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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公安米峪镇派出所启动联调机制化解情感纠纷

娄烦公安米峪镇派出所启动联调机制化解情感纠纷

几天前,米峪镇派出所民警走访中得知,村民高某、李某因情感纠纷产生矛盾,双方情绪激动,发生争吵,很可能矛盾进一步升级。经了解,女子张某与男子高某离婚后,与李某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其间李某为张某支付3万余元用于个人...
重庆,女子的父亲爱上了别的女子,和女子的母亲离了婚,女子可怜母亲,花了50多万给

重庆,女子的父亲爱上了别的女子,和女子的母亲离了婚,女子可怜母亲,花了50多万给

重庆,女子的父亲爱上了别的女子,和女子的母亲离了婚,女子可怜母亲,花了50多万给母亲买房,母亲却骂她不孝顺,还打她,说她撒谎,说房子是女子父亲买的,女子很委屈,她每个月帮母亲还着1600元的房款,自己的房子,丈夫每个月还着5000元房款,她的婆婆还住着公租房,她妈妈却还不知足。5月20日,据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报道,小王来到母亲家,她想好好陪一陪母亲,她母亲的这一辈子实在是过得太苦了。母亲和父亲刚结婚的时候,他们家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但她的母亲无怨无悔,在家相夫教子,不但把家照顾好,她还支持丈夫的事业。在她的操劳下,他们家的家境慢慢地好起来了,在这个时候,小王的父亲却爱上了别的女子,义无反顾地要和小王的母亲离婚。从此小王的母亲变了,她不但觉得前夫亏欠她,甚至觉得女儿也亏欠她,她总觉得女儿对她不孝顺。小王深知父母离婚这件事,对母亲的打击非常大,母亲的这一辈子,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好不容易生活好过了,又离了婚,要孤独终老。她就可怜母亲,考虑到母亲的老房子是在9楼,又没有电梯,等母亲年纪大了,又没人照顾,上楼非常不方便,于是她就瞒着婆家,掏出50多万给母亲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每个月给母亲还1600元的房款。她这七八年来了,一直默默地为母亲付出,她时常来陪母亲,她就是想带着母亲走出离婚的阴影。但母亲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始终觉得大家都是欠她的,别人都是不对的,她始终感受不到小王的孝顺。这让小王不知如何是好,这有了后来每次相处,都有吵架的场面。这一次更夸张了,母亲不但骂她不孝顺,还对她非常不满,甚至动手打了她。小王被母亲这一打,她心里实在是苦,她觉得有必要找人来调解一下,化解母女之间的心结,她更想化解母亲心中的委屈。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小王诉说了心中的委屈,说自己的婆婆还住出租房,丈夫每个月还着自己家的房贷,她这边就已经花了50多万给母亲买房,每月还给母亲还1600元的房款。小王说她真的已经很孝顺了,她想问母亲,自己到底有哪点对她不孝顺了。这个时候母亲却说,她住的房子是她前夫买的,是前夫良心上过意不去,所以给钱买房的。看到母亲这个时候还在维护自己的前夫,小王就觉得母亲太可怜了,都离婚这么多年了,还没有走出来。于是她跟母亲说:“我爸和你都离婚这么多年了,他怎么可能还拿钱给你,只不过是他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了几万元而已,房子就是我给你买的,我对你已经很孝顺了。”小王想着自己这么一说,母亲就知道她的孝心了,但母亲没有说一句感激的话,反而不愿意调解下去了,始终认为房子就是她前夫买的,女儿就是不孝顺她。小王看着母亲至今执迷不悟,她实在是不知如何是好,调解员告诉小王,她母亲离了婚之后有很大的压力,作为女儿要好好地疏导她,小王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那么小王该怎么办呢?1、不管小王的父母是否离婚,小王对父母都是有赡养义务的。《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小王在婆家不是十分富裕的情况下,拿那么多钱给母亲买房,她就是在履行赡养义务。2、小王不顾婆家的情况,拿那么多钱给母亲买房,实际上她的行为是很不利于家风建设的。《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她的婆婆还住公租房,丈夫还还5000元的房款,如果他们知道小王给母亲买房,那么肯定会吵架,会有矛盾的。那么你对小王的母亲有何看法?
女子每月给父亲3000元赡养费,父亲不满足,还要请保姆,一个月5000元,要求女

