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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情感纠纷

27岁男子邓某某,就因为和周某的情感纠纷,直接持刀跑到人家暂住的地方伤人、纵火,

27岁男子邓某某,就因为和周某的情感纠纷,直接持刀跑到人家暂住的地方伤人、纵火,

情感纠纷归情感纠纷,但再怎么样也不能用暴力解决啊!有矛盾好好沟通,实在不行走法律途径、找调解机构,暴力伤人纵火,这是既害了别人,也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咱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法治、和谐、友善这些可都是重要内容,...
重庆,男子婚后不顾家,妻子起诉离婚,3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男子每个月支付35元

重庆,男子婚后不顾家,妻子起诉离婚,3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男子每个月支付35元

重庆,男子婚后不顾家,妻子起诉离婚,3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男子每个月支付35元的抚养费。可男子一分钱没出,对儿子也不管不顾。等男子年老生活困难,只能依靠750元的低保和捡垃圾为生。结果没想到,街道办认为男子有儿子,不能享受低保。男子无奈找到记者帮忙,想让儿子尽到赡养义务。记者来回奔波好几次,结果让人无奈。(来源:重庆天天630)6月17日,重庆天天630报道,男子李某一向不务正业,本以为成了家会有所收敛,没想到李某在婚后,依旧不顾家。妻子无奈提出离婚,法院将3岁的儿子判给了妻子,同时判决,李某每个月支付35元的抚养费。宣判之后,李某一分钱没有给过,对于儿子也不管不顾,过上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可是等李某的年纪越来越大,身子也大不如从前,等李某幡然醒悟的时候,生活已经过的相当困难了。孤孤伶仃的李某申请了低保,可每个月750元的补贴依旧无法满足李某的生活,李某只能捡垃圾勉强维持生活。悲剧的是,街道办在审查李某家庭情况时,发现其虽然已经离婚,不过却有一个成年的儿子。既然有儿子,那么李某就不符合低保的标准,经过研究决定,撤销了李某的低保。李某的生活一下子雪上加霜,眼瞅着就要生活不下去了,无奈只能寻求记者的帮助。记者先是去街道办了解情况,街道办表示,低保的认定是有相关标准的,李某并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眼看这条路已经走不通,李某又让记者帮忙联系他的儿子,想让儿子尽到赡养义务。可由于李某已经三十多年没有与儿子联系,记者想尽办法,也没能找到李某的儿子。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第一,经核实李某的条件不符合低保的要求,街道办有权取消李某的低保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街道办查明,李某还有一名成年儿子,完全有能力尽到赡养义务,遂李某不符合低保条件,街道办有权取消李某的低保待遇。第二,如果记者帮李某找到儿子,李某的儿子就应该尽到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离婚而产生变化。如果李某的儿子拒绝对李某进行赡养,李某可以提起上诉。第三,记者不帮李某找儿子,李某的生活就会很艰难。可是帮李某找到儿子,对李某的儿子来说,这公平吗?《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李某自离婚之后,不仅没有支付抚养费,对儿子也是不管不顾。直到自己年老多病没有办法了,才想起自己有一个儿子。虽然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可李某的这种情况,他的儿子会心甘情愿的承担这份义务吗?另外,如果李某的儿子生活上并不宽裕,一下子又增加了这一份责任,对于李某儿子来说,确实不太公平。对此你怎么认为?
重庆,文婆婆76岁啦,她和儿媳关系不好,心里憋屈得很,就撺掇远嫁东北的女儿回重庆

