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的强奸犯能不能放过?答案是:周某某为老不尊被判刑十五年

小邢看天下 2025-02-23 04:09:49

近日,已经93岁的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十三年之事,一时再网上引发热议。

网络图片

据湖南邵阳中级人民法院一则公示显示:

1931年出生的罪犯周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十五年。

法院随后补充说明,因为周某某(以下简称周)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拒绝收押的情况下,不得不建议法院,对罪犯周某某予以监外执行。

假如法院接受建议,对周实行社区矫正的话,那么,周就可以不会进号子踩缝纫机了,按照规定,周不能脱离辖区社区监管范围,还得每日坚持手机打卡,并且每月定时到司法所学习。

尽管这样的操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但是,不用坐牢的结果一出来,顿时大出让广大网友所料,也颠覆了一众遵纪守法群众的认知。

他们不禁感叹:

强奸犯年龄大,为何在犯罪时,有气力实施强奸行为?

而犯罪受惩罚的时候,生活就突然不能自理了呢?

据了解,周在91岁的时候,为发泄兽欲,强奸未成年人,此举,已经不是为老不尊范畴包括里了,这人纯粹就是禽兽不如的人渣。

这样的人渣畜生,不管多大岁数,法律绝不能放过他,必须让他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必须让他坐穿牢底,直至终老。

不然,群众和网友,在周所住的社区,每天看到他自由自在的喝着啤酒晒太阳,不就是根本没有收到惩罚一样,让罪犯逍遥法外一样吗?!

还有,如果让被害者及其家属亲戚,看到上述那种局面场景,她们做个感想?她们情何以堪?

法治社会,如果因为年纪太大、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网开一面,而免于惩罚,那么,其他罪犯和行为,是否可以效仿,而比照此案执行呢?

如今,社会上,总有一些老年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做一些诸如出口骂人、动手打人、插队和霸座等等违反常理和道德的事,广大群众对其因为,打不得骂不得,而恨得牙痒,但是,考虑当对方年纪太大,往往没人敢管无人敢抓之歪风,已经越来越猖獗和肆意妄为,如果,让一个老龄强奸犯,每日流窜在社区居民之中,其社会影响和法律严肃性,会不会让人觉得不适应,会不会让人觉得,年龄大就是免死金牌?

目前,对强奸犯周是否采取监外执行,相关部门还处于评估之中,个人不便作出更多猜想和评价,在此,只盼望司法机关,根据广大群众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摈弃生活不能自理和岁数大的由头,而在法网恢恢之下,让罪犯成为漏网之鱼。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犯罪不论老幼皆担责,不容借口亵渎法律尊严。

对此,大家怎么看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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