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澡堂刚开始接受“肾部护理”时,警察闯入开出嫖娼处罚

晨曦微微光 2024-09-28 11:32:15

江苏泰州,某男子到澡堂洗澡。

期间,询问是否提供按摩服务,女技师介绍说有300元的柔式按摩,如果加100元可享受精油开背和肾部护理。男子犹豫一下,就问什么是肾部护理?女技师微笑一下,比了个手势,男子瞬间明白了,表示愿意接受服务。没想到,在做肾部护理时,警方破门而入。后来,警察对男子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虽没罚款,但有违法记录。男子不服,两次将警方告上法庭!

李长廷,工作一天也是腰酸背痛的,周末来临了,心情较为快乐。进入一家面馆,吃了泰州鱼汤面,就准备回家,路上他见不远处有家澡堂子,脑袋里有些异样的想法。去享受一下澡堂的服务, 不知道里面否有销魂的特殊服务?第一次进入这种场所,但有人告诉他花钱就能享受那种服务,李长廷心里不禁躁动不安。李长廷,首次光临还有些腼腆,进了澡堂后,私下和老板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老板有些提防,但他察言观色,一眼就把李长廷的心思看穿了。所以,老板给李长廷安排了一个包间,有专门年轻貌美的女子提供服务。一个叫小倩的女子走进房门来,李长廷感到手心直冒汗,话都说不出来。小倩开始服务了,温柔地让李长廷选择服务项目,李长廷就问都有啥项目?小倩笑着说:“我们有300元的柔式按摩,让你全身舒缓,非常受顾客的欢迎。”“如果,您愿意再加100元,还可以享受精油开背和肾部护理,对缓解疲劳特别有效。”“肾部护理是啥意思?”李长廷有些不解与好奇。小倩,这时面色绯红了,一边微笑一边轻轻比了个手势。李长廷看后,一下子心领神会,看来他们真的有这种服务,他不觉心跳加速了。选了400元套餐,在温柔的灯光下,房间的气氛就变得暧昧起来。小倩的手法专业而温柔,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地缓解了李明的疲惫。最后,当开始“肾部护理”一步时,门外有人敲门了,原来是警察的喊声:“警察,例行检查,请开门!”这下完犊子了,自己怎么这么背呢?李长廷一阵紧张,门被打开后,几名警察鱼贯而入,将李长廷李长廷和小倩抓了个现行,到了派出所,警方认定是卖淫嫖娼。由于李长廷是初犯,没对他进行处罚,但是违法记录将永远留在他的档案上。李长廷后悔极了,违法记录将跟随他一辈子,就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心口。李长廷提出申诉,小倩在抚摸他的隐私部位时,他表示了拒绝,没有达成嫖娼合意。还有,肾部护理让他感觉不适,所以他穿裤子准备离开时,警方闯入,他根本不构成嫖娼。结果李长廷的行政复议失败,他一纸诉状把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他的违法记录。有人认为,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这男的就是想嫖娼,正经男人怎么可能洗完澡找女技师按摩,他当时心里怎么想的自己还不清楚吗?我相信法院是公正的,没有罚款拘留已经很不错了。

第一、本案涉及到了嫖娼的认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本案中,李长廷还没有完成卖淫嫖娼行为,但是,根据相关的取证与调查,他已经与按摩小姐达成了涉嫌嫖娼的服务,并在“肾部护理”环节时被警方查获,尽管,他提出自己表示拒绝嫖娼服务并试图离开。但是,从法律与事实角度出发,只要双方达成交易的合意,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合意,也开始了服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卖淫嫖娼的行为。鉴于李长廷初犯且情节较轻,警方最终决定不予处罚,但保留了其违法记录。第二、本案涉及到了违法行为的情节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警方在处理此案时,考虑到李长廷是初犯,且并未实际完成卖淫嫖娼行为,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情况,因此决定对其不予处罚。第三、法院对本案的裁决依据理由。《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明显不当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李长廷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就是对警方的处理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违法行政行为的结果。本案中,法院主要审理警方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如果法院认为警方在认定李长廷的违法行为时,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或处理明显不当,就是不合理与不合法的情形,就有可能撤销其违法记录。但是,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的处理决定的依据是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本案中,李长廷选择的是含有特殊服务的400元套餐,小倩也提供了这项服务,这就等于2人达成了非法服务的合意,也已经实施了。但是,李长廷说自己拒绝,并穿裤子准备离开,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没有相关的录音等证据佐证,所以法庭拒绝采信。最后、法庭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合理合法合规,驳回李长廷的诉求,李长廷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第一、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案中关于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性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二、本案的举证主要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义务,而被执行人的举证非必要,当然可以作为主张自己权力的参考依据。

0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