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社会经济发生剧烈变化。
改革带来了经济上的繁荣,但也导致了一些地方官员腐败、权力滥用的现象。
而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海丰县委书记王仲,就没能抵制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受贿走私的不归路。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83年1月17日,这位占据肥差,赚得盆满钵满的贪官,被陈云亲自批示,终于受到了制裁,执行死刑。
他也成了遗臭万年的人物,是改革开放以来首位因贪腐而被处死的县委书记。
走私风气盛行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给广东沿海一带的城市带来了发展的红利,由于大家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脱身,人人都有着发家致富的强烈愿望。
然而,过于强烈的愿望,有时却会成为可怕的欲望,甚至吞噬人的良知。
尽管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海丰县的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然而,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也隐藏着诸多社会问题,如腐败和权力滥用等。
该地地理位置优越,处于交界地带,交通便利,成为经济往来的要道,但也是个难以管理的“牛地”。
在这里,人心浮躁,无论是当官的、做工的、读书的,全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心忙着走私挣快钱。
甚至许多乡镇的官员竟然沦为走私犯的指挥部,可以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在这种风气使然下,整个海丰县自然是乌烟瘴气,人心不古。
据统计,在与海丰县委书记王仲案一起立案审查的159起贪腐案中,涉及的人数高达316人。
为了打击贪污走私的猖獗气焰,中央不断调派高级领导前往海丰县走访调查,下决心对违法乱纪之举进行严惩。
就这样,顺藤摸瓜,擒贼先擒王,海丰县的一把手王仲被揪了出来并判处死刑,这在当时几乎震惊了全国。
这个王仲是个什么来头?竟然能在小小的海丰县掀起这么大的风浪?
王仲原本是天津市蓟县人,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入党参军了,可以说是根正苗红。
退伍后,他参加地方工作,开启了自己的仕途。
他先是在土改活动中担任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等,后因工作表现出色于1976年被擢升到广东海丰当县委副书记。
然而,这也成了其命运悲剧的起点。
刚来海丰的时候,王仲还保留着身为党员的以身作则和纯良质朴,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公私分明。
对于走私和贪腐等违法行径,王仲抓得格外严厉,大有清官的风范。
这一期间,海丰县的风气转变了不少,甚至大有从良的迹象。
由于海丰县靠近港澳,在港澳谋生的海丰县人多达30万人。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有越来越多从港澳回来探亲的和申请去港澳的人。
但期间难免鱼龙混杂,有些人以探亲的借口行走私之实。
所以,中央也下达了更加清晰和严格的规定,要求从海丰前往港澳地区的居民,必须出示政府部门同意的批文才准许。
因此,想要将海丰作为走私中转地,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
然而,这一切都仅仅是昙花一现,自打王仲没能守住底线,一步步堕入走私贪污的深渊开始,海丰县便又恢复了其本来黑暗的面貌。
堕落的第一步王仲堕落的起点可以追溯到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前面说过,随着中央的规定,想要从海丰前往港澳越来越难,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和证明,就拿不到通关文书。
当时,王仲正是负责批准文书的大官,很多人都从他这里下手,希望能够获得松口的机会。
1979年,红草公社刚好有一个广播员想要去香港探亲,但一直没能得到批准,被卡了好几天。
这位广播员通过熟人介绍搭上了王仲,几次登门拜访,和其妻子儿子关系愈发密切,但一直没能说服王仲给他放水。
后来,在知道王仲家没有电视机后,他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当时的电视机可不像今天这么普通,而是一件稀罕物,是有钱人家才能买得起的奢侈品。
谁家要是买了电视机,保准会有一大群邻居蜂拥而上,凑上去蹭电视看。
这位广播员当即送了王仲一家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估计在当时要花上近五百块,可以说是一笔大数目。
