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故事在晚清时期传颂一时,成为晚清四大奇案之一。
时至近代,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案件由于其曲折离奇的剧情,跌宕起伏的审查经历,多方博弈的精彩场景而被改编为多种戏剧搬上舞台,成为普罗大众耳熟能详的戏剧精品。
到了当代,有关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依旧被不断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在荧幕上频频出现。
这件案子为何会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在这件案子中,中央与地方又为何会产生如此漫长的博弈,历时三年的反复审查方才最终推翻原判,在这背后,究竟有着何种因素在作怪。
杨乃武冤案始末1. 冤案的诞生
杨乃武是道光十六年(1836)生人,浙江余杭本地人,长期居住在余杭县城内,他在科举一途上颇为天赋,在他三十三岁时就已经取得举人功名。
按理说,杨乃武应该成为晚清时代在地方活跃的一个普通士绅,不应该被卷入这场惊天冤案中。
但是,杨乃武本人嫉恶如仇,看不惯官场做派,立志为民做主,长期以来,杨乃武都在地方利用自己的举人身份为百姓谋福利。
他主要帮助一些普通百姓写诉讼状,打官司,帮他们代写文书,因为,在中国古代王朝的司法体系中,没有文化人的帮忙,普罗大众根本不知道要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一次,杨乃武实在看不过余杭县县衙官员的惺惺作态与故意拖延,当场顶撞余杭县县令,并提笔在县衙的白墙上写下“大清双王法,浙省两抚台”的诗句。(《清末四大冤案纪实》)
这几乎就是在公开打地方官的脸,这首诗暗讽地方官无视大清律法,在地方自己搞小动作,自己制定一套法律。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杨乃武虽是一个士绅,但却是受到百姓爱戴,受到官员痛恨的士绅。
他又是如何与小白菜发生关联的呢?
原来,小白菜本名毕秀姑,是普通贫民出身,嫁给了邻居葛品连,后来葛品连租借了杨乃武大院内的一间屋子。
葛品连白天在外上班,很少回家,杨乃武看到毕秀姑一个人百无聊赖,就和他的妻子一起教毕秀姑读书识字。
原本,三个人在一起倒也无妨,可是,不凑巧,杨乃武的妻子去世了,后来,杨乃武依旧和毕秀姑在一起,教她读书识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便衍生出许多绯闻。
后来,葛品连听闻了绯闻,便搬出了杨乃武家,从史料中看,二者此后再无瓜葛了。
不巧的是,在同治十二年(1874)十月,葛品连突然染病,“连日身体发冷,两体无力”(《光绪政要》)。
毕秀姑帮他买了一些药,也请了大夫调理,但葛品连的身体却始终不见好转,反而在不久后暴毙,有血水从口鼻中流出,面色发青。
于是,他的母亲起了疑心,怀疑他是被儿媳妇毒杀,便报了官。
当时的余杭县令刘锡彤很快就派人前去勘验,此时,他正好听到毕秀姑曾经和杨乃武有绯闻的传闻,于是便认为这起案件或是出于情杀。
刘锡彤显然是有意在将新仇旧恨一起算,要将杨乃武这个眼中钉彻底拔除。恰好,余杭县的仵作办事马虎,将葛品连断定为中毒身亡。
得到仵作的报告后,刘锡彤更加坚信了自己先入为主的一番判断,即杨乃武与毕秀姑两人通奸,合伙谋害了毕秀姑的丈夫。
2. 必死之局
在下定结论后,刘锡彤就派人将毕秀姑和杨乃武抓捕归案,对于这种莫须有的罪行,两人一开始自然是坚决否认。
但是,在刑讯逼供之下,毕秀姑和杨乃武先后“交待”了罪行。
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杀人大案还要经过杭州知府的审核,但是,当时的杭州知府恰好是武人出身的陈鲁,对士大夫一向抱有恶感,于是,他不加追究地接受了漏洞百出的判决书,依据《大清律例》判处杨乃武斩立决、毕秀姑凌迟处死。
从外表上看,这件事情既有人证又有物证,仵作的证词也证明了毕秀姑的丈夫死于中毒,杨乃武似乎已经面临了一个必死之局。
风波再起与翻案1. 上诉与地方派的心思
杨乃武毕竟是个举人,家境殷实,好友众多,于是,在得知杨乃武即将含冤受死以后,杨家人就踏上了进京上诉的道路。
不过,进京上诉的道路并不顺利,第一次上诉时,杨家人在上诉状书中说道“所谓私情,全系捏造……酷刑之下,何求不得?”(《浙江文史资料选辑》)
这份恳求的求情书并未得到都察院的重视,都察院只是按照惯例发回浙江巡抚重审。在原籍地,要求原籍地最高长官重审还你清白,无异于白日做梦,因为,没有地方官会打自己人的脸。
于是,杨家人第二次上诉,在此次上诉中,杨家人充分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明确提出了新的请求,即“叩求青天大人恩准具奏请旨提交刑部详加审讯”(《浙江文史资料选辑》)。
杨家人意识到,如果没有最高法律机关的介入,这起案件就会永远被地方官员操控,永远无法真相大白。
此外,杨家人还动用了为数众多的江浙籍在京士绅,对他们说明详情,说动了这些士绅集体联名上书请求彻查。
在他们的联名上书中,士绅们写道“杨乃武被诬冤抑……恳请特旨提交刑部审讯”(《浙江文史资料选辑》)。
这或许才是真正推动此案有所改变的关键因素,因为,士绅是清朝统治下最基层的,也是最重要一批知识分子,直接关乎着清朝地方统治的稳定。
那么,这些江浙籍知识分子又为何为杨乃武奔走相告呢?
