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荣誉体系分为民族英雄、勋章、奖章及荣誉称号,其中荣誉称号只有称号而不是像前苏联一样授予奖章等。
一、民族英雄


1.亚美尼亚民族英雄(Հայաստանի ազգային հերոս)是亚美尼亚的最高称号,由总统列翁·特尔·彼得罗相于1994年设立,授予为捍卫和加强国家制度以及创造重要民族价值观而对亚美尼亚共和国做出的杰出贡献的人。除该称号外,获奖者还将获得祖国勋章。该称号是亚美尼亚为继承苏联英雄奖而设立的,后者在亚美尼亚独立后被废除。
二、勋章


1.光荣勋章(Փառքի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一项国家荣誉,设立于2010年,授予为加强和发展国家间关系、保护和平与国际安全、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经济联系发展以及保护精神和文化价值观的活动做出的重大贡献的外国公民。


2.蒂格兰大帝勋章(Տիգրան Մեծի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于2002年5月20日,授予亚美尼亚共和国政治家、武装部队最高指挥军事人员和其他部队,旨在表彰他们为亚美尼亚共和国做出的杰出贡献。


3.战斗十字勋章(«Մարտական խաչ»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于1994年4月22日。颁发给在保护和确保祖国安全方面表现出的非凡勇气、奉献精神和技能的亚美尼亚军人,共分为两级。


4.圣瓦尔丹·马米科尼扬勋章(Սուրբ Վարդան Մամիկոնյանի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于2002年5月20日。颁发给为亚美尼亚履行军事职责时表现出的非凡勇气,以及在组建军队和为部队提供战斗训练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的亚美尼亚高级军官,以及盟国或伙伴国家武装部队和其他部队的军事单位。


5.圣梅斯罗普·马什托茨勋章(Սուրբ Մեսրոպ Մաշտոցի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于1993年7月26日,颁发给在经济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活动等领域以及促进对外科学、技术、经济和文化合作发展的活动中取得杰出成就的亚美尼亚人。


6.荣誉勋章(Պատվո շքանշան (Հայաստ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于2000年7月27日。该奖项授予为亚美尼亚共和国保护其国家和民族利益、独立和建立民主做出杰出贡献的外国公民,表彰为建立、加强和发展与亚美尼亚共和国的友谊做出的重大贡献,以及加强各国人民之间的和平。




7.祖国功绩勋章(«Հայրենիքին մատուցած ծառայությունների համար»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于2014年8月9日,有两个等级。主要授予在政府、社会政治活动、经济、保卫祖国、国家安全和人道主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以及其他明显功绩的亚美尼亚人。


8.友谊勋章(Բարեկամության շքանշան)是亚美尼亚的国家荣誉,设立2014年8月9日,旨在表彰在加强和发展政治、经济、科学和教育合作、文化和宗教理解以及各国人民之间友好关系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的亚美尼亚公民和外国公民。
二、奖章


1.勇气奖章设立于1993年,颁发给保护祖国、公共秩序、国家安全、执行刑事和司法行为以及在救援行动中表现出个人勇气、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履行公务或民事职责的亚美尼亚公民。




2.“为祖国服务”奖章(Հայրենիքին մատուցած ծառայությունների համար)颁发给武装部队和其他部队的军人、其他国家机构的雇员以及亚美尼亚共和国公民和非亚美尼亚共和国公民的亚美尼亚裔人员。奖章共分为两级。


3.战斗服役奖章(Մարտական ծառայության մեդալ)授予在执行战斗任务、确保部队战备、在保护国家边境时提供服务的熟练、主动、勇敢的行动的亚美尼亚军人。


4.姆希塔尔·戈什奖章(Մխիթար Գոշի մեդալ)设立于1993年,授予杰出的国家和社会政治活动家,以及在外交、法学和政治学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的亚美尼亚公民。


5.Mkhitar Heratsi 奖章(Մխիթար Հերացու մեդալ)设立于1993年,颁发给为亚美尼亚共和国医疗保健发展做出的贡献、高度专业、务实的工作以及重大的慈善活动的人员。


6.Anania Shirakatsi 奖章(Անանիա Շիրակացու մեդալ)是亚美尼亚国家荣誉,设立于于1993年。颁发给在经济、工程、建筑、科学和技术领域做出重大活动、发明和发现的亚美尼亚公民。


7.Movses Khorenatsi 奖章(Մովսես Խորենացու մեդալ)设立于1993年,颁发给在亚美尼亚文化、艺术、文学、教育、人道主义科学领域的做出杰出创造性成就的亚美尼亚公民。


8.“杰出维护公共秩序”奖章(Հասարակական կարգի գերազանց պահպանման համար)设立于2005年,颁发给在加强法律制度、维护公共秩序或打击犯罪方面表现出英雄主义或无私精神的人,以及在履行公务或公民义务时表现出的英勇行为,或者出色地执行特殊任务的人。


9.感恩奖章(Երախտագիտության մեդալ)设立于2014年,授予对国家、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公共活动、医疗保健、教育、文化领域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个人,以表彰其多年的奉献和卓有成效的工作。


10.“劳动功绩”奖章(«Աշխատանքային վաստակի համար» մեդալ)设立于2014年,颁发给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工作活动中取得重大成就以及长期无私、有效工作的人。


11.光荣父母奖章(Ծնողական փառքի մեդալ)成立于2014年,颁发给身为亚美尼亚公民并抚养 6 个或以上孩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