝抢救治疗,是对姚策生命健康权的严重侵犯,该三人的行为导致姚策病情进一步恶化,生存期大大缩短,彻底失去了被救治的机会,最终于2021年3月不幸离世。该三人的行为与姚策的死亡具有直接因果关系。遂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后追加北京某医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191万余元,并赔偿30万元精神抚慰金。该案将于6月26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天通苑法庭一审开庭。■养母生母各执一词“2022年就起诉了,一直煎熬了3年,多少个日夜啊,终于要开庭了。”6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许敏,其表示自己起诉的初衷,是想知道当年姚策生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走得这么突然。“姚策求生欲很强,当年到北京是去寻求治疗,但是他们(三被告)的‘三拒绝’行为加速了姚策的死亡。”许敏代理律师李圣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此案非常有价值和意义。“法院开庭会查明真相,姚策到底是怎么走的,是否被‘放弃’了?每个公民生命的每一分钟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需要真相。”不过,对于许敏和律师的说法,被告之一的姚策生母杜新枝并不认可。“她是胡搅蛮缠,没有任何理由。”杜新枝认为,许敏没有起诉主体资格,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也不成立。“她起诉只是为了炒作,到时候我不过去现场了,郭爸和磊磊会过去开庭。”6月26日早上,许敏表示马上出发去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其认为自己是姚策的实际养育人,有权利知道一个真相,不是也不需要炒作。对于即将到来的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据此前媒体报道,姚策及其亲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宽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2021年2月,开封中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100.2万余元赔偿。3月23日,姚策在北京一家医院去世。2021年1月,姚策的养母许敏等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淮河医院赔偿700余万元,杜新枝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4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等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姚策生母杜新枝不存在“偷换”行为,故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记者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