原来,在中国古代,一个人的出身与籍贯紧密相连,一个人出名以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带动一个地方的声名,这种人被称作乡贤。如果杨乃武的案子坐实,那么,这无疑会成为文化之乡江浙地区的一大污点。
在士绅力量介入后,清廷随即展开新一轮的调查。但是,最初的调查结果依旧不如人意。
地方派为何会如此顽强呢?
一是因为清朝法律体系中存在一种“官员责任制”的规定,这就导致清朝地方官绝对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
在《大清律例》中规定,“凡官司出入罪,全出全入者,以全罪论……”。也就是说,一个地方官如果在判刑时量刑完全错误,这个案子就是个冤案,那么地方官就会承担同样的刑罚,死罪的话,地方官也会被处死,其他罪行的话依次酌情减少,各级别官员也会负有连带责任。
正是因为清朝官僚体制中的这种连坐制,导致了清朝地方官往往会串通一气,拒绝翻案。
二是清朝经过太平天国起义后,遣散了一些原出湘军、淮军的武官,将他们安排在江浙地区为官,这些官员串通一气,成为地方上势力颇为强大的政治集团。
正因如此,面对中央的再三督导,地方官员依旧有恃无恐。
甚至于,面对中央派下来的钦差大臣,他们也是采取了重金行贿政策,最终使得钦差大臣的报告中说道,这个案子并无差错,两人按照大清律法都应该处死。
2. 中央的翻案派
面对地方上的“维持派”,中央也有一股大臣极力主张推翻原判,重申此案。
当然,并不是中央官员的道德水准更高,希望寻求法律正义,其实,中央派完全不关心杨乃武这个小人物的死活,在他们眼里,地方派在地方上一手遮天,无视中央要求才是关键问题。
正如当时的中央派大臣王昕在奏札中所说,地方派之所以敢于藐视中央,“盖以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皇上冲龄践祚……大臣倘有朋比之势,朝廷不无孤立之忧”(《光绪政要》)。
也就是说,在王昕看来,这是地方派看到中央孱弱,有意在试探中央底线,如果中央不能遏制住这股歪风邪气,那么,中央威信将会荡然无存。
在这番议论背后,其实还有一个历史背景。那就是晚期末年,太平天国起义和捻军起义导致清朝不得不动用汉人大臣领导湘淮力量,这些湘淮将领在平定叛乱后大多受到了朝廷的重赏,成为了一方封疆大吏。
这些封疆大吏在地方的权力越发庞大,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朝廷对此颇为忌惮,杨乃武案就是地方权重的典型体现。
为了敲打地方,遏制地方权力,清朝中央政府才最终下定决心彻查此案,即便如此,杨乃武依旧被剥夺了举人身份,一众官员被革职查办后又被重新录用。
这种强烈的审判反差表明了清政府的态度,即,我在敲打你们,但我不会真的逼死你们,你们见好就收。
小结杨乃武案的风波历时三年最终落下帷幕,在这起案子中,杨乃武和小白菜始终是受害人,清朝官员中几乎没有人关心真相和正义,他们都在为各自的利益精打细算,这才出现了中央派和地方派的分歧。
地方官员为了躲避惩罚,势必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
中央派眼见地方派无法无天,挑战了中央权威,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在双方博弈之下,中央派获得了胜利,但是,中央派也不敢过分惩罚地方派,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地惩罚了若干官员,事后又予以重新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