重庆,文婆婆76岁啦,她和儿媳关系不好,心里憋屈得很,就撺掇远嫁东北的女儿回重庆

重庆,文婆婆76岁啦,她和儿媳关系不好,心里憋屈得很,就撺掇远嫁东北的女儿回重庆,跟儿子签了个“免赡养协议”,把9.5万存款和每月2000元养老金都给了女儿,儿子不用管她。可两年后,文婆婆得了帕金森,钱不够花,就想让儿子每月给1000元赡养费,儿子不干,她就找媒体帮忙。老人没做好风险规划,子女法律意识也淡薄。那这协议到底合法不合法呢?这文婆婆,年轻的时候和儿媳的矛盾闹得很深。每次儿媳稍微有点做得不对,文婆婆就唠唠叨叨个没完,儿媳自然也不甘示弱,两人就吵起来了。这一吵起来,那声音大得,整栋楼都能听见。文婆婆每次吵完架,就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心里那股气没处撒,就打电话给远嫁东北的女儿李女士。李女士在电话里听着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心里别提多难受了。她也没多想,就跟丈夫说了一声,就风风火火地从东北赶回重庆。到了家,看着母亲那委屈巴巴的样子,李女士心疼得不行。这时候,文婆婆就提出了签“免赡养协议”的事,说把存款和养老金都给女儿,儿子就不用管她了。李女士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觉得这样母亲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就稀里糊涂地和弟弟签了协议。这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女儿把9.5万存款和每月2000元养老金都拿走,儿子就彻底不用管母亲的赡养问题了。一开始,李女士拿着这些钱,心里还挺踏实,觉得自己能好好照顾母亲了。她给母亲买新衣服,带母亲去旅游,日子过得还算安稳。然而,生活就像一场充满了意外的大戏,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啥。不久后,文婆婆突然感觉身体不对劲,一检查,结果被查出得了帕金森。这病就像个无底洞,不仅需要长期吃药,还得时不时去医院做检查,费用那叫一个高。李女士一开始还觉得,有存款和养老金,应该能应付得来。可没想到,这钱就像流水一样,花得那叫一个快。文婆婆看着存折上的数字越来越少,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她整天唉声叹气,吃饭也没了胃口。李女士也是心烦意乱,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她开始发愁,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她自己的家庭也有开支,孩子上学要钱,生活开销也不小,现在母亲这边又出了这么大的事,她感觉压力很大。这时候,文婆婆突然反悔了,她觉得儿子不能就这么不管她了。于是,她就找到儿子,要求他每月给自己1000元赡养费。儿子一听,那可不干了,他说:“当初可是签了协议的,我不用管你。”文婆婆见儿子不同意,就找媒体帮忙,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压力让儿子就范。事实上,这个协议是不成立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协议都不能免除。也就是说,不管文婆婆和儿子签了啥样的协议,儿子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这就好比说,你欠了别人的钱,不能因为和对方签了个协议说不用还了,就真的不用还了。法律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文婆婆和儿子签的“免赡养协议”,因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所以,文婆婆有权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父母把我们养大不容易,当他们老了,身体不好了,我们作为子女,应该尽一份孝心,好好照顾他们。而不是因为一些利益纠葛,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不过,这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不是文婆婆说多少就是多少的。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收入情况以及老人的实际需求。如果当地的生活水平比较高,老人的身体状况又比较差,需要经常看病吃药,那么儿子可能需要支付的赡养费就会多一些。反之,如果儿子的收入比较低,生活也比较困难,那么,可能会酌情减少赡养费的金额。李女士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可能也没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她可能觉得,拿着这些钱就能好好照顾母亲了。可实际上,她忽略了生活中的风险。结果母亲突然生病,这医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李女士作为女儿,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她不能因为拿了母亲的财产,就认为自己可以独自承担赡养责任。在母亲生病需要钱的时候,她可以和弟弟一起商量,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而且,她在处理家庭财产的时候,也应该更加谨慎,不能只考虑母亲的想法,而忽略了可能出现的风险。文婆婆不应该因为和儿媳有矛盾,就把气撒在儿子身上,还撺掇女儿签那个荒唐的协议。亲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她这样做,不仅伤害了儿子,也让女儿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在处理家庭矛盾的时候,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此事中,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的行为,虽然有协议在前,但都是不被认可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不能逃避的。父母把我们养大不容易,应该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尽一份孝心。就算和母亲有矛盾,也不能成为不赡养她的理由。
“都是自找的!”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

