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英国手机软件制造商Icera公司在2009年6月向欧盟反垄断委员会投诉了高通,称高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将3G芯片卖给了华为和中兴,让中兴和华为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在欧洲销售产品,用来遏制Icera的发展。2019年7月,欧盟委员会决定对高通公司处2.42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欧盟委员认为,至少从2009年-2011年高通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占据了通用移动通信系统(UMTS)标准的集成基带芯片组市场的主导地位。
于是欧盟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高通公司滥用其主导地位,在相关时期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其两个主要客户供应了一定数量的UMTS芯片组,目的是消除其当时主要竞争对手英国Icera公司。
后来英伟达在2011年收购了Icera公司,但英伟达收购对方后,还补充了投诉,并指控高通公司掠夺性定价,是垄断行为,要求欧盟处罚。
欧盟最喜欢对全球的科技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了,因为一旦确认之后,就可以高额罚款,这可是欧盟一直以来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但高通不服,提起上诉,并要求法院取消或大幅减少罚款金额,并为此提出了15项法律抗辩等等。特别是基于程序违规,包括调查时间过长、委员会与第三方面谈时所做的某些笔记据称过于简短、评估、事实和法律方面的明显错误,以及委员会未能就有关决定的一些方面说明理由。其中高通辩称,该案中提到的3G基带芯片仅占通用移动通信系统(UMTS)市场的0.7%,因此它不可能将竞争对手排除在芯片市场之外。
高通和Icera的这起反垄断案引发了长达数年的诉讼。如今卢森堡普通法院表示,法院“详细审查了高通提出的所有诉求,并全部驳回,但对罚款金额计算的诉求除外,法院认为该诉求部分理由充分”。
尽管罚款金额有所下调,但高通并未完全接受这一判决。高通发言人表示,虽然尊重法院的决定,但对判决和委员会的决定表示不同意,并认为自己一直遵守欧盟竞争法。
2022年,高通曾获得过一次上诉胜利,免除欧盟委员会对其9.97亿欧元(约合10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诉讼缘由是欧盟委员会认为高通2011-2016年期间在4G LTE芯片方面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使苹果必须从高通独家获得其4G芯片组,即“排他性付款”的要求产生反竞争效应,降低苹果转向竞争性芯片组供应商的动机。但法院并未支持委员会关于“作为有效竞争对手”在相关市场适用论点,最后高通上诉成功。
来源:半导体行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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