女子每月给父亲3000元赡养费,父亲不满足,还要请保姆,一个月5000元,要求女

女子每月给父亲3000元赡养费,父亲不满足,还要请保姆,一个月5000元,要求女儿每个月给自己6000元。女子失业在家,每个月靠失业金度日,在得知保姆竟然是一位故人后,彻底心寒了。这天,陈秀薇(化名)像往常一样去看望父亲,推开门却愣住了,父亲的二婚前妻范阿姨(化名)正坐在客厅里,神态自若地喝着茶。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把父亲拉到一旁,急切地问:“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陈老伯(化名)倒是一脸平静,慢悠悠地解释:“小范是我请回来的保姆,我们知根知底,有她照顾,我这日子能舒坦些。”这话让陈秀薇心里直犯嘀咕,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2008年,年近70的父亲突然提出要和母亲离婚。那时陈秀薇苦口婆心劝父亲:“都这把年纪了,就别折腾了,好好跟妈过日子不好吗?”可父亲根本听不进去,执意离了婚,还搬出了家。次年,父亲就和范阿姨登记结了婚,陈秀薇本以为这下父亲能安稳下来,可没料到,2021年两人又离了婚。这些年,父亲的折腾让陈秀薇失望又无奈,觉得他既伤了母亲的心,也破坏了原本和睦的家庭。但即便如此,她对父亲依旧孝顺。虽然自己生活也不宽裕,可每月坚持给父亲3000元生活费,还时不时给父亲添置炉灶、液晶电视、三轮助动车等家具家电。小区加装电梯,她二话不说帮忙出费用;父亲动手术,医药费也是她承担;父亲过生日,她省吃俭用拿出1万元祝寿。然而,陈秀薇的付出似乎没换来父亲的理解。父亲不止一次将她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被折腾得烦了,2023年陈秀薇一次性给了父亲10万元。可如今,父亲竟又把范阿姨找了回来。看到范阿姨在家,陈秀薇满心不是滋味,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这时,父亲却叫住了她,语气坚定地说:“我都90岁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以后全靠小范照顾,我答应每月给她5000元工资,你以后每月得给我6000元赡养费。”这话让陈秀薇彻底懵了,她满脸失望地说:“爸,我现在失业在家,靠领失业金过日子,还得自己交社保,每月给您3000元已经是尽力了,真拿不出更多了。”可陈老伯根本不体谅女儿的难处,坚持要求她每月给6000元。父女俩为此争执起来,陈秀薇满心委屈,失望地离开了。没想到,就因为这赡养费的事,陈老伯又一次把女儿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老伯并未提供自己和范阿姨之间的雇佣合同,也没有提供转账凭证,证明两人之间确实产生了5000元保姆费。对于这5000元的保姆费用,法院不予认可。最终,法院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陈秀薇每月向老人支付3000元赡养费。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20多年后,已经60多岁的女子突然特别渴望亲情,希望能找到3个孩子,于是女子向法院求助,并要求3个孩子承担赡养义务。可3个孩子得知后,却不同意赡养女子,认为是女子当初抛弃了他们3姐弟。据观象视频报道,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了3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是姐姐。可谁能想到,原本幸福的一家5口人,却因为李女士与丈夫的感情破裂,而导致家庭支离破碎。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已经40多岁了,她自认为无力抚养孩子,所以一个孩子都没带走,而李女士这一走就是20多年。期间,李女士未曾与孩子们有过任何联系,这让孩子们对李女士十分记恨。然而20多年后,李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生子,弟弟妹妹们也都成年了。此时李女士却因为年龄逐渐大了,她总想着儿女能陪伴在左右。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李女士打算去寻找自己的3个孩子,可她多番打听却始终寻找不到。无奈之下,李女士就求助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她寻找3个孩子,同时让3个孩子履行赡养义务。本事件中,李女士在离婚时,3个孩子都未成年,而李女士离开后,有20多年未曾联系过3个孩子。也就是说,李女士未尽到一个母亲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因此,李女士的3个孩子都有权向李女士索要抚养费。当然,也许当初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就已经约定了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在这种情况下,3个孩子就无法向李女士主张抚养费了。那如果李女士离婚后就未抚养过3个未成年孩子,现在孩子们都已经成年了,他们有义务赡养李女士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上述规定来看,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和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这是独立分开的两个条款。而在法律实践中,父母是否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子女成年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承上启下的关系。