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丈夫刚去世,继子凭父亲遗嘱要分一半房产

晨曦微微光 2024-09-25 11:53:15

枕边人难防!江苏,某女子嫁给了一个有儿子的二婚男子,婚后两人有1套房子。谁知,丈夫前脚刚走,后脚继子就找上门,要分一半房产。女子:我有六份遗嘱证明房产全部归自己所有。岂料,继子凭1份遗嘱要继承属于父亲的房产。女子不服,将继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李在该房屋中所有的份额。结果,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痛失夫君,沉浸在悲痛与思念之中,张雅静日日茶不想饭也吃不下,身边全是丈夫身影。这天,继子李峰找上门来,然而他开口就让张雅静再度悲从中来。“阿姨,我爸已经去世,他留下来了这套房子,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应该继承一半。”李峰上来就是直奔主题。真是难以想象,丈夫尸骨未寒,张雅静一脸惊讶地看着李峰,但还是有力地回复了他:“你说什么?你要继承房产,这房子是我和你爸的共有产权,他走了理应归我。”“阿姨,你听我说,我爸之前就跟我说过,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中属于他的那部分给我,你明白吗?”“不明白,我可以告诉你,这套房子就是我一个人的的,全部归我,没有你什么事。”张雅静气得火冒三丈。“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和我爸结婚为了什么?我知道你一开始就没安什么好心。”李峰怒目圆睁地指责张雅静。“你给我滚,你这个不孝子!”张雅静已经无法忍受了。“让我走,没门,我有我父亲的遗嘱,你凭什么让我滚?”“你爸生病这么多年,瘫在床上,你何时来伺候过,还不是我天天伺候他,你却现在跟我争房子,你有遗嘱,我也有!”“你有遗嘱,那是你欺骗我爸签的!”李峰回怼了一挤进去。张雅静一边怒骂李峰,一边指着李峰让他赶紧出去,不然她就报警了。无奈之下,李峰夹着尾巴走了,撂下一句这事没完,就摔门而出。张雅静,慢慢地静下心来,坐在沙发上思绪万千,不禁悲从中来……真是后悔不已,想当初自己认识老李时,孩子的母亲早已过世。见到老李儒雅书生气质,张雅静被打动了,后来与老李相爱结婚,为了一心照顾好老李及其孩子,就这样自己后来也没有要孩子。几年前,老李生因为突发脑梗病倒后,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而张雅静没有嫌弃、抛弃他 ,一年365天一日三餐,洗浴擦身、喂药喂饭给他按摩一直照顾到老李去世。终于,安排好了老李的后事,张雅静也感觉人去楼空,终日郁郁寡欢。谁知,自己还没有走出低谷,继子李峰竟然厚无颜耻地上门要继承父亲遗产,张雅静哪里咽得下这口气?说实话,张雅静担心李峰真的跟她争房产,岂能让他得逞?不然这些年,她对老李这些年的悉心照顾都付之东流了,继子李峰非但没有感谢一句话,还要以德报怨,说什么自己嫁给他父亲是居心叵测。而最让她无法接受的是,李峰竟然称自己手中有其父亲的遗嘱,难道老李虽然与自己结婚,但终究还留了一手,护着自己的儿子。果真如此?张雅静难过地翻出了老李留给自己的6份遗嘱,内心无法平静。最后,张雅静一纸诉状将李峰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李在该房屋中所有的份额。

第一、原告张雅静6份遗嘱为什么被法院认为无效?《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手书遗嘱,就是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全文,字迹要清晰可辨,同时需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本案中,张雅静拿出的6份遗嘱,其中有3份老李的手写遗嘱,因为字迹非常潦草,无法看清楚遗嘱的内容,因此不符合法定要求而无效。《民法典》第1136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没有本人签名无效,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张雅静提供了另外2份打印遗嘱,由于没有见证人的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也属于无效。此外,第6份遗嘱上面虽然有见证人签名,但是两个见证人意见不一致,因为其中一个见证人证明自己根本没有见证过整个遗嘱的签订过程,只是在别人的要求下签了个名而已。所以,法院认为这份遗嘱无法证明立遗嘱本人的真实意愿,也不符合要求无法律效力。第二、被告李峰拿出一份2019年的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民法典》第1135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本案中,被告李峰拿出了一份在2019年由父亲口诉的代书遗嘱,本遗嘱由高某代书,另外由徐某和高某现场共同见证,而且从遗嘱内容来看,老李的代书遗嘱明确了老李自己的房产部分由儿子李峰继承。所以,法院认为被告李峰举证的代书遗嘱符合了法定的形式要求,因此该遗嘱合法有效。同时,原告张雅静无法举证排除李峰的这份遗嘱的法定性,法院认定李峰提供的遗嘱有效。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属于老李的份额,由儿子李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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