“都是自找的!”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

“都是自找的!”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支付每月35元的抚养费。谁知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不出,都是自己一个人潇洒,直到32年后男子生活艰难,只能靠750元低保和捡垃圾为生,接到街道办通知,说他有儿子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男子慌了,鼻涕一把子泪一把的求记者帮忙,这可把记者难住了。据重庆天天630,6月17日的一篇报道,无数网友也是气的牙痒痒,纷纷表示:早干嘛去了,这么多年自己没有尽过一点责任,要钱的时候自己想到儿子了....李长伟(化名)今年64岁,生活已经到了四面楚歌的境地。每个月他靠着750元的低保金勉强度日,除此之外,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他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能捡拾些破烂,卖废纸、瓶子、旧铁器之类的东西换些零钱。那点微薄的收入,加上低保金,维持着他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糖尿病、高血压,还有脑梗的后遗症时常让他感到头晕目眩,四肢无力。李长伟没有多少亲戚朋友,身边也没有依靠。唯一的亲人,就是那个多年未见的儿子。可就在最近,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却突然通知他,由于他有一个儿子,按照政策,他可能不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的资格。李长伟听到这个消息时,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他希望儿子能尽一点赡养的责任,可李长伟根本不知道儿子在哪里,也没有儿子的联系方式。几乎没有任何线索,父子两人早已失去了联系,他不知道该如何寻找儿子,心中的无助和绝望愈加深重。在无奈之下,李长伟向媒体求助,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力量寻找儿子。在记者的询问下,才知道李长伟这么多年的遭遇。三十二年前,那时候的李长伟刚刚二十出头。年轻的他跟随感情走进了婚姻,成了一户农村家庭的上门女婿。岳父岳母待他不薄,不但没嫌弃他“倒插门”,反而把他当成亲儿子看待。妻子也是个能干持家的好女人,勤快、朴实,对他百般体贴。家里虽然条件不宽裕,但一家人过得还算温暖,生活也慢慢有了起色。可偏偏,李长伟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安稳日子。他心浮气躁,不愿老老实实务农或找份稳定工作养家糊口,总觉得“打工没前途”,更没有耐心顾家。后来,他开始接触赌博,觉得在牌桌上能“翻身致富”。一来二去,他愈发沉迷,每天不是在村头的小麻将馆里混,就是跟一帮狐朋狗友四处打牌,几乎不怎么回家吃饭。妻子起初也劝过他,甚至带着孩子去赌桌前拉过他回家,但他压根没当回事。三岁的儿子学华有时候在屋里哭得撕心裂肺,他坐在院子里抽烟,也不抬一下头。孩子摔倒了,他不扶;老婆病了,他不问;家里缺钱,他更是置身事外。所有家务、育儿、田地活都压在了妻子一个人身上。日子一天天过去,妻子的心也渐渐凉了。再多的忍耐,也抵不过日复一日的冷漠和失望。最终,她下定决心提出离婚。离婚那年,李学华才三岁。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李长伟每月应支付35元的抚养费。这个金额在当时来说,并不算高,只是个基本的生活补贴。但李长伟从来没主动付过一分钱,也从没主动去探望过孩子。他觉得既然人已经分开了,孩子就“归对方了”,自己也就没责任了。从此,他断了联系,一个人到外地打零工、流转奔波,过着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的日子。这一晃,就是三十多年。而如今,当他年老体弱,病痛缠身,生活走到绝路时,才又想起那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就这样,为了保住每月那750元的救命钱,64岁的李长伟踏上了寻子之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解释:理论上,有赡养能力的子女,父母就不符合低保条件。可是,联系不上人,他们也无法最终定夺,只能向上级请示。派出所虽然尽力协助,但在信息如此匮乏的情况下,想要寻找一个三十多年没有任何联系的人,确实无异于大海捞针。这个故事被媒体曝光后,并没有赢得多少同情。相反,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指责声涌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很多评论认为他纯粹是自作自受,年轻时不负责任,现在老了病了,无路可走,才想起找儿子,目的完全是利己。还有网友也表示年轻时候不给抚养费,现在想要娃儿赡养可能不嘛?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生死一念间!近日,重庆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楼轻生,她背身站在高楼墙沿边缘