在如此诱人的条件下,王仲思来想去,觉得批准一次也无伤大雅,况且对方只是去探亲,又不是干坏事。
于是他便自欺欺人,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电视,即刻将广播员的香港申请证给办了下来。
俗话说一步错,步步错,一旦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可就难以抽身了,王仲便是最好的说明例子。
在收下第一台电视后,他又收下了另一台彩色电视和收音机。
也许是那位广播员将自己的“事迹”偷偷告诉了身边人,其他人也开始找上王仲。
有一位教师为了带一家五口去香港,悄悄向王仲送东西。
秉着“拿人钱,替人办事”的原则,王仲收下东西后,这位教师很快也获得了通关证书。
接下来,他更是愈发不可收拾,在帮一个港商的家属申请通关成功后又收到了一台冰箱和一台彩色电视机。
后来,负责调查王仲案的工作人员发现,自1979年开始受贿到1981年受查,王仲采用这种手段批准了一大批违法出境的人员。
而且,其受贿数额惊人,各物件价值总计11608元,这放在当年那个年代,足以让一个贫困家庭衣食无忧好几辈子了。
至死仍不醒悟尝到行贿甜头的王仲野心越来越强,贪欲越来越旺,仅仅是收下别人送来的贵重物品,已经不能满足他了。
当时,他还兼任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一职,负责缉拿走私犯,收缴走私物品。
而王仲不仅没能秉公执法,还以权谋私,将收来的走私物品据为己有。
而这也成为他走向死刑的关键一步,陈云更是不准他人求情,誓要打响反腐第一枪。
1980年7月至8月间,这一段时间恰好是海丰严打严抓走私的时段,许多走私物堆积在汕尾镇,可以说是琳琅满目。
而平时老说自己身体不好的王仲,这下又突然活蹦乱跳了,还跑到汕尾镇假意视察。
借着视察之名,他在这里挑肥拣瘦,在一大堆走私物件中把那些值钱的全收入囊中。
1980年7月,公安在海丰抓住了一批走私犯,船上载满了走私物品,这一消息传到王仲耳朵里后,立即激起了他的贪欲。
如获至宝的他兴奋得第一时间冲向现场,在那里挑选了半天,将最贵的东西装进了自己的丰田车内,满载而归。
与此同时,受到王仲的影响,他身边的人也开始被拉下水。
为了更好地从缉拿走私中获益,王仲几番部署,将自己的妻子安排到了民政处,而几个子女则被安插到了其他行政部门。
如此一来,一家人里应外合,将谋私活动进行得天衣无缝。
据统计,从1980年4月至1981年8月,王仲以权谋私,一双黑手从走私收缴库里拿取了不计其数的东西。
其中包括手表263只、收录机17部、彩色电视机1台、电风扇2台、衣服182件、布料442米等,总价共计58141元。
王仲的手下干部更是与其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形成一个官官相互的贪腐网络。
而海丰县也由此成为当时最大的走私交易地点,甚至被人私下说成是“远东国际市场”。
但邪不胜正,很多怀有正义与良知的人,也看不惯王仲和其同谋的罪恶勾当,不断向上级部门进行检举。
而中央也对此高度重视,当时担任中纪委第一书记的正是鼎鼎有名的清官陈云。
陈云一贯以严谨和务实著称,他不仅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内风气的塑造上也有着深远影响。
王仲案发后,陈云在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后,认为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
基于他对党内腐败问题的高度警惕,陈云决定以雷霆手段处置此案,以儆效尤,并不准任何人替他求情,也不允许拿此前的功抵现在的过。
他希望通过对王仲的严惩,向全国各地的党员干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
那就是党纪国法不容亵渎,任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1982年8月12日,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王仲案,但王仲却拒不认罪。
直到司法部门将证据摆在他面前,审问了六次以后,王仲才终于伏法。
1982年12月,王仲案终于尘埃落定,一锤定音。
据报道,1983年1月17日,王仲在被执行死刑时瑟瑟发抖,十分害怕,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此时的他哪怕后悔也已经没用了。
而王仲被枪毙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震动。
各级干部都感受到党内反腐的决心,许多人因此对自身行为进行了反思和自我约束。
可以说,王仲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当时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
很多时候,往往是一念之差就能造就全然不同的人生结局,也许从一开始就拒绝了那台电视机,王仲也不会落到今天的境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