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吉星市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市场内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果,一律下架禁止销售。这是怎么回事?南宁海吉星市场作为南宁几个超大型的农贸批发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南宁市其他小型农贸市场的的货源地。即使是进口果,不管怎么样,也应该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没有问题,这会怎么突然这么紧张起来了?
原来是遭遇了职业打假人!据报道,金桥农贸市场的主打进口水果生意的一对夫妇,从海吉星市场进口了一批智利车厘子。然后被一名职业打假人买了5500元的货,以这批进口车厘子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为由,将这对夫妇的水果店告上了兴宁区人民法院,要求索赔600500,也就是将近11倍的赔偿。随后,南宁某报的记者前往海吉星市场进行采访。
根据了解,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这表明,那位职业打假人的确是依法依规行事。海吉星市场里的好几家进口店铺卖的进口水果,都是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标识的,而且多年来一直如此。所以,海吉星市场管理方了解情况后,立刻发出了下架市场内无中文标签的进口果。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说海吉星市场的进口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被查处?直到这一名职业打假人出手,才开始慌了呢?那只能说明,“依法应当有说明书、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的这一条规定,在现实中并不是必须有的,不是致命性的操作,而锦上添花式的操作,是可以让人更确切地知道从哪里来,获得更多信息的操作。没有这样的中文说明书,并不是说这些进口货是违法的,会害人的。而职业打假人,就是钻了这种锦上添花式的操作。因为在实践中,由谁来发的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要明确有什么内容?这些都没有明确细化讲清楚的。
还有,你说一般的平民百姓,普通小店店主,哪里去懂得去关注这些法律上的小细节的东西呢?只有那些懂得一些法律条文,有一些文化水平的斯文败类,才会非常认真地去抠这些法律上的条文,以此来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近年来,我们通过相关报道,看到有的职业打假人打假,有的成功获得赔偿,有的被法院驳回的。不管怎么样,开店做小生意的店主,本来老实本分地经营,突然间摊上了上法院这么一件大事,耗时又费力,还要背负上违法经营的名声,也是非常心累的。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当然是希望都能买到合法合规的商品了。但这样的打假,真的对民众有用吗?好比有一天,你买了一件还算满意的商品。突然,有一个人对你说:你买的这个商品是违法的?你一头雾水,问:怎么违法了?这是假的吗?是买贵了吗?还质量不合规? 这人说:都没有,你这商品没有法定的中文说明书!作为消费者,这会你心里是什么想法呢?真是有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的感觉。要说感谢你为我争取了一个中文说明书的权益?说不用你为我瞎操心吧,人家又说你是法盲。
要我说吧,其实这种问题应该由相关部门去思考去完善,而不是把这种让人纠结的问题丢给民众去考虑。因为民众没有心思和时间去耗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大家想的是怎么更好地过生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