生死一念间!近日,重庆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楼轻生,她背身站在高楼墙沿边缘

近日,重庆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楼轻生,她背身站在高楼墙沿边缘,情绪几近崩溃,稍有不慎就会坠楼身亡,情况惊险万分。最终,在其...全国各地,此类事件屡见不鲜,轻生者多因一时冲动或情感受挫,而选择极端的方式来了却生命。...
近日,刷到一则令人唏嘘的感情纠纷。8年前,张女士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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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刷到一则令人唏嘘的感情纠纷。8年前,张女士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14岁的男人,二人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随后男人便搬进了张女士家中,这一住便是八年。然而,命运弄人,今年3月,张女士被确诊身患癌症,这一消息...
不得不说,同事翻旧账,十有八九是情感纠纷亦或是财务纠纷!而且八九不离十是真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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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同事翻旧账,十有八九是情感纠纷亦或是财务纠纷!而且八九不离十是真事!所这不李雪琴和前同事谢田飞由“前同事”关系转变为“被告”关系!17日谢田飞实名举报李雪琴股权纠纷,并承诺负法律全责!18日李雪琴工作室...
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支付每月35元的

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支付每月35元的

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支付每月35元的抚养费。谁知,男子一分钱抚养都不愿意出,从此对儿子不闻不问。32年后,男子生活艰难,只能靠750元低保和捡垃圾为生,岂料,又接到街道办通知,说他有儿子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男子慌了,鼻涕一把子泪一把的求记者帮忙,找到儿子,让儿子尽赡养义务,这可把记者难住了。据重庆天天630,6月17日报道:64岁的李长伟靠着每月750元低保和捡垃圾生活,吃了上顿没下顿,经常在楼道里过夜。他本以为日子熬一天算一天,却突然接到街道办的通知,说他有亲生儿子,低保待遇会取消,李长伟慌了,这可如何是好?自己的儿子已经30多年没见了,如今上哪去找儿子啊!这不是把自己往死胡同里逼吗?为了保住这点救命钱,走投无路之下,他只能求助媒体帮忙,找到自己的儿子,希望儿子不要嫌弃自己这个穷光蛋,尽赡养义务。李长伟红着眼圈告诉记者,32年前他入赘前妻家,本握着一手好牌,却被自己打得稀巴烂。那时岳父岳母把他当亲儿子疼,妻子性子温柔又能干,可他偏偏不懂得珍惜。年轻气盛的他整日泡在牌桌上,赌钱成瘾,家里家外的活儿一概不管,孩子哭闹也不闻不问。岳父岳母看他烂泥扶不上墙,天天摇头叹气;妻子哭着说跟他过下去看不到头,提出离婚。他死要面子不同意,结果1993年5月30号,妻子直接把他告上了法院。法院将3岁的儿子李学华判给前妻抚养,并判决李长伟每月支付35元抚养费。可当时满心怨气的他,硬是一分未付,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家。没了家庭和孩子的牵绊,李长伟一身轻松,潇洒过了很多年。然而,岁月不饶人,随着年龄增长,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糖尿病、高血压接踵而至,甚至还患上了脑梗。如今的他,连弯腰捡个塑料瓶都得扶着膝盖,喘上好一阵子粗气。这32年间,李长伟并非没有想起过儿子。可人要脸树要皮,他心里门清,自己这么多年没尽过赡养义务,哪还有脸去找自己的儿子啊!