也就是说,即便父母未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不影响将来子女成年后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法院经过了解,李女士并不是要3个孩子支付赡养费,她也不是为了钱而找3个孩子的,只是想在晚年有3个孩子的陪伴。那李女士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赡养老人除了支付赡养费,陪伴和照顾老人同样属于赡养义务的一部分。李女士作为3个孩子的母亲,其有权利要求3个孩子进行陪伴和照顾。因此,法官去找了李女士的3个孩子,发现3个孩子对李女士的怨念颇深。后法官通过耐心劝解,终于让李女士的大女儿破了防,随后由大女儿带着两个弟弟与李女士见了面。最终,李女士真诚地向3个子女道了歉,并表示不需要他们在经济上赡养,只希望能与他们保持联系。对于此案,有不少网友还是觉得不舒服,认为当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时,子女就没义务履行赡养义务,这样才公平。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父母没有抚养,但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赡养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父母曾经的过错就完全免除赡养。对此,您怎么看?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20多年后,已经60多岁的女子突然特别渴望亲情,希望能找到3个孩子,于是女子向法院求助,并要求3个孩子承担赡养义务。可3个孩子得知后,却不同意赡养女子,认为是女子当初抛弃了他们3姐弟。(来源:观象视频)据观象视频报道,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了3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是姐姐。可谁能想到,原本幸福的一家5口人,却因为李女士与丈夫的感情破裂,而导致家庭支离破碎。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已经40多岁了,她自认为无力抚养孩子,所以一个孩子都没带走,而李女士这一走就是20多年。期间,李女士未曾与孩子们有过任何联系,这让孩子们对李女士十分记恨。然而20多年后,李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生子,弟弟妹妹们也都成年了。此时李女士却因为年龄逐渐大了,她总想着儿女能陪伴在左右。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李女士打算去寻找自己的3个孩子,可她多番打听却始终寻找不到。无奈之下,李女士就求助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她寻找3个孩子,同时让3个孩子履行赡养义务。本事件中,李女士在离婚时,3个孩子都未成年,而李女士离开后,有20多年未曾联系过3个孩子。也就是说,李女士未尽到一个母亲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因此,李女士的3个孩子都有权向李女士索要抚养费。当然,也许当初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就已经约定了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在这种情况下,3个孩子就无法向李女士主张抚养费了。那如果李女士离婚后就未抚养过3个未成年孩子,现在孩子们都已经成年了,他们有义务赡养李女士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上述规定来看,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和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这是独立分开的两个条款。而在法律实践中,父母是否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子女成年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承上启下的关系。也就是说,即便父母未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不影响将来子女成年后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法院经过了解,李女士并不是要3个孩子支付赡养费,她也不是为了钱而找3个孩子的,只是想在晚年有3个孩子的陪伴。那李女士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赡养老人除了支付赡养费,陪伴和照顾老人同样属于赡养义务的一部分。李女士作为3个孩子的母亲,其有权利要求3个孩子进行陪伴和照顾。因此,法官去找了李女士的3个孩子,发现3个孩子对李女士的怨念颇深。后法官通过耐心劝解,终于让李女士的大女儿破了防,随后由大女儿带着两个弟弟与李女士见了面。最终,李女士真诚地向3个子女道了歉,并表示不需要他们在经济上赡养,只希望能与他们保持联系。对于此案,有不少网友还是觉得不舒服,认为当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时,子女就没义务履行赡养义务,这样才公平。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父母没有抚养,但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赡养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父母曾经的过错就完全免除赡养。对此,您怎么看?
脸都不要了!近日,江苏,一女子2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后,三个孩子就跟着男方生活,期

