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图中文案为例,展开分析:
一、搬弄是非。其将法西斯主义与爱国主义混为一谈,从而诋毁爱国主义。
二、混淆概念。其将邪恶思想指导下的军国主义疯狂入侵行为,当作是正义思想指导下的英勇爱国救亡行为,进而归为一类批之。
三、混淆尺度,其将极右冀特征与左冀特征相提并论、共分一类。
四、混淆方向。其将右冀行为当作左冀冀行为。例如,二战时日本、德国的左冀,指的是两国的共产党方人士,而不是与其敌对(反共)的军国主义法西斯方人士。
五、贼喊捉贼。其之所言所行,足可见他自己本身就在经常立派(左棍)喊打;足可见他自己本身的言论和愤恨之疯狂;足可见它对中国人民的极尽诋毁之能事(比如把中国人民比作是侵华日军,然后共批之);足可见它对中国人民支持中东、巴勒斯坦人民解放事业正义呼声的极尽诋毁之能事(比如中国左棍与中东左棍心连心)。
终可见,他自己才是那个颠倒是非、诋毁世界、污蔑中国、诅咒力加沙,以及正在立派系搞斗争的——极端复国主义“老犹子”恶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