直到街道办的一通通知,低保很可能要被取消,这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他才不得不寻找自己的儿子,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随后,在记者的陪同下,他在街道办和派出所之间来回奔波。街道办工作人员翻着文件无奈地解释:理论上有子女赡养就不符合条件,但联系不上人,我们也没法做决定,只能向上级请示。而在派出所,面对民警详细的询问,李长伟却只能说出“李学华”这个名字,至于儿子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甚至如今可能的去向,他一概不知。看来找儿子这件事,远比他想象中更加艰难。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件事曝光后,网友未对李常伟表达同情,反而是一片指责声:潇洒了几十年了,孩子没管,连个落脚地都没挣到,如果不是低保要停了,恐怕压根想不起还有个孩子。看到他流泪,我不厚道的笑了!他就是想吃低保,宁愿捡垃圾也不去工作,而且巴不得找不到儿子,娃儿的赡养费才好点嘛!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1,如果李长伟找到李学华,李学华是否可以以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拒绝尽赡养义务呢?《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虽然李长伟在32年里,对儿子不闻不问,甚至一分钱抚养费都未出过,但儿子不能以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在法律上,赡养是子女的义务,扶养是父母的责任,双方都不能因为对方未履行责任和义务,就免除掉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李长伟对李文华的成长,缺失父爱和抚养职责,却是事实。如果闹到法庭上,法院会综合以上原因,衡量儿子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但可以明确的是,法院绝不会因为李长伟曾经的过错,而判定其儿子完全免除赡养责任。2、如果李长伟最终没有找到儿子,是不是就不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呢?《民法典》第46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李长伟可向法院申请启动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特别程序。若选择宣告死亡,即便其儿子实际上仍在世,在法律层面也将被推定死亡。这种法律推定并不影响儿子在其他地方正常生活、实施民事法律。一旦他成功申请宣告死亡,在法律认定上他将不再拥有赡养人,从而有可能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为自己争取生存保障。不过,若日后儿子重新出现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赡养关系仍会恢复,儿子仍需承担起赡养义务。信源—-《重庆天天630》-2025-6-17。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和8岁女儿哭的声嘶力竭,她都不回头,没想到30年后,女子突然跑回家,一纸诉状把儿女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给自己养老。儿女却说:想要赡养费,先给抚养费。法院这样判了!济宁女子抛家30年,归来要养老:30年缺席,能靠“法律”补位吗?山东济宁曲阜市的一个老小区里,58岁的张建国守着两居室,屋里摆着儿女的旧照片。谁也想不到,这个沉默寡言的老人,藏着一段横跨30年的家庭“伤疤”——30年前,妻子杨桂兰出轨私奔,砸烂家、扔下13岁儿子张磊和8岁女儿张瑶;30年后,身患重病的杨桂兰被情人抛弃,竟起诉儿女要赡养费。这场迟到30年的“母子对峙”,撕开了亲情与法律的复杂褶皱。一、1995年冬夜:砸家、痛哭与绝情1995年12月17日,零下8度的寒夜,杨桂兰把屋里的搪瓷盆往地上一摔,“哐当”一声,碎成了好几瓣。