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为何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晶源阅览趣事 2024-11-04 11:44:51
#律师来帮忙# “枫桥经验”源于公安基层工作,是公安与群众路线结合的典范,最初在浙江枫桥镇实施,逐渐发展为全国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公安部于2019年启动了全国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评选活动,旨在常态化推动基层治理,提升多元化解纷、守护平安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落实基层治理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当前,学界主要关注公安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但少有研究从“枫桥经验”视角探讨其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本文将从“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存在必要性、实践经验及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 “枫桥经验”自上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伴随着我国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需求而不断演变,展现了跨越时空的生命力。以“依靠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核心,倡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不断丰富其时代内涵。近年来,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创新性作用。2019年,公安部提出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重点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意见,并启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活动,每两年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形成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的新治理格局,成为中国警务现代化的典范,并引领了基层警务的发展方向。 人民公安自诞生以来便肩负着服务人民的使命,人民警察的命名也体现了其人民性和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作为贯彻党的优良传统、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的典范,通过评选创建活动,成为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忠诚守护党和人民的重要载体。基层派出所处于国家权力与社会互动的第一线,具有双重属性,既要承担国家政治统治的任务,又要发挥社会管理的职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并非制度化产物,而是长期基层实践的演化结果,要理解其推动基层治理的关键,需要阐释其外在和内在逻辑以及价值内核,分别解答其产生原因、本质及服务对象。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产生的外在逻辑源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革。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权力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深入乡村社会,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治理模式。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基层治理效能得以释放,国家逐步从“社会管控”转向“社会治理”。进入新时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对抗转向互动与合作,国家下放治理资源,基层社会整合资源,推动自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正是在这种互动关系中产生,既作为国家治理资源下放的载体,强化了国家对基层的治理支持,又作为整合资源的平台,促进了基层社会的自治,回应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需求。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形成的内在逻辑源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需求。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公安机关肩负着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任务,基层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作为基层治理的主力军,公安派出所需在贯彻国家治理体系的同时,融入地方平安建设,推动高质量的基层公安建设。“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吸取了“枫桥经验”的精神,注重通过亲民、平易近人的方式化解矛盾、预防犯罪,拓宽人民参与治理的渠道,满足群众的需求。只有人民认可的治理模式和手段,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制度化、现代化,进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在现实运行中面临多重梗阻。大数据时代带来了诸如网络犯罪等新型社会治安问题,犯罪手段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基层派出所在数据处理、技术设备升级和数据隐私保护上存在不足。在建设过程中,重视硬件设施的投入,但忽视了内涵发展,部分基层民警对“枫桥经验”理解不够深入,警务工作站和调解室形同虚设,无法有效发挥应有作用,尤其是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往往被忽略,纠纷处理模式依然沿袭传统的“以刑代民”方式。协同治理衔接不畅,基层公安派出所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沟通协调不足,制约了基层治理的整体效能。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主要通过智慧治理、问题导向和融合共治三个维度进行。通过智慧治理,运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基层警务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转型,增强治安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问题导向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治理模式,深入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确保基层治理能够切实回应实际需求。融合共治强调多主体协作,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力量,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明确的协同工作机制,提升部门间协作效率,推动基层治理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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