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角落:历史上真正的包青天最终结局如何?
包拯,因为断案公正、不惧权贵,因此受到了人民的广泛赞美,还被赐予了“包青天”的美誉。
在民间传说中的他,威风凛凛,铁面无私,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之神,更是守护人民利益的第一先锋。
“狸猫换太子”、“铡美案”、“蝴蝶梦”、“血手印”等都成为了世间广为流传的美谈。
提起他,上到驸马、王爷,下到市井贼寇,都谈之而色变。
但很可惜的事情是:这些案子大多来自元杂剧、民间传说和清代小说之中,在正史上并没有确切的记载。
甚至,历史上真正的包青天并没有做过“开封府尹”的官职。
历史上真正的包青天其实只是在59岁的那一年,临时代理了一下“开封府”。
而且干了还不到两年,宋仁宗就非要给他“升职加薪”,并将其调离了岗位。
包拯其实一生也非常坎坷,还经历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好在包拯晚年比较幸福,也算是得了个“善终”。
包拯60岁“大寿”的时候,正在感叹自己无后了,突然儿媳却抱着一名一岁多的男婴跪在了他的面前,说:“这就是您的儿子,请您赐名吧。”
虽然有点惊讶,但包拯还是快快乐乐地接受了,在人生的最后四年,他活的很开心。
64岁那年,在视察枢密院的时候,包拯突发疾病,倒地不起,并再也没有站起来。
两个月后,包拯病逝。
宋仁宗对此非常伤心,不仅亲自前往了包拯的葬礼,还特别为他辍朝一日。
最后,宋仁宗追赠包拯为“吏部尚书”,并赠谥号“孝肃”。
……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虽然包拯并没有在开封府任过职,但他确实是一个铁面无私、断案公正的好官,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
因为包拯一生不畏权贵,所以得罪了很多权贵。
按照常理来说,包拯很难得到善终。
好在包拯遇到了一个明君——宋仁宗。
无论别人如何抹黑、污蔑包拯,宋仁宗也始终相信着他,给予包拯最大程度的安全感。
包拯28岁的时候就高中了进士,但他开始入仕当官的时候却已经38岁了,比别人整整晚了十年。
公元1027年,二十八岁的包拯高中进士,被朝廷任命为“大理评事”,出任为“建昌县知县”(今江西永修)。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
这是许多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结局,也是他们最爱的结局。
可包拯因为父母年迈,选择了请求留在合肥附近。
朝廷考虑到包拯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过分为难他,而是将其改为河州监税(今安徽和县)。
就算这样,包拯还是觉得离家太远,于是思来想去,他选择了直接辞官回家,先给父母尽孝道。
父母离世后,包拯选择在父母坟前盖了一间简陋的草庐,继续守丧。
直到守丧期满,当地的百姓都过来劝包拯应该继续仕途,包拯才最终选择入京做官。
公元1037年,已经三十八岁高龄的包拯正式开启了他的仕途之路,成为了天长县令(今安徽西北地区)。
虽然包拯为官时间很晚,但因为他的能力出众,所以经常受到破格提拔。
36年里,包拯升迁的记载数不胜数。
为官期间,包拯业绩很高,得罪了很多权贵,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一万名官员对包拯恨之入骨。
但由于宋仁宗对他无条件的信任,这些官员们始终没有找到突破口。
包拯去世之后,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都有很多百姓给他哭丧的。
根据《宋书》记载:“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而包拯一生的功绩,也绝对配得上他死后的殊荣。
包拯入朝为官之后,在地方辗转长达6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公元1043年,宋仁宗正式将他调回了京城,并担任了“监察御史”的官职,让他整顿朝纲。
包拯也没有辜负宋仁宗的信任,对朝堂之上的歪风邪气进行了最严厉的打击。
据《宋书》记载:“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正是因为包拯的严厉打击,才给了大宋朝廷风气上的焕然一新。
当然,包拯能够公正严明,不畏权贵离不开最高统治者宋仁宗的信任。
宋仁宗为何愿意无条件地信任包拯呢?1.包拯能力出众,敢于直言不讳。为了弹劾大贪官王奎,包拯屡次上书,一共弹劾了七次。
最后一次,包拯更是直接急眼了,对着宋仁宗爆了粗口。
