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对安徽佳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原因是该公司在淮北市烈山区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项目“2023.6.27”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安徽佳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建罚字[2024]第70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公示截止期为2027年5月20日。
安徽佳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杰,其身份证号码为3406************17。该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23090786640U,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信息未公开。
此次行政处罚的数据来源单位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40000MB0T3248X7。地方编码为340000。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