脸都不要了!近日,江苏,一女子2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后,三个孩子就跟着男方生活,期

脸都不要了!近日,江苏,一女子2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后,三个孩子就跟着男方生活,期间双方从未来往过,然而,近年女子因年老开始渴望亲情,却苦于联系不到子女,于是就将仨孩子给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照顾自己的责任,网友:几十年都不闻不问,现在却想要亲情!"这么多年都不管孩子,现在老了倒想起孩子们的好了,早干嘛去了!"据《半岛晨报》报道,江苏60多岁的李女士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这个新闻一出,瞬间引爆网络争议。但随着案件细节曝光,这场看似荒唐的诉讼背后,却藏着一位母亲迟来的悔恨与无奈。20多年前,李女士与丈夫离婚,三个孩子全部跟随前夫生活。此后,双方再无往来,母亲缺席了孩子的成长,孩子也习惯了没有母亲的生活。可随着年岁的增长,李女士越发感到孤独,内心十分渴望亲情,却发现自己早已被子女遗忘。她尝试联系孩子们,但电话无人接听,家门无人应答。无奈之下,她选择了一条极端的路:那就是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孩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李女士自私无情。但法院调查后发现,李女士不缺钱,她有稳定的退休金,起诉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修复关系"而已。她并不想从子女身上索要金钱,只是希望他们能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法官没有简单的判决,而是尝试解开这个被时间冻结的心结。他们联系了李女士的大女儿,这位已为人母的女性起初充满了抵触:"她抛弃我们的时候,怎么没想过亲情?"然而,李女士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她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是人就都会犯错,也会后悔,看在她年纪大了的份上,希望他们三个人能够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最终,大女儿被法官的这劝说打动了,同意带头与李女士见面。当李女士终于站在三个子女面前时,她没有指责,没有辩解,只有深深的愧疚:"对不起,妈妈当年做错了……我不需要你们养我,只希望偶尔能见见你们。"这句迟来的道歉,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软化。大女儿不禁红了眼眶,随后表态,他们姐弟三人会试着重新与李女士相处,李女士最终也满意地撤诉了。虽说这起案件比较狗血,但却是中国家庭里最现实的反映:缺席的父母,疏离的子女,以及那些被时间放大的怨恨。李女士的错,在于她以为血缘关系可以永远等待,却忘了亲情也需要经营;子女的怨,在于他们无法原谅母亲的缺席,却也在内心深处渴望被爱。法官的调解之所以能够成功,正是因为他没有用法律强行捆绑亲情,而是给了双方一个解开心结的台阶。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多少父母年轻时因为忙于生计、感情破裂或自私逃避,从而错过了孩子的成长,等到年老孤独时才追悔莫及;又有多少子女,嘴上说着"绝不原谅",心里却仍存着一丝对亲情的期待。这起案件最值得深思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我们该如何面对那些无法重来的遗憾。要知道,亲情不是法律义务,而是情感纽带。李女士的诉讼看似荒唐,实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母亲最后的挣扎;子女的抗拒合情合理,但血浓于水的羁绊,终究难以彻底割舍。只能说,这场官司没有赢家,但它却提醒了所有人:亲情经不起消耗,千万不要等到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信息来源:半岛晨报|母亲离婚20多年起诉3子女要求赡养:不需要经济上的赡养,只希望能与子女建立联系
脸都不要了!近日,江苏,一女子2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后,三个孩子就跟着男方生活,期

脸都不要了!近日,江苏,一女子2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后,三个孩子就跟着男方生活,期

脸都不要了!近日,江苏,一女子20多年前和丈夫离婚后,三个孩子就跟着男方生活,期间双方从未来往过,然而,近年女子因年老开始渴望亲情,却苦于联系不到子女,于是就将仨孩子给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照顾自己的责任,网友:几十年都不闻不问,现在却想要亲情!"这么多年都不管孩子,现在老了倒想起孩子们的好了,早干嘛去了!"据《半岛晨报》报道,江苏60多岁的李女士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这个新闻一出,瞬间引爆网络争议。但随着案件细节曝光,这场看似荒唐的诉讼背后,却藏着一位母亲迟来的悔恨与无奈。20多年前,李女士与丈夫离婚,三个孩子全部跟随前夫生活。此后,双方再无往来,母亲缺席了孩子的成长,孩子也习惯了没有母亲的生活。可随着年岁的增长,李女士越发感到孤独,内心十分渴望亲情,却发现自己早已被子女遗忘。她尝试联系孩子们,但电话无人接听,家门无人应答。无奈之下,她选择了一条极端的路:那就是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孩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李女士自私无情。但法院调查后发现,李女士不缺钱,她有稳定的退休金,起诉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修复关系"而已。她并不想从子女身上索要金钱,只是希望他们能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法官没有简单的判决,而是尝试解开这个被时间冻结的心结。他们联系了李女士的大女儿,这位已为人母的女性起初充满了抵触:"她抛弃我们的时候,怎么没想过亲情?"然而,李女士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她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是人就都会犯错,也会后悔,看在她年纪大了的份上,希望他们三个人能够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最终,大女儿被法官的这劝说打动了,同意带头与李女士见面。当李女士终于站在三个子女面前时,她没有指责,没有辩解,只有深深的愧疚:"对不起,妈妈当年做错了……我不需要你们养我,只希望偶尔能见见你们。"这句迟来的道歉,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软化。大女儿不禁红了眼眶,随后表态,他们姐弟三人会试着重新与李女士相处,李女士最终也满意地撤诉了。虽说这起案件比较狗血,但却是中国家庭里最现实的反映:缺席的父母,疏离的子女,以及那些被时间放大的怨恨。李女士的错,在于她以为血缘关系可以永远等待,却忘了亲情也需要经营;子女的怨,在于他们无法原谅母亲的缺席,却也在内心深处渴望被爱。法官的调解之所以能够成功,正是因为他没有用法律强行捆绑亲情,而是给了双方一个解开心结的台阶。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多少父母年轻时因为忙于生计、感情破裂或自私逃避,从而错过了孩子的成长,等到年老孤独时才追悔莫及;又有多少子女,嘴上说着"绝不原谅",心里却仍存着一丝对亲情的期待。这起案件最值得深思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我们该如何面对那些无法重来的遗憾。要知道,亲情不是法律义务,而是情感纽带。李女士的诉讼看似荒唐,实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母亲最后的挣扎;子女的抗拒合情合理,但血浓于水的羁绊,终究难以彻底割舍。只能说,这场官司没有赢家,但它却提醒了所有人:亲情经不起消耗,千万不要等到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
老人老了,到底应该儿子赡养还是女儿赡养?朋友外婆已经99岁,但是现在照顾成了问题

