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在人们心中一直被视为清贫之地。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固有的认知已经被颠覆。
据新华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其中贵州省贵阳市某实验小学校长钟某燕因犯受贿罪、洗钱罪,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
是什么样的受贿情节,能使一个小学校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钟某燕利用担任某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教育资源当商品,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受贿了这么多钱,钟某燕心里也不踏实,担心钱多了会咬手,便耍起了小聪明,于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将其中收取的123万余元好处费,通过转账等方式进行操作,企图掩饰非法资金来源。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继受贿罪外,又增加一项洗钱罪,这才有了被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现在,我们说查处一个县长、市长受贿上千万元时,可能已经不感到惊奇了,但若说查处一个小学校长,而且还是贵州这样一个不发达的落后省份小学校长受贿近千万元,还是相当令人震惊的。有人给她算过一笔账,13年受贿949万余元,平均下来一年就是73万元,一天就是2000元。贵州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贵阳当地义务教育阶段普通老师的年工资收入,应该不会超过10万元,但这位钟某燕校长一年受贿的钱,却相当七八个普通老师的年工资总和,这种收入悬殊,让那些每天站在讲台上教书育人的老师情何以堪。更气人的是,这位钟某燕校长除了钱捞得多外,她还是当地教育系统的先进人物,曾获得过贵阳市劳模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她名利双收的背后,暴露的却是那些滑稽的评比考核制度和监管漏洞。通过这个案例,进一步反映出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校园腐败已经十分严峻,不仅范围广,而且数额也越来越大。过去有关中小学校长腐败的案件媒体也时有披露,但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查处这类案件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只要在互联网上稍加搜索,说数以千计毫不夸张。仅新华网在上述报道中列举的今年12月份以来,被查处的较有影响的校园腐败案就有多起。12月2日,安徽省含山中学原副校长李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就在同一天,湖南省涟源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涟源市六亩塘中学校长吴跃军接受审查调查。12月6日,湖南省永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春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冷水滩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外,网络上还有多起各地纪委监委发布同一时期发布的同类案例。中小学校为何校园腐败案频发,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其腐败的空间在哪里。从以往被查处的案例看,中小学校长之所以能腐败,主要手段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受不符合就读学校条件学生家长给予的好处费;二是在教学设备采购和20万元以下简易基建工程自主招标中收受贿赂;三是与配餐公司沆瀣一气,克扣套取学生伙食费;四是在校服、教辅资料订购上收受供应商回扣。在上述案例中,校长钟某燕敛财的手段基本都在其中。之所以将其称为“蝇贪蚁腐”,这也是校园腐败的一个特点。学校本身不是政府权力机关,校长的权力作用范围仅限于校园,基本没有大项目,大工程类决定权。对校长来说,单笔受贿数额一般较小,不会像那些县长、市长等官员们那样,一次受贿就可达到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只能采取苍蝇吸腐和蚂蚁搬家的方式,向学生家长和供应商们“众筹”来累积。
说实话,校园腐败其实早已是个公开的秘密,因为其中有众多学生家长参与行贿。甚至可以说,每一个腐败校长的背后,必然有腐败的官员,因为在招生、转学事情上,也有很多官员向校长打招呼。对校园腐败产生的原因,除了校长在学校事务管理上的绝对权力外,我们当前的教育体制和理念也应进行深刻的反思。校长之所以能在招生、转学中捞到好处,是源于我们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过于集中。学生家长为了能让子女到好的学校,不得不通过贿赂校长或官员将子女送进优质学校。享受公平教育既是每一个孩子的基本权利,也是治理校园腐败的有效措施。如果教育资源平衡配置,校园腐败的病也就治好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