13岁的张磊扑过去抱住她的腿:“妈,你要干啥?”8岁的张瑶缩在墙角,吓得哇哇大哭。杨桂兰拽开儿子的手,骂道:“滚!我再也不跟你们过穷日子了!”她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和情人王强私奔去了外地。张建国下班回家,看到的是满地狼藉——电视柜被掀翻,暖水瓶碎成渣,孩子们哭到声音嘶哑。“你妈不要咱们了……”张建国抱着儿女,三人在冰冷的屋里哭成一团。从那以后,张建国白天在机械厂扛零件,晚上回家给孩子热剩饭,鞋底磨穿了就用麻绳捆捆。张磊初中没读完就去工地搬砖,张瑶靠着邻居给的旧课本,勉强考上了职高。二、30年“消失”:她在情人处吃苦,孩子在苦难里“扎根”杨桂兰跟着王强去了江苏,一开始还过了段“甜蜜日子”。可王强游手好闲,没几年就把积蓄败光了,开始对她拳打脚踢。2023年,王强卷走最后一点钱跑了,杨桂兰查出胃癌晚期,躺在出租屋里等死。走投无路时,她翻出旧户口本,上面“张磊、张瑶”的名字,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而张磊和张瑶,在苦难里咬着牙往前闯。张磊从搬砖小工熬成了工地带班,娶了同村姑娘;张瑶职高毕业后当收银员,后来嫁人生子,日子虽不富裕,却踏实。但“妈妈”这个词,成了他们心里的刺——张瑶女儿问“姥姥在哪”,她只能说“姥姥去了很远的地方”;张磊喝醉了,会对着父亲的遗像哭:“爸,她咋能这么狠……”三、2025年法庭:“要赡养费?先把抚养费补上!”2025年3月,杨桂兰坐着轮椅,被推上了曲阜市法院的原告席。她起诉书上写着:“要求儿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承担医疗费用。”张磊和张瑶接到传票时,气得手发抖。庭审当天,张瑶把旧照片摔在桌上——照片里,小时候的她抱着杨桂兰的腿,哭得满脸鼻涕。“你30年前不管我们死活,现在凭啥要我们养?”张磊红着眼吼道。杨桂兰哭着说:“我是你们亲妈,法律规定你们得养我……”张瑶冷笑道:“法律也规定,父母得养孩子到成年!你当年跑了,抚养费给过一分吗?”法官翻看卷宗,问到关键:“被告方,你们是否主张追索抚养费?”张磊一拍桌子:“要赡养费,先把30年的抚养费补上!”四、法律博弈:30年的“债”,咋算?法庭外,这事儿传开了。邻居王大妈说:“当年她跑了,孩子吃了多少苦!现在回来要养老,没这道理!”也有人说:“毕竟是亲妈,法律上儿女有赡养义务……”律师解释:根据《民法典》,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可张磊兄妹的情况特殊,30年的抚养费追索,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但结合实际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调解室里,杨桂兰终于说了实话:“我知道错了……这些年天天做噩梦,梦见孩子哭着找我。”张瑶别过脸:“噩梦?我们过了30年噩梦!你走的那天,我姐俩差点冻死在屋里!”张建国生前的日记本被翻出来,里面记着:“1996年大年初一,磊磊把馒头让给妹妹,自己啃凉窝头……”杨桂兰看着这些,哭得瘫在地上。五、判决:迟到的“补偿”,难补30年伤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1.杨桂兰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暂缓支付赡养费,待其补齐必要的抚养费补偿后,再履行赡养责任;2.考虑到杨桂兰身患重病,张磊、张瑶需每月支付300元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平均赡养费标准),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兄妹俩与杨桂兰各承担1/3。拿到判决书,张磊点燃一支烟,望着窗外:“不是不想养,是这口气咽不下去……”张瑶抱着孩子,眼泪掉在孩子脸上:“妈,你当年要是回头看一眼,我们也不至于恨成这样……”杨桂兰住在廉价出租屋里,看着判决书上的“300元”,喃喃自语:“是我活该……”(文中人物、地点为化名,事件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旨在探讨亲情与法律的复杂关系)对此你怎么看?
福建福州,78岁老父亲离婚30几年,对唯一的儿子从没管过,老了想起弥补,要将2套

