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副高女教师问,她是1965年10月出生,按原“延迟协议”应该在2025年10月、60岁退休,现在听说可以延迟3个月,跨年到2026年1月退休?这个事是真的吗?
如果延迟期间工资由七档升六档,养老金还能提高吗?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根据新规定,完全可以在60岁3个月、“跨年”退休;此期间如果工资升档,视同缴费指数按退休时职称(级)计算,养老金当然也会提高。
有人说,你说的不对,延迟退休从2025年1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原来“延迟退休”副高女教师有“协议”,只能按照“协议”在60岁时退休。

这种说法是“拿着老皇历看新年”,已然过时了。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规定,副高女教师也是60岁退休,55周岁退休是申请退。换句话说,55周岁退休要写申请,60岁退休才是正常,和男教师一样,是合法的“自然退”,无须申请的。当然,有不少单位对此的做法是女教师要和单位签一个所谓的“延退协议”,但这个协议有效的前提是原规定不变。
2025年1月1日后,副高女教师有了新规定,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渐延至63周岁。过渡期内,即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副高女教师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延迟月数”。
1965年10月出生的女教师,按新规定应该延迟3个月,到2026年1月退休。
有人说,原来有“协议”啊,不能违背协议啊。但这这里不要忘了,原有“协议”是建议在原来60周岁退休基础上的,现在新规定中明确说明,原有规定“同时废止”,“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原来国家规定都废止了,一个学校和教师的签的协议还能有效吗?如果有的话,也应按照新规定顺延啊!
还有人说,“渐延”指的是2025年以后、新满55周岁要延退的副高女教师,原来的不用遵守这个规定吗?
这种想法也是不正确的。关于副高女教师退休年龄问题的规定,明确说明,“渐延”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下发的《延迟年龄对照表一》的延迟年龄就是从1965年1月出生者开始的。因此,和男教师一样,只要是2025年1月1日后退休副高女教师,都要执行新规定。并非是只有“新满”55周岁的副高女教师才实行“渐延”。

有人说,那副高女教师还能在满60周岁退休吗?
答案是完全可以。按照新规定,副高女教师的“弹性退休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是说,副高女教师也完全可以“提前退”“正点退”和“延迟退”的,只不过这个弹性的参考坐标是63周岁,前后各不超过3年,过渡期内参考坐标是“60+延迟月数”。
所以,1965年10月出生的副高女教师完全可60周岁、60周岁1个月,60周岁2个月三个月份之中,任选一个月份“提前退”;也可以在60周岁3个月是“正点退”;如果和单位协商同意,还可最晚在63岁3个月时延迟退。
一般情况下,各地教师职称评审,岗位工资进档都在10月~12月期间进行,如果女教师10月份退休,一般就无法进档了,但如果2026年1月份退休,则就完全有资格参与岗位工资晋档,如果成功晋级,退休时的视同缴费指数当然就会高,最后计算出来的过渡性养老金也高许多呢!
与此同时,跨年退休,养老金计算“基数”均采用新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常规,也会高出许多。
1965年10月出生的副高女教师,“跨年退休”加“岗位工资进档”,那会使养老金“双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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