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后续:法院判得没错,国外早有相似案例!
最近,有个问题引发了热议。
就是女生在被强奸后,如果那层膜还在,到底算不算强奸?
这事儿一出来,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没破就没发生啥呗?
但法律和身体反应,有时候真不是一回事。
让咱们把目光先投向那个引起巨大争议的山西订婚强奸案。
事情大概是这样:一对年轻人通过相亲认识,关系进展挺快。
订婚仪式办了,彩礼也给了,小伙子家还挺隆重地操办了一番。
按照当地一些习俗,订了婚差不多就算半个“自家人”了。
没过几天,俩人发生了关系。
姑娘后来报了警,说自己是被强迫的。
男方这边就懵了,觉得订婚了,彩礼都给了,这不就是未来的媳妇儿吗?
怎么就成了强奸了?
而且,据说后来检查发现,姑娘的处女膜是完整的。
这就让事情更复杂了。
一审法院判了男方强奸罪,好像是判了三年。
男方家不服,上诉了。
他们觉得,给了十几万彩礼,办了订婚宴,这在当地很多人看来,关系就已经很确定了。
女方家呢,在一审判决后,把彩礼和金饰都退了回来。
二审法院后来改判了,好像是缓刑。
这个案子的核心争议点,其实跟那层膜关系不大。
关键在于,发生关系时,女方到底同不同意。
订婚,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结婚。
它更多是一种民间习俗,一种对未来的承诺。
但这种承诺,不代表男方自动获得了发生性关系的权利。
即使是夫妻,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强行发生关系,也可能构成婚内强奸,虽然实践中认定比较复杂。
订婚关系,法律地位还不如婚姻关系牢固,那就更谈不上“默认同意”了。
所以,问题的关键,始终是“同意”两个字。
女方当时是不是自愿的?是不是有明确表达过拒绝?
至于处女膜完不完整,医学上早就证明了,这玩意儿弹性、形态各异。
剧烈运动、意外、甚至天生缺失都有可能。
反过来,即使发生了实质性的性行为,它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保持完整。
用处女膜是否破裂来判断有没有发生性行为,甚至判断是否构成强奸,是非常不科学,也是对女性的一种陈旧束缚。
咱们再看看国外是怎么处理这类情况的。
很多国家的法律,比如瑞典、加拿大、英国的一些地方,已经进化到了“积极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的阶段。
意思就是,“没有说不”不等于同意,“沉默”也不等于同意。
只有明确表示“同意”,才算是自愿。
而且,这个同意必须是清醒、自由、持续有效的。
如果中途撤回同意,对方就必须停止。
在这种法律框架下,讨论处女膜完不完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法官只会关注一件事:被告能否证明,在发生关系的那一刻,得到了原告清晰、自愿的同意?
拿不出证据?那就可能构成强奸。
这种立法理念,核心就是保护个体的性自主权。
你的身体你做主,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你的意愿侵犯你,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订婚、恋爱、甚至结婚,都不行。
咱们可以对比一个思路,想想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那时候,结婚可能都不需要男女双方点头同意。
但现在法律进步了,强调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性同意权,其实也是这种自由精神在性关系上的体现。
山西这个案子,反映出的可能不仅仅是法律问题。
它背后,还有传统习俗和现代法治观念的碰撞。
在一些人的观念里,订婚、给了彩礼,似乎就买断了某种权利。
这其实是把女性物化了,忽略了她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意愿和尊严。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
感情和关系,应该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
另一句老话讲,“入乡随俗”。
但这个“俗”,如果和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对人权的尊重相冲突,那这个“俗”就得改改了。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底线。
它保护的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性自主权。
无论处女膜是否完整,无论双方是什么关系,只要违背了对方的真实意愿,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这事儿给所有人的提醒就是:尊重对方的意愿比什么都重要。
不是“我觉得她同意了”,而是“她明确表示同意了”。
任何时候,任何关系下,“不”就是“不”。
身体是自己的,意志是自由的,这才是现代社会该有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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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和你那钢化膜有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