老人老了,到底应该儿子赡养还是女儿赡养?朋友外婆已经99岁,但是现在照顾成了问题

老人老了,到底应该儿子赡养还是女儿赡养?朋友外婆已经99岁,但是现在照顾成了问题。年轻时候她一直在大舅家帮忙,带孙子,甚至把重孙子带大了。就因为这样,小舅家很不高兴,不怎么管事。前些年确实也一直在大舅家,现在大舅也搞疲倦了。就开始加上几个女儿一起轮流照顾了,大女儿说自己年纪也大了,搞不了。剩下就闺蜜妈妈跟两个姨妈开始搞,一家2个月。在中国的传统还是养儿防老,我有时候会说,你能搞你就搞,你不能就不搞,因为闺蜜妈妈前几年做了2个大手术,自己照顾自己都困难。养儿防老,你不能说好处都被儿子搞去了,赡养说要女儿一起平摊呢。我不明白,儿女一样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同样应该也有继承的义务。但是中国的社会啊,全部本末倒置了,继承是儿子,赡养又来道德绑架女儿要一起了。我不明白是我的思想出了问题还是这个传统出了问题?
江西抚州,女子丈夫去世后,把未满周岁的女儿留给公婆,她却带着儿子嫁人。年幼的女孩

江西抚州,女子丈夫去世后,把未满周岁的女儿留给公婆,她却带着儿子嫁人。年幼的女孩

江西抚州,女子丈夫去世后,把未满周岁的女儿留给公婆,她却带着儿子嫁人。年幼的女孩被伯父伯母养大成人。30年后,女人得知女儿结婚买房后,怒冲冲找上门去,要求女儿每月给1000元赡养费。被拒后把女儿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2021年深秋,江西抚州的桂花落在小张的婚纱照上,她正对着镜子调整头纱,铁门突然被拍得山响。打开门,穿红棉袄的女人举着法院传票,金镯子在门灯下晃得人眼花:"我是你妈,李桂芬。"三十年来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小张的指甲掐进掌心——记忆里的母亲穿着蓝布衫,而眼前人身上飘着廉价香水味。1991年腊月,抚州东乡县的医院走廊,8个月大的小张在襁褓里啼哭。父亲的遗像还没来得及裱框,李桂芬盯着缴费单上的欠费数字,指尖在"改嫁"协议上犹豫。媒人说:"带着俩孩子不好找人家,女娃娃送回老家吧。"她最终把儿子塞进自行车后座,把小张留在爷爷奶奶的土炕上,棉裤口袋里塞着半块没吃完的芝麻糖。伯父王建军蹲在门槛上抽烟,看着弟媳头也不回地骑车离开。怀里的小张哭得声音发哑,他脱下军大衣裹住孩子:"别怕,以后伯娘就是你妈。"从此,小张的童年里有了新的坐标:伯娘纳的千层底、堂哥让给她的新书包、写作业时伯父爱怜的目光——这些温暖填补着母亲缺席的空白,却在她心里留下永远的裂痕。2021年的法庭外,李桂芬对着调解室的玻璃补口红,金镯子磕在窗框上叮当响。"我生了她,就得给我养老。"她向法官展示着低保户证明,却绝口不提1992年再婚后从未寄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没参加过一次家长会。小张的代理律师呈上一摞证据:伯父的收养证明、初中班主任的证人证言、30年来李桂芬的零通话记录。"她把我丢在奶奶家时,我还不会走路。"小张捏着泛黄的全家福,照片里父亲抱着她,母亲的位置被剪刀剪去。法庭显示屏播放着2005年的监控——李桂芬曾在小张高中校门口出现,却在看见她穿堂哥的旧校服后转身离开。法警注意到,李桂芬的手机里存着小张新房的装修视频,定位标注着"未来养老房"。主审法官翻动《民法典》,目光停在第1058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他看着李桂芬保养得宜的手——这双手从未抱过长大的女儿,却熟练地计算着每月1000元赡养费。"被告幼年被遗弃,原告未履行抚养义务,"法官敲响法槌,"但考虑到原告目前无固定收入,酌情判处被告每月支付300元。"