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禹瑞水库运营有限公司因违规委托工程监理受到行政处罚
日照市禹瑞水库运营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71102MA3MY0P74D)近日因将建设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到了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
根据官方公开的信息,该公司在处理机关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相关处理决定和违规细节也已在2025年5月19日前公开。据悉,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是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的相关规定。
该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由于违反了上述规定,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日照市禹瑞水库运营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此外,根据相关的量化计分制度,该公司因此次违规行为被扣除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