《中国通史》:“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
大概意思是:你不听我的,不知道那王奎是个坏蛋,你也同样是坏蛋。
而且不仅贪官污吏是害群之马,就连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包拯也要弹劾。
对此,宰相宋襄“深受其害”。
他为官七年,从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更没有贪腐的记录。
但就是这么一个清官,也被包拯以“白拿俸禄”的罪名弹劾了。
2.包拯是宋仁宗最忠实的盟友,无条件帮助宋仁宗推行改革。由于宋太祖时期加强皇权的原因,宋朝造成了很严重的“冗兵、冗官、冗费”问题。
“庆历新政”对这些问题尤为看重,包拯的主张和宋仁宗的看法不谋而合。
因此包拯和宋仁宗结下了很深的政治友谊。
3.包拯爱民如子,足智多谋。虽然后世人盛传的“开封有个包青天”基本上都是谣传,但公元1057年,五十七岁高龄的包拯确实临时暂管过开封府。
哪怕正史中,“包青天”断案的具体记载笔墨不多,但他仍然为百姓做出了许多实事。
他从来不徇私枉法,哪怕是自己的亲人犯罪,他也能做到秉公办案,从不顾及私情。
因此,正史中给予了包拯很高的评价。
“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资治通鉴》
4.包拯以身作则,两袖清风。包拯对自己的要求十分严格,只要是和达官贵人扯上关系的饭局、酒局,包拯坚决不会接受。
“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取自《中国通史》)
5.包拯政治眼光长远。宋真宗时期,为了求暂时的安稳,宋朝与契丹签订了“檀渊之盟”,每年都需要给契丹大量的钱财。
而且当时的宋朝“重文轻武”,因此文官集团们都坚持“以和为贵”的思想。
包拯敏锐地看到了其中的问题,他多次上书朝廷“用钱买不来和平,只有强兵才是长远打算计策”。
“以古揆今,未有恃盟好,舍武备,而不为后患者。”“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资治通鉴》
只可惜,由于宋朝历史传统太过深厚,包拯最终也没能改变北宋“重文轻武”的传统。
最后,我们再来解释一下包拯儿子的故事。
包拯晚年,最令他伤心的莫过于55岁时痛失了爱子。
当时儿媳崔氏刚刚新婚两年,还只有21岁。
包拯不忍心毁掉她一辈子,便主动提出将她“还宗”,另觅良缘。
但崔氏不愿意,哭着对包拯说:“翁(指的是包拯),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荐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他也。”
后来,崔氏和刚出生、尚在襁褓中的儿子包文辅相依为命。
只可惜,上天并没有眷顾这对苦命的母子。包文辅五岁那年,意外夭折了。
接连白发人送黑发人,包拯心中的悲痛可想而知。
但哪怕到了这个时候,他首先做的事情,也是维护儿媳的利益。
甚至哪怕崔氏的母亲都劝崔氏改嫁“夫死守子,子死待何”。
但崔氏就是坚决不同意。
崔氏的做法让许多人感动,甚至惊动了朝廷。
宋仁宗不仅封她为“寿安县君”,还特地让庐州县令张田书写了《崔节妇传》来表彰她的做法。
可能是包拯之前的做法感动了上天,上天都不忍心让包拯绝后。
包拯之前有个妾室孙夫人,因脾气暴烈,经常与包拯闹矛盾,后来回到了娘家。
让人没想到的是孙夫人当时竟然已经怀有身孕,回家后就生下了一个男娃。
儿媳崔氏最先得知此消息,立刻把孩子带了回来,并在包拯六十岁大寿的那一天,告诉了他。
晚年得子的包拯惊喜不已,亲自给孩子取名:包绶。
后来包拯死后,崔氏也一直对这个孩子视如己出。
PS:包拯临死前还留下了37个字的家规勉励儿子。“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毅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在崔氏和包拯的教导下,包绶也很争气,不仅在官场上政绩出色,还有包拯的遗风,一生清贫,爱民如子。
后来包绶在去潭州任职的路上病故,他的箱子里,除了诰命、文稿和书籍以外,没有一分脏银。
果然正如包拯那句话:不从吾志,非我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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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参考:《二十四史》《史记》《宋书》《新宋书》《资治通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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