福建福州,78岁老父亲离婚30几年,对唯一的儿子从没管过,老了想起弥补,要将2套

福建福州,78岁老父亲离婚30几年,对唯一的儿子从没管过,老了想起弥补,要将2套房和存款赠予儿子,却遭儿子拒绝,他又找人调解,前妻说:当年离婚他50元抚养费都不给,还说儿子不是亲生,如今哪怕他有金山银山,我和儿子都不要!调解结果让人唏嘘。6月16日第一帮帮团报道,78岁的老张有一个心愿,想和儿子拉近关系,因为儿子不理他。30多年前,老张和前妻离婚了,儿子小林的抚养权归了前妻。那时候,前妻让老张每月给儿子支付50元抚养费,可是,他没给,从此这件事成了一个死结。从此三口之家破碎,老张和前妻、儿子各有各的生活。十几年的时候,老张每个月还会去看看儿子,他说,那时候儿子一见他就跑掉了。老张很纳闷,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老张离婚后,就再婚了,但是,他没有再要孩子,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父子俩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时光匆匆,老张也老了,头发也白了,走路也要拄拐棍了,他开始思念儿子了,他知道离婚后给儿子带来深深的伤害,所以,他想在有生之年尽力弥补。老张说,二婚妻子不贪自己的房子,所以,自己想和儿子弄好关系。老张手里有2套房子,还有一些存款,他在2019年就给儿子发短信,说把房子赠予他,可是儿子没有回应。老张很不理解,他作为父亲想修复父子关系,这些巨额的财产用来补偿对儿子的歉疚,以为他能答应,没想到,儿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这让老张不知所措,他找人帮忙调解,表示自己年纪大了,走的那天想把财产留给儿子作为补偿,不是要儿子负担自己。调解人找到儿子小林工作的地方,可是,当小林知道来意后,骑着电动车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给小林打电话他也直接挂断。小林的态度很决绝,调解人只好再通过居委会寻求帮助。经过一番联系,7天后,老张的前妻通过工作人员转达了她和小林的态度,就是不管老张有什么东西,哪怕是金山银山,她和儿子都不要。前妻说出了当年的往事,儿子3岁的时候,她和老张离婚了,而当年离婚时,老张在法庭上说儿子不是他亲生的,连50元一个月的抚养费都不给。前妻非常气愤地说,不是你的,把姓改了,我自己养。然后把儿子带回娘家,靠打工养活儿子。前妻一气之下,给儿子的姓改随母姓了。而这几十年老张就没有尽过做父亲的义务。有一次,老张想起儿子改了姓,心生不满,还为此动手打了儿子。可那时候,儿子才7岁。后来,儿子去当兵,老张不同意,又因这事给儿子打了一顿。所以,前妻说,儿子已经41岁了,这40多年就没有好的回忆,在儿子心里提起父亲都是伤害。不过,老张对不给儿子抚养费,有他的说法,他说是前妻的弟弟从背后打了自己,所以,赌气没给儿子抚养费,但是,后来儿子成年后,有给过3000元,不过时间记不清了。老张因为和前妻赌气,就不给儿子抚养费的做法是不对的。老张在离婚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构成违约行为。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离婚而免除。《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小林有权要求老张补缴抚养费,且该请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就算老张未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发生在30多年前,小林仍可主张权利。不过,小林连父亲赠予的2套房和存款都拒绝了,更不可能问他要抚养费了,父子情伤了,不是金钱可以弥补的。对于打儿子的事情,老张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打,他想和前妻、儿子见面聊一下,可被拒绝了,母子俩根本不想见他。前妻表示,不希望老张来打扰自己和儿子的生活,更不希望老张去儿子单位打扰他。最终,老张心灰意冷,他说自己只是觉得有一点亏欠儿子,想弥补一下,其实自己生活蛮不错的,不需要儿子负担,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当没这回事。老张想将2套房子和存款赠予儿子,但是,儿子拒绝接受,那么,赠予合同没有成立。老张虽然试图通过赠予房产来修复父子关系,但是,他没有考虑到小林的情感需求,赠予本身是无法弥补父子关系的裂痕的。那么,小林能拒绝给父亲老张养老吗?《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小林虽然因老张为履行抚养义务而心存不满,但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为履行抚养义务而免除。如果,老张真的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小林是要给付的,只不过给多给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有人说,年少时没给儿子爱,年轻时没给儿子钱,老年需要人照顾了,你想儿子了。母子俩是有志气的,不要他的财产。对此你怎么看呢?信源:第一帮帮团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