李桂芬的上诉被驳回那天,小张站在伯父的坟前。墓碑上"养父王建军"的字样被阳光照亮,她想起伯娘临终前的话:"别恨你妈,她有她的难处。"可那些难处,终究没能抵消30年的生疏——当李桂芬在执行庭骂骂咧咧地签收第一笔300元抚养费时,小张正在给伯娘的遗像换新衬布,相框里的伯娘笑得温柔,像她从未拥有过的母亲。小张的遭遇在基层法院并不罕见:2018年湖南:父亲离家20年,突然起诉儿子索要赡养费,法院以"未履行抚养义务"驳回;2020年河南:母亲改嫁后从未探望,女儿结婚时上门索要"养育费",调解失败后按实际抚养成本赔偿;2021年陕西:养父养母去世后,亲生父母争房产,法院依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驳回诉求。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核心,法律保护的不仅是血缘关系,更是实际履行的抚养义务。正如最高法关于赡养纠纷的司法解释所述:"未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法院应根据过错程度合理裁量。"小张每月10号准时转账300元,备注写着"法定赡养费"。她的手机相册里,伯娘教她扎辫子的视频永远置顶,而李桂芬的微信对话框停留在2021年那场争吵。铁门后的呼唤,终究没能敲开三十年的情感冰层。这场持续两年的诉讼,最终在执行终结书上画下句点。生育之恩重如山,抚养之责大于天。当李桂芬在麻将桌上炫耀"女儿每月给钱"时,她不明白,法律判决的300元,买不来女儿心里的一声"妈"。真正的亲情,从来不是靠传票维系的,而是藏在童年的怀抱里、成长的目光中、失意时的肩膀上——这些,恰是她当年亲手放弃的珍宝。正如主审法官在结案陈词中说的:"法律能丈量金钱的补偿,却称不出亲情的重量。当父母选择放弃抚养时,就该想到,赡养的天平永远需要双向的砝码。"小张的故事,是对"生而不养"的警示,更是对所有家庭的提醒,血缘赋予的是生命的起点,而持续的关爱,才是亲情最牢固的纽带。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文章为真实事件整理评述,无不良引导,文中均使用化名)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大概4000块钱,我俩有俩闺女,她倒好,一个都不想要。我当场血压就上来了——两个活生生的大闺女啊,一个月只给800抚养费,当妈的真能说出口。其实我查过民法典,抚养费该按工资20%-30%算。她这工资水平,给一个孩子800还说得过去,但两个孩子按法律规定得往上调啊。我掰着手指头跟她算账:现在幼儿园学费每月1200,晚上还要喝奶粉,一个月800,周末去趟游乐场还得200,这还没算生病去医院的钱。她倒好,翘着二郎腿说:"你非要带孩子去,就自己多掏点呗"。前天我还咨询了律师,人家说像她这种死活不要抚养权的,法院判的话抚养费至少得给到工资30%。要是她坚持耍赖,到时候法院直接从工资卡里扣。我跟她摊牌说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她立马又改口说给1000,还补了句"再多我就活不起了"。现在这事僵在这儿,我算看明白了。有些人离婚时真能刷新三观,连亲闺女都能当菜市场砍价。反正我底线摆在这,实在谈不拢就让法院判,总不能让孩子喝西北风吧?你们身边有没有人遇到过这种情况?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我都快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