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起疑似打假人案件败诉,拿法律挣快钱的行当吃饭不太稳

邕城小柚哥 2023-03-01 09:11:46

近日,一起疑似职业打假人的案件在南宁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审判定职业打假人朱某败诉。事件是这样的,朱某在一家水果经营部购买了5500元的进口智利车厘子。随后以进口水果的包装没有中文标签为由,把这家水果经营部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赔偿5500元的价款损失,并索要10倍赔偿。据了解,朱某有许多消费维权的官司,疑似职业打假人。

经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车厘子属于初级农产品,而非预包装食品。现行法律针对预包装食品明确要求应当贴有中文标签,但对于进口初级农产品是否应贴未做出强制性规定。且涉案车厘子产品未贴中文标签的行为,没有对其购买造成误导。加之朱某无法证明被告经营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朱某的相关请求缺乏充分依据。最终,经过法院长达两个小时的审理,最终判定朱某败诉,驳回朱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朱某承担。这个案件和一起网络茅台标价纠纷案有类似之处。男子高某在一处电商商家发现,本应是一瓶茅台的价格,被标成了一整箱的价格。高某喜出望外,一口气花费十多万元购买152箱。岂料商家拒绝发货,高某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不应趁经营者价格标注错误而恶意大量下单以牟取不当利益,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看完这两起案子,诸位有何感想?不管是水果经营部,还是茅台网络商家,他们卖的都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产品都没有给消费者造成安全损害。一个是因为进口水果没有贴中文标签,一个是因为商品标错了价,他们没有主观恶意,可他们都吃了官司。那问题出在哪里呢?原因在于,有人打算把法律作为他们挣快钱吃大饭的行当。这类人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也知道相关法律条文条款,对运用法律有一定掌握,所以他们才敢大胆地起诉。笔者认为,两起案件,法院判得对!如果判他们赢了的话,那么人人都会陷入自危之中,容不得出现一丝错误,不然就会被别有用心的法律之徒抓住把柄,遭到法律判赔之灾,换句话就是“祸从天上来”,而这是我们都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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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37xxx10

用户37xxx10

4
2023-03-01 13:36

专